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471-621860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呼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热点,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3998条。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人事任免、机构职能等信息1551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427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高质量发布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按照新城区司法局发布的《新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我区目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4个,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共发布政策解读123条,图解37条,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20次,对政府常务会议同步进行解读,发布会议图解20条。做好政府公报编辑发行工作,发行政府公报2期,均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推动群众高度关注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领域的文件主动公开,进一步提高答复和服务水平,立足申请人实际需求,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获取信息的需求。同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让其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区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方便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制度,印发了《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强化落实专人专管,规范信息报送账号和密码管理,严格执行《新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文责自负,即发布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工作,严格信息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作为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的保障主体,在发布任何一篇信息时,均需要同步上传《新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涉密”“有害”“敏感”“表述错误”的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3998条,网站总访问量4385327人,在线答复网民留言91条,开展征集调查22期,在线访谈8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共采用我区信息485条,意见征集3件,总分为3510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按照自治区要求对“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进行改版,不仅对区本级和部门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集中公开,而且把实施情况、政策措施等也进行了全面公开。2024年,我区注重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行水平,为了更好发挥政务新媒体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定期对各个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我区一些单位重开通轻运营、重数量轻质量,所开设的新媒体账号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按照上级要求,2024年,我区对部分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通知部门进行关停注销,将相关信息资讯、公示、公告等内容并转入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区65个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问题要求单位即知即改,确保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10月18日上午,新城区召开2024年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会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工作培训会。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抽查通报,并对各单位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情况及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实时督促、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76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15 | ||
行政强制 |
1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21.2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5 |
10 |
0 |
0 |
0 |
0 |
8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2 |
0 |
0 |
0 |
0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1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4 |
5 |
0 |
0 |
0 |
0 |
5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3 |
9 |
0 |
0 |
0 |
0 |
9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1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0 |
5 |
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1、离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有一定的差距。2、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仍需加强。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区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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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05 10:17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471-621860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呼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热点,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3998条。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人事任免、机构职能等信息1551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427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高质量发布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按照新城区司法局发布的《新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我区目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4个,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共发布政策解读123条,图解37条,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20次,对政府常务会议同步进行解读,发布会议图解20条。做好政府公报编辑发行工作,发行政府公报2期,均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推动群众高度关注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领域的文件主动公开,进一步提高答复和服务水平,立足申请人实际需求,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获取信息的需求。同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让其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区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方便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制度,印发了《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强化落实专人专管,规范信息报送账号和密码管理,严格执行《新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文责自负,即发布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工作,严格信息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作为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的保障主体,在发布任何一篇信息时,均需要同步上传《新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涉密”“有害”“敏感”“表述错误”的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3998条,网站总访问量4385327人,在线答复网民留言91条,开展征集调查22期,在线访谈8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共采用我区信息485条,意见征集3件,总分为3510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按照自治区要求对“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进行改版,不仅对区本级和部门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集中公开,而且把实施情况、政策措施等也进行了全面公开。2024年,我区注重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行水平,为了更好发挥政务新媒体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定期对各个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我区一些单位重开通轻运营、重数量轻质量,所开设的新媒体账号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按照上级要求,2024年,我区对部分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通知部门进行关停注销,将相关信息资讯、公示、公告等内容并转入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区65个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问题要求单位即知即改,确保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10月18日上午,新城区召开2024年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会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工作培训会。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抽查通报,并对各单位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情况及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实时督促、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76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15 | ||
行政强制 |
1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21.2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5 |
10 |
0 |
0 |
0 |
0 |
8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2 |
0 |
0 |
0 |
0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1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4 |
5 |
0 |
0 |
0 |
0 |
5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3 |
9 |
0 |
0 |
0 |
0 |
9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1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0 |
5 |
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1、离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有一定的差距。2、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仍需加强。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区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