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3日在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高启东
各位代表:
我受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三高一绿”发展目标,坚持开展主题教育与履行法定职责两手抓、两促进,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站位,凝心聚力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推进人大工作。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始终与区委同心同向、同步同力,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区委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工作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向区委请示报告6项,召开党组会议13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紧紧围绕全区中心任务,扎实推进人大工作。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了《新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等决议决定11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次,补选市、区两级人大代表21名,按照法定程序把区委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
持续抓好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集体学习研讨6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精准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融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集中走访人大代表,开展“四下基层”调研,着力破解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累计开展调研53次,推动解决问题32个,形成了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其中《关于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调查与思考》入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
紧扣中心履职尽责。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措施》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推动、桥梁纽带、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信访轮值代办、人大代表“以商招商、全员招商”推介等活动,在招商引资、化解信访矛盾、创建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中,彰显人大作为,贡献力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实际效果
常委会紧盯区委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多种形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用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细化监督。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审计部门跟踪督促责任,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效果。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全面体现审计独特作用,创新审计理念,注重整改实效,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等意见建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提出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等方面的建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确保政府债务管理在法治轨道运行,促进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先后2次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聚焦绿色转型持续监督。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11项整改任务,形成问题清单转交相关部门整改。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完善综合评价体系、提升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等建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建立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体系、提前谋划资源配置、提升地区经济整体水平的建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水平的建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特色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品牌强农意识、促进乡村振兴等建议。认真落实“1+9”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科学合理、权威高效、运行顺畅的监督格局。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深化监督。听取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快回迁房建设进度、妥善处理房地产遗留问题等建议;听取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建议;听取审议了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物业服务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听取审议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区级医院扩容提质增效、社区卫生服务更趋均衡、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审议了新城区部分道路拟命名名称的议案,推进我区地名管理法治化、标准化。围绕新建学校幼儿园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助推教育布局更加优化、教育资源更趋均衡;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心理健康师资三年培训计划项目实施;围绕“停车难”问题开展调研,推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健全管理机制。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票决产生的8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工。我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加强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监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培训,教育引导代表、机关干部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先后3次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执法检查;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宣传活动,推动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依托学校、驻区院所优势,就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等内容开展研讨,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呵护好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做贡献。
扎实开展工作评议。常委会成立了两个工作评议组,对区公用事业局、区域经济合作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对区公用事业局提出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等方面的评议整改意见;对区域经济合作局提出了强化招商引资责任意识、创新招商引资宣传方式、提升招商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评议整改意见,先后3次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坚持依法治区,推进法治新城建设进程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与“一府一委两院”同步同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致力于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区域治理成效。
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3次。举办《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60余场。采取领学宪法、精讲宪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方式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对《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政府落实环境保护法定责任,坚持用法治力量改善环境质量。持续对《国旗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增强社会各界的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
加强司法监督和备案审查工作。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区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完善制度保障、加强资源整合、注重宣传引导等建议。延伸跟踪调研,推动完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纠纷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关于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持续加强反诈宣传力度、强化合力提升打击质效等建议。听取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参加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参加区人民法院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庭审活动、信访案件化解听证会等,加强对司法系统日常工作职能监督。配合上级人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收集建议意见88条,为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工作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机制,拓展履职平台,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代表工作更接地气、代表履职更具活力、代表建议更贴民意。
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重启教育界代表之家,新建法律界代表之家、代表调解站、企业界代表联络站,打造“军警民”特色代表之家,全年邀请5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各界别代表提供了广泛的履职平台。以“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履职好声音直播间”为载体,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学习培训 76次、专题讲座8次。18名人大代表通过好声音直播间进行履职述职,22名人大代表开展了“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讲。修订完善了《新城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评选优秀人大代表之家3个、优秀人大代表20名、优秀人大工作者5名。
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修订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实施意见》,代表通过接待选民、走访选民、实地调研、联系帮扶困难群众等形式,了解选区社情民意,提出质量较高的建议意见76件。慰问困难群众265人。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座谈交流等活动的代表累计达1500余人次。认真落实《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对2023年度政府组成部门、监察委员会、法检两院及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的通知》要求,180余名代表通过持续联系和跟进“一府一委两院”被评议单位,有效提升了代表对我区经济社会、基层治理、教育卫生、民生等事业的全面了解,为更好融入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奠定基础。
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效进一步提高。修订完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形成了重点督办、领导领办工作机制。区政府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实施意见》,32家承办单位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力推动办理。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67%,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占33%,建议办理答复率为100%,办结率较上一年度提高了4%。教育局等5家单位被评为“优秀建议承办单位”。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区委工作要求得到正确贯彻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和周例会学习制度,综合整治“三多三少三慢”等问题,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与上下级人大、兄弟旗县区人大之间的联系,注重在学习交流中创新发展。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了《新城区人大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报送考评办法》,累计推送信息882条,在人民网、人民代表报、内蒙古人大、草原全媒、首府人大等媒体推送各类稿件60余篇。编纂了《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志》,为新城区政权建设及民主政治建设留下了珍贵史料。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6件,接待群众来访32人(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群众的合法诉求。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人大常委会正确指导和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镇(街道)人大通力协作的结果,是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有进步有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目标新任务,对标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人大监督持续跟踪问效力度还不够到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还不够紧密,个别人大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人大系统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4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面建设高质量“五宜”新城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2024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动政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按照任免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二、着力推动依法监督取得新成效
围绕落实“两件大事”,聚焦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把握重点、靶向发力,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开展更为精准、务实的监督工作。
加强财经领域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主要任务,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专题调研,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突出经营主业,精准产业定位。围绕楼宇经济、产城融合发展、科技创新驱动等方面开展调研,推动建设自治区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发展高地。运用好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开展全过程预算执行监督,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推动依法治区建设。带头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法律正确实施。听取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等六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征求意见等工作,保障国家法律贯彻落实。
加强专项工作监督。继续采取重点评议与普遍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开展重点评议,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普遍评议。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业发展情况、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基层医疗卫生均衡布局情况、园林绿化情况、林草工作情况、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学前教育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情况、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以及“三北”防护林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持续对接诉即办工作、温暖工程、“停车难”问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聚焦“北疆文化”,对非遗传承保护、长城文化博物馆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助力文化能级提升。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
三、着力推动代表工作开创新局面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代表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双联系”制度,深入推进人大代表信访轮值代办制度,对代表“进家”履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坚持党建引领,抓实抓细“人大代表之家”、“立法联系点”等阵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代表提供“全天候”履职平台。加强对人大代表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对本届以来民生实事项目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代表提出建议未办结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好民生实事、建议办理“后半篇文章”。
四、着力推动机关建设呈现新风貌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好“四个机关”建设。开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各族群众深刻认识理解“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条例,完善会议组织,规范审议、表决、任免等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全力落实规范、精简、提速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推动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勇担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充分发挥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凝聚起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奋力谱写现代化首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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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5 15:24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大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3日在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高启东
各位代表:
我受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三高一绿”发展目标,坚持开展主题教育与履行法定职责两手抓、两促进,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站位,凝心聚力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推进人大工作。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始终与区委同心同向、同步同力,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区委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工作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向区委请示报告6项,召开党组会议13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2次,紧紧围绕全区中心任务,扎实推进人大工作。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了《新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等决议决定11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次,补选市、区两级人大代表21名,按照法定程序把区委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
持续抓好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集体学习研讨6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精准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融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集中走访人大代表,开展“四下基层”调研,着力破解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累计开展调研53次,推动解决问题32个,形成了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其中《关于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调查与思考》入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
紧扣中心履职尽责。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措施》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推动、桥梁纽带、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信访轮值代办、人大代表“以商招商、全员招商”推介等活动,在招商引资、化解信访矛盾、创建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中,彰显人大作为,贡献力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实际效果
常委会紧盯区委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多种形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用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细化监督。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审计部门跟踪督促责任,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效果。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全面体现审计独特作用,创新审计理念,注重整改实效,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等意见建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提出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等方面的建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确保政府债务管理在法治轨道运行,促进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先后2次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聚焦绿色转型持续监督。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11项整改任务,形成问题清单转交相关部门整改。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完善综合评价体系、提升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等建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建立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体系、提前谋划资源配置、提升地区经济整体水平的建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水平的建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特色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品牌强农意识、促进乡村振兴等建议。认真落实“1+9”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科学合理、权威高效、运行顺畅的监督格局。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深化监督。听取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快回迁房建设进度、妥善处理房地产遗留问题等建议;听取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建议;听取审议了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物业服务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听取审议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区级医院扩容提质增效、社区卫生服务更趋均衡、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审议了新城区部分道路拟命名名称的议案,推进我区地名管理法治化、标准化。围绕新建学校幼儿园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助推教育布局更加优化、教育资源更趋均衡;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心理健康师资三年培训计划项目实施;围绕“停车难”问题开展调研,推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健全管理机制。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票决产生的8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工。我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加强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监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培训,教育引导代表、机关干部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先后3次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执法检查;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宣传活动,推动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依托学校、驻区院所优势,就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等内容开展研讨,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呵护好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做贡献。
扎实开展工作评议。常委会成立了两个工作评议组,对区公用事业局、区域经济合作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对区公用事业局提出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等方面的评议整改意见;对区域经济合作局提出了强化招商引资责任意识、创新招商引资宣传方式、提升招商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评议整改意见,先后3次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坚持依法治区,推进法治新城建设进程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与“一府一委两院”同步同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致力于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区域治理成效。
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3次。举办《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60余场。采取领学宪法、精讲宪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方式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对《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政府落实环境保护法定责任,坚持用法治力量改善环境质量。持续对《国旗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增强社会各界的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
加强司法监督和备案审查工作。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区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完善制度保障、加强资源整合、注重宣传引导等建议。延伸跟踪调研,推动完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纠纷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关于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持续加强反诈宣传力度、强化合力提升打击质效等建议。听取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参加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参加区人民法院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庭审活动、信访案件化解听证会等,加强对司法系统日常工作职能监督。配合上级人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收集建议意见88条,为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工作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机制,拓展履职平台,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代表工作更接地气、代表履职更具活力、代表建议更贴民意。
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重启教育界代表之家,新建法律界代表之家、代表调解站、企业界代表联络站,打造“军警民”特色代表之家,全年邀请5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各界别代表提供了广泛的履职平台。以“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履职好声音直播间”为载体,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学习培训 76次、专题讲座8次。18名人大代表通过好声音直播间进行履职述职,22名人大代表开展了“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讲。修订完善了《新城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评选优秀人大代表之家3个、优秀人大代表20名、优秀人大工作者5名。
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修订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实施意见》,代表通过接待选民、走访选民、实地调研、联系帮扶困难群众等形式,了解选区社情民意,提出质量较高的建议意见76件。慰问困难群众265人。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座谈交流等活动的代表累计达1500余人次。认真落实《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对2023年度政府组成部门、监察委员会、法检两院及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的通知》要求,180余名代表通过持续联系和跟进“一府一委两院”被评议单位,有效提升了代表对我区经济社会、基层治理、教育卫生、民生等事业的全面了解,为更好融入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奠定基础。
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效进一步提高。修订完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形成了重点督办、领导领办工作机制。区政府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实施意见》,32家承办单位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力推动办理。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67%,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占33%,建议办理答复率为100%,办结率较上一年度提高了4%。教育局等5家单位被评为“优秀建议承办单位”。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区委工作要求得到正确贯彻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和周例会学习制度,综合整治“三多三少三慢”等问题,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与上下级人大、兄弟旗县区人大之间的联系,注重在学习交流中创新发展。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了《新城区人大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报送考评办法》,累计推送信息882条,在人民网、人民代表报、内蒙古人大、草原全媒、首府人大等媒体推送各类稿件60余篇。编纂了《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志》,为新城区政权建设及民主政治建设留下了珍贵史料。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6件,接待群众来访32人(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群众的合法诉求。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人大常委会正确指导和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镇(街道)人大通力协作的结果,是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有进步有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目标新任务,对标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人大监督持续跟踪问效力度还不够到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还不够紧密,个别人大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人大系统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4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面建设高质量“五宜”新城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2024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动政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按照任免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二、着力推动依法监督取得新成效
围绕落实“两件大事”,聚焦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把握重点、靶向发力,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开展更为精准、务实的监督工作。
加强财经领域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主要任务,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专题调研,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突出经营主业,精准产业定位。围绕楼宇经济、产城融合发展、科技创新驱动等方面开展调研,推动建设自治区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发展高地。运用好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开展全过程预算执行监督,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推动依法治区建设。带头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法律正确实施。听取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等六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征求意见等工作,保障国家法律贯彻落实。
加强专项工作监督。继续采取重点评议与普遍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开展重点评议,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普遍评议。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业发展情况、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基层医疗卫生均衡布局情况、园林绿化情况、林草工作情况、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学前教育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情况、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以及“三北”防护林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持续对接诉即办工作、温暖工程、“停车难”问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聚焦“北疆文化”,对非遗传承保护、长城文化博物馆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助力文化能级提升。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
三、着力推动代表工作开创新局面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代表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双联系”制度,深入推进人大代表信访轮值代办制度,对代表“进家”履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坚持党建引领,抓实抓细“人大代表之家”、“立法联系点”等阵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代表提供“全天候”履职平台。加强对人大代表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对本届以来民生实事项目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代表提出建议未办结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好民生实事、建议办理“后半篇文章”。
四、着力推动机关建设呈现新风貌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好“四个机关”建设。开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各族群众深刻认识理解“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条例,完善会议组织,规范审议、表决、任免等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全力落实规范、精简、提速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推动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勇担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充分发挥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凝聚起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奋力谱写现代化首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