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471-62186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呼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夯实政务公开基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呼市2023年度旗县区政务公开年终绩效考核中得分94.1分,位居九个旗县区首位。2023年12月19日,中国信息化研究与促进网联合国衡智慧移动大数据联盟、太昊国际智库等权威机构于发布了《2023年中国优秀政务平台(数字政府)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结果通报》。在本次评估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评2023年度中国优秀政务网站。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区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0288条。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人事任免、机构职能等信息238条,规范性文件4件,依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信息9913条。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共发布政策解读114条,图解35条;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14次,对政府常务会议同步进行解读,发布会议图解14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82条,开展征集调查4期,在线访谈8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推动群众高度关注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领域的文件主动公开,让群众合理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2023年,区政府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件,较上年度上升177%,答复信息公开申请7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新城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配套解读材料,严格对标年度工作要点要求,扎实进行责任和任务分解,结合检查测评、专项督查等手段,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推进。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人事任免、公共服务等信息,按照国家出台各领域标准目录新增完成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各单位依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完善。截至目前,我区已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开。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抽查十余次,对各单位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情况及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实时督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共对各单位不定期抽查20次,下发全区性通报5期。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0288条。网站总访问量 1482488人。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588条,总分为3758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去年我区根据自治区、呼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相关文件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约化与改版建设。新改版的网站对网站页面进行全新改版设计,优化智能问答、移动端建设、适老化与无障碍功能,加强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版块的内容集成、信息融合。新版门户网站于2022年11月18日上线试运行,今年6月27日通过专家验收。
网站紧扣国家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和自治区八项地方标准规定,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职能规划设置栏目;对“基层政务公开”专题进行了全新升级。在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26个领域标准目录基础上,政府各部门、镇街道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经过认真详实的梳理,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切合本区实际的“新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不仅对区本级和部门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集中公开,而且把实施情况、政策措施等也进行了全面公开。政务服务页面本着“便民利民、快捷方便、做好服务”的思想,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蒙速办),重点集中展现能在新城区实现“网上办、一次办”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我区注重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新版网站开设新媒体矩阵专栏,借助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政府与群众之间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同时,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区90余个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问题要求单位即知即改,确保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4月26日,召开了新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培训会。11月25日,组织区属各部门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培训会。强化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针对检查测评及日常工作共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并进行通报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4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4 | ||
行政强制 |
14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61.1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9 |
4 |
0 |
0 |
0 |
0 |
8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4 |
4 |
0 |
0 |
0 |
0 |
5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7 |
4 |
0 |
0 |
0 |
0 |
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3 |
0 |
0 |
3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加强与申请人就申请内容的有效沟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准确适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方式进行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三是加强考核评价。针对自治区、呼市两级考核细则,开展富有成效的监督检查,积极鼓励工作创新,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切实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区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4-01-31 12:2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471-62186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呼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夯实政务公开基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呼市2023年度旗县区政务公开年终绩效考核中得分94.1分,位居九个旗县区首位。2023年12月19日,中国信息化研究与促进网联合国衡智慧移动大数据联盟、太昊国际智库等权威机构于发布了《2023年中国优秀政务平台(数字政府)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结果通报》。在本次评估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评2023年度中国优秀政务网站。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区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0288条。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人事任免、机构职能等信息238条,规范性文件4件,依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信息9913条。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共发布政策解读114条,图解35条;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14次,对政府常务会议同步进行解读,发布会议图解14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82条,开展征集调查4期,在线访谈8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推动群众高度关注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领域的文件主动公开,让群众合理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2023年,区政府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件,较上年度上升177%,答复信息公开申请7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新城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配套解读材料,严格对标年度工作要点要求,扎实进行责任和任务分解,结合检查测评、专项督查等手段,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推进。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人事任免、公共服务等信息,按照国家出台各领域标准目录新增完成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各单位依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完善。截至目前,我区已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开。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抽查十余次,对各单位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情况及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实时督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共对各单位不定期抽查20次,下发全区性通报5期。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0288条。网站总访问量 1482488人。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588条,总分为3758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去年我区根据自治区、呼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相关文件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约化与改版建设。新改版的网站对网站页面进行全新改版设计,优化智能问答、移动端建设、适老化与无障碍功能,加强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版块的内容集成、信息融合。新版门户网站于2022年11月18日上线试运行,今年6月27日通过专家验收。
网站紧扣国家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和自治区八项地方标准规定,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职能规划设置栏目;对“基层政务公开”专题进行了全新升级。在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26个领域标准目录基础上,政府各部门、镇街道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经过认真详实的梳理,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切合本区实际的“新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不仅对区本级和部门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集中公开,而且把实施情况、政策措施等也进行了全面公开。政务服务页面本着“便民利民、快捷方便、做好服务”的思想,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蒙速办),重点集中展现能在新城区实现“网上办、一次办”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我区注重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新版网站开设新媒体矩阵专栏,借助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政府与群众之间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同时,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区90余个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问题要求单位即知即改,确保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4月26日,召开了新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培训会。11月25日,组织区属各部门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培训会。强化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针对检查测评及日常工作共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并进行通报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4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4 | ||
行政强制 |
14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61.1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9 |
4 |
0 |
0 |
0 |
0 |
8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4 |
4 |
0 |
0 |
0 |
0 |
5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7 |
4 |
0 |
0 |
0 |
0 |
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3 |
0 |
0 |
3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加强与申请人就申请内容的有效沟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准确适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方式进行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三是加强考核评价。针对自治区、呼市两级考核细则,开展富有成效的监督检查,积极鼓励工作创新,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切实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区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