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04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迎新路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公文时效 |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加信访部门便民利民举措,解决群众在信访过程中不会访、无序访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呼市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信访工作条例》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工作方向,通过切实有效的推进迎新路街道基层信访代办工作,着实提高信访问题化解率,提高信访群众满意度,为迎新路街道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把工作做在事发之前,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便民利民、公开公正。通过信访代办真正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最大限度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要求,推动基层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公开透明,让信访群众好办事、为信访群众办好事;
(三)群众自愿,积极引导。积极引导群众把信访代办作为反映信访问题的主要途径,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自愿认可信访代办工作;
(四)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坚持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加强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就地依法有序信访。
(五)分类代办,专班化解。依据群众反映诉求,分析研判该信访事项的管辖权限、难易程度,凡是街道一级无权办理的逐级上报新城区信访联席办,由联席办分析研判后,确属区级以上的且下级无权管辖的,形成区级领导化解工作专班全程代办。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降低信访成本,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帮”,加强街道基层组织信访工作“群众少跑腿、干部多跑路”的服务意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努力构建“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良好社会环境。
1.实现街道、社区矛盾纠纷问题思想疏导调处率达到100%;
2.群众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信访事项代办率达100%;
3.区级以下群众信访问题化解率在95%以上,网办率达到99%以上,群众参评率达到99%以上,满意率达到99%以上。
四、组织保障
由迎新路街道成立迎新路信访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街道信访代办工作,考核工作由区信联办组织,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街道信访代办工作由街道基层治理调度中心负责,街道信访工作召集人为具体负责人,社区信访代办员由社区书记担任,有条件的社区可选派1-2名信访代办助理,代办助理可由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小区居民代表担任。在工作期间要亮明身份,开展代办工作。
(一)成立迎新路街道信访代办工作领导小组
召集人:唐 亮 迎新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郝 锐 迎新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街道各分管领导、各社区书记、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治理调度中心二楼。
(二)成立迎新路街道7+N部门信访代办专家团
7+N部门专家团由街道纪工委和区检察院、法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律师团队,及相关部门组成。
五、代办职能
(一)社区代办员职能
1.向群众进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
2.负责记录、整理、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为群众代办信访事项;
3.负责做好对代办信访事项的分析、甄别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或交由调解团队、代办专家团、相关领导进行会商解决;
4.负责参与协调处理代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信访代办事项及时办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5.及时转达有关部门对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配合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6.密切关注并及时报告所代办信访事项信访人的动态,防止发生越级访问和群体性事项;
7.严格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规范台账;
8.完成上级信访代办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街道调度中心代办职能
1.对辖区内群众信访事项代办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根据具体信访事项,接受社区信访代办员的代办事项,具体推进化解;
3.对于街道一级解决不了的走访或网访代办申请,向上一级信访办提交;
4.负责解决社区信访代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5.负责总结推广信访代办工作先进典型;
6.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各类信访隐患,及时预警报告;
7.严格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规范台账;
8.完成区信访代办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代办职能
1.负责对信访代办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研判分析;
2.负责向事权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
3.全流程跟踪信访代办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处理依据、处理结果和反馈;
4.针对依法办理信访代办事项的事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督导问责建议。
5.整合7+N各部门职责,动员结对包联单位及热心党员、爱心人士参与信访代办,通过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形式推动问题解决。
六、代办流程
信访代办工作流程分为甄别登记、派单委托、研判会商、事项办理、办结反馈、终结回访、整理归档、服务监督八个环节;
信访代办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见附件1)。其中,社区信访代办工作流程见图1-1,街道信访代办服务流程见图1-2。
(一)甄别登记
1.信访代办服务中心应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初步甄别:
(1)对于能够直接答复的信访事项,应直接答复,当场予以解决;
(2)对于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应告知信访人按照法定途径解决,并做好解释说明;
(3)对于无法直接答复的信访事项,应指定信访代办员或由信访人自主选择代办员受理代办事项;
(4)对于信访人不接受代办条款或代办意愿不强烈的,应引导信访人到信访接待窗口或相关事权单位进行办理。
2.应对代办信访事项进行登记,填写《代办信访事项登记表》(格式参见附件2),记录信访人信息、诉求内容、涉及人数等内容。
(二)派单委托
1.街道、社区信访代办服务中心应在接到信访代办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派单,根据信访人意愿及事项内容、工作安排指派信访代办员,并通过电子传送、书面发函等形式将信访代办事项分派至代办员;
2.对于来访自愿委托代办的信访人,代办员应与信访人签订《代办信访事项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3),明确代办人和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由代办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协助解决信访事项,信访人在委托代办期间不再上访。经双方签字确认或盖章后,代办委托正式生效。
(三)研判会商
1.代办员应对代办信访事项进行梳理、分析、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如代办信访事项办理困难且需多个部门协同解决,应由代办专家团进行会商,做好记录(格式参见附件4),并汇报轮值领导,由轮值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研究解决方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解决方案。
2.街道信访代办服务中心应每月梳理一次轮值领导协调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重大的代办信访事项,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确定解决方案。
(四)事项办理
1.代办员受理委托后,应依据职能向涉及社区、部门流转信访事项,填写《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表》(格式参见附件5),并在办理过程中配合做好协调解决工作,及时跟踪办理动态,掌握办理进度,并督促相关事权单位和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理;
2.涉及街道、社区的代办信访事项,街道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社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代办员反馈办理结果;
3.疑难复杂、重大的代办信访事项,应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进行约访(格式参见附件6),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确定解决方案后30日内办结;
4.代办员定期与信访人联系沟通,反馈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对可能延期办理的,做好解释说明。
(五)办结反馈
1.事项办理结束后,代办员应通过上门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及时向信访人反馈相关部门对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
2.信访人对代办事项办理结果不服、不满意的,代办员应及时报街道基层治理调度中心并引导信访人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申请走复查、复核程序;
3.代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后认为信访人申请合理的,应限期化解,并进行“一案双查”。
(六)终结回访
1.信访人对代办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引导信访人走复查、复核程序或通过听证评议等方式终结;
2.代办员应明确告知信访人代办信访事项终结,并协助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3.在事项终结后 30 日内对信访人进行回访,核实情况,收集信访人意见建议,填写《代办事项回访记录单》(格式参见附件7)。
(七)整理归档
代办员应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规范台账,对代办信访事项的工作表单、往来信函等文书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八)服务监督
1.采用现场巡查、事后回访等方式,对信访代办服务进行监督考查;
2.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信访代办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3.应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投诉举报进行记录,并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和回复。
七、考核办法
将信访代办工作落实情况列入信访工作日常监控考评项,作为各社区、各科室年度考核依据。街道信访办根据制定的《迎新路街道信访代办工作考核办法》,对信访代办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各社区进行绩效评价。主要考核各社区信访代办机构和人员的设置情况,各地区信访代办员的尽职履责情况,通过信访代办化解基层信访案件情况,通过信访代办稳控属地信访人、信访群体情况。街道信访办要把群众信访代办工作作为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要树立典型进行推广。对于工作开展不力,不断造成信访上行的社区、科室报街道纪工委启动追责问责。
八、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推介。对于信访代办工作,各社区要广泛开展群众宣传工作。通过社会宣传、媒体宣传和基层宣传等形式对群众信访事项代办机制进行普及,让群众了解信访代办的便捷性,积极营造信访人主动选择信访代办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信访代办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信访群众对信访代办工作的满意度。
(三)要加强通报总结。街道信访办要定期对群众信访事项代办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工作成效按月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总结或工作简报报区信访办。
迎新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2日
|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041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迎新路街道办事处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1-12 16:55点击量:
来源:迎新路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加信访部门便民利民举措,解决群众在信访过程中不会访、无序访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呼市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信访工作条例》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工作方向,通过切实有效的推进迎新路街道基层信访代办工作,着实提高信访问题化解率,提高信访群众满意度,为迎新路街道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把工作做在事发之前,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便民利民、公开公正。通过信访代办真正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最大限度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要求,推动基层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公开透明,让信访群众好办事、为信访群众办好事;
(三)群众自愿,积极引导。积极引导群众把信访代办作为反映信访问题的主要途径,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自愿认可信访代办工作;
(四)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坚持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加强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就地依法有序信访。
(五)分类代办,专班化解。依据群众反映诉求,分析研判该信访事项的管辖权限、难易程度,凡是街道一级无权办理的逐级上报新城区信访联席办,由联席办分析研判后,确属区级以上的且下级无权管辖的,形成区级领导化解工作专班全程代办。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降低信访成本,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帮”,加强街道基层组织信访工作“群众少跑腿、干部多跑路”的服务意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努力构建“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良好社会环境。
1.实现街道、社区矛盾纠纷问题思想疏导调处率达到100%;
2.群众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信访事项代办率达100%;
3.区级以下群众信访问题化解率在95%以上,网办率达到99%以上,群众参评率达到99%以上,满意率达到99%以上。
四、组织保障
由迎新路街道成立迎新路信访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街道信访代办工作,考核工作由区信联办组织,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街道信访代办工作由街道基层治理调度中心负责,街道信访工作召集人为具体负责人,社区信访代办员由社区书记担任,有条件的社区可选派1-2名信访代办助理,代办助理可由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小区居民代表担任。在工作期间要亮明身份,开展代办工作。
(一)成立迎新路街道信访代办工作领导小组
召集人:唐 亮 迎新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郝 锐 迎新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街道各分管领导、各社区书记、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治理调度中心二楼。
(二)成立迎新路街道7+N部门信访代办专家团
7+N部门专家团由街道纪工委和区检察院、法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律师团队,及相关部门组成。
五、代办职能
(一)社区代办员职能
1.向群众进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
2.负责记录、整理、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为群众代办信访事项;
3.负责做好对代办信访事项的分析、甄别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或交由调解团队、代办专家团、相关领导进行会商解决;
4.负责参与协调处理代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信访代办事项及时办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5.及时转达有关部门对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配合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6.密切关注并及时报告所代办信访事项信访人的动态,防止发生越级访问和群体性事项;
7.严格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规范台账;
8.完成上级信访代办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街道调度中心代办职能
1.对辖区内群众信访事项代办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根据具体信访事项,接受社区信访代办员的代办事项,具体推进化解;
3.对于街道一级解决不了的走访或网访代办申请,向上一级信访办提交;
4.负责解决社区信访代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5.负责总结推广信访代办工作先进典型;
6.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各类信访隐患,及时预警报告;
7.严格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规范台账;
8.完成区信访代办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代办职能
1.负责对信访代办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研判分析;
2.负责向事权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
3.全流程跟踪信访代办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处理依据、处理结果和反馈;
4.针对依法办理信访代办事项的事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督导问责建议。
5.整合7+N各部门职责,动员结对包联单位及热心党员、爱心人士参与信访代办,通过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形式推动问题解决。
六、代办流程
信访代办工作流程分为甄别登记、派单委托、研判会商、事项办理、办结反馈、终结回访、整理归档、服务监督八个环节;
信访代办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见附件1)。其中,社区信访代办工作流程见图1-1,街道信访代办服务流程见图1-2。
(一)甄别登记
1.信访代办服务中心应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初步甄别:
(1)对于能够直接答复的信访事项,应直接答复,当场予以解决;
(2)对于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应告知信访人按照法定途径解决,并做好解释说明;
(3)对于无法直接答复的信访事项,应指定信访代办员或由信访人自主选择代办员受理代办事项;
(4)对于信访人不接受代办条款或代办意愿不强烈的,应引导信访人到信访接待窗口或相关事权单位进行办理。
2.应对代办信访事项进行登记,填写《代办信访事项登记表》(格式参见附件2),记录信访人信息、诉求内容、涉及人数等内容。
(二)派单委托
1.街道、社区信访代办服务中心应在接到信访代办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派单,根据信访人意愿及事项内容、工作安排指派信访代办员,并通过电子传送、书面发函等形式将信访代办事项分派至代办员;
2.对于来访自愿委托代办的信访人,代办员应与信访人签订《代办信访事项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3),明确代办人和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由代办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协助解决信访事项,信访人在委托代办期间不再上访。经双方签字确认或盖章后,代办委托正式生效。
(三)研判会商
1.代办员应对代办信访事项进行梳理、分析、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如代办信访事项办理困难且需多个部门协同解决,应由代办专家团进行会商,做好记录(格式参见附件4),并汇报轮值领导,由轮值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商,研究解决方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解决方案。
2.街道信访代办服务中心应每月梳理一次轮值领导协调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重大的代办信访事项,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确定解决方案。
(四)事项办理
1.代办员受理委托后,应依据职能向涉及社区、部门流转信访事项,填写《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表》(格式参见附件5),并在办理过程中配合做好协调解决工作,及时跟踪办理动态,掌握办理进度,并督促相关事权单位和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理;
2.涉及街道、社区的代办信访事项,街道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社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代办员反馈办理结果;
3.疑难复杂、重大的代办信访事项,应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进行约访(格式参见附件6),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确定解决方案后30日内办结;
4.代办员定期与信访人联系沟通,反馈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对可能延期办理的,做好解释说明。
(五)办结反馈
1.事项办理结束后,代办员应通过上门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及时向信访人反馈相关部门对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
2.信访人对代办事项办理结果不服、不满意的,代办员应及时报街道基层治理调度中心并引导信访人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申请走复查、复核程序;
3.代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后认为信访人申请合理的,应限期化解,并进行“一案双查”。
(六)终结回访
1.信访人对代办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引导信访人走复查、复核程序或通过听证评议等方式终结;
2.代办员应明确告知信访人代办信访事项终结,并协助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
3.在事项终结后 30 日内对信访人进行回访,核实情况,收集信访人意见建议,填写《代办事项回访记录单》(格式参见附件7)。
(七)整理归档
代办员应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规范台账,对代办信访事项的工作表单、往来信函等文书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八)服务监督
1.采用现场巡查、事后回访等方式,对信访代办服务进行监督考查;
2.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信访代办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3.应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投诉举报进行记录,并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和回复。
七、考核办法
将信访代办工作落实情况列入信访工作日常监控考评项,作为各社区、各科室年度考核依据。街道信访办根据制定的《迎新路街道信访代办工作考核办法》,对信访代办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各社区进行绩效评价。主要考核各社区信访代办机构和人员的设置情况,各地区信访代办员的尽职履责情况,通过信访代办化解基层信访案件情况,通过信访代办稳控属地信访人、信访群体情况。街道信访办要把群众信访代办工作作为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工作中好的经验要树立典型进行推广。对于工作开展不力,不断造成信访上行的社区、科室报街道纪工委启动追责问责。
八、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推介。对于信访代办工作,各社区要广泛开展群众宣传工作。通过社会宣传、媒体宣传和基层宣传等形式对群众信访事项代办机制进行普及,让群众了解信访代办的便捷性,积极营造信访人主动选择信访代办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信访代办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信访群众对信访代办工作的满意度。
(三)要加强通报总结。街道信访办要定期对群众信访事项代办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工作成效按月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总结或工作简报报区信访办。
迎新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