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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787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构 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公文时效
海拉尔路办事处全面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4-03-01 09:15 点击量点击量:
来源来源: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字体:[ 大 中 小 ]

为更好地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推动机制,成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各社区对照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综合检查等管理工作,由于人事变动特调整了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培智(海拉尔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爱东(海拉尔路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郭玉松 (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武文明(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宋永刚(气东社区党委书记)

任忠文(八一路社区党委书记)

吴  楠(长海社区党委书记)

王文兵(军区社区党委书记)

王  云(哲里木路社区党委书记)

谭  伟(体校巷社区党委书记)

王  慧(公安厅社区党委书记)

贺  宁(内工大社区党委书记)

章  瑞(公主府社区党委书记)

杨小艳(赛马场社区党总支书记)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职责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导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音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桶筒壁及其垃圾桶周围保持干净整洁。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垃圾分类成效,并全办事处通报检查结果。 

海拉尔路办事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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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公文时效

海拉尔路办事处全面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24-03-01 09:15点击量:

来源: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

为更好地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推动机制,成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各社区对照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综合检查等管理工作,由于人事变动特调整了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培智(海拉尔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爱东(海拉尔路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郭玉松 (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武文明(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宋永刚(气东社区党委书记)

任忠文(八一路社区党委书记)

吴  楠(长海社区党委书记)

王文兵(军区社区党委书记)

王  云(哲里木路社区党委书记)

谭  伟(体校巷社区党委书记)

王  慧(公安厅社区党委书记)

贺  宁(内工大社区党委书记)

章  瑞(公主府社区党委书记)

杨小艳(赛马场社区党总支书记)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职责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导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音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桶筒壁及其垃圾桶周围保持干净整洁。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垃圾分类成效,并全办事处通报检查结果。 

海拉尔路办事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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