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78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公文时效 |
为更好地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推动机制,成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各社区对照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综合检查等管理工作,由于人事变动特调整了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培智(海拉尔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爱东(海拉尔路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郭玉松 (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武文明(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宋永刚(气东社区党委书记)
任忠文(八一路社区党委书记)
吴 楠(长海社区党委书记)
王文兵(军区社区党委书记)
王 云(哲里木路社区党委书记)
谭 伟(体校巷社区党委书记)
王 慧(公安厅社区党委书记)
贺 宁(内工大社区党委书记)
章 瑞(公主府社区党委书记)
杨小艳(赛马场社区党总支书记)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职责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导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音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桶筒壁及其垃圾桶周围保持干净整洁。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垃圾分类成效,并全办事处通报检查结果。
海拉尔路办事处
2024年3月1日
|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787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3-01 09:15点击量:
来源: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为更好地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推动机制,成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各社区对照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综合检查等管理工作,由于人事变动特调整了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培智(海拉尔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爱东(海拉尔路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郭玉松 (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武文明(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宋永刚(气东社区党委书记)
任忠文(八一路社区党委书记)
吴 楠(长海社区党委书记)
王文兵(军区社区党委书记)
王 云(哲里木路社区党委书记)
谭 伟(体校巷社区党委书记)
王 慧(公安厅社区党委书记)
贺 宁(内工大社区党委书记)
章 瑞(公主府社区党委书记)
杨小艳(赛马场社区党总支书记)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职责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导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音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桶筒壁及其垃圾桶周围保持干净整洁。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垃圾分类成效,并全办事处通报检查结果。
海拉尔路办事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