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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新城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0:41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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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全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附楼六楼,邮编:010051,电话:0471-6218605,电子邮箱:XCWL6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新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呼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夯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疫情防控、财政、人事任免、公共服务等信息;完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我区目前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个。按照国家出台各领域标准目录新增完成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各单位依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完善。截至目前,我区已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开。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共发布政策解读94条,图解22条;发行政府公报2期;对政府常务会议同步进行解读,发布会议图解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提高答复和服务水平,立足申请人实际需求,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获取信息的需求,2022年,共受理申请3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新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配套解读材料,《新城区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审查程序和责任。强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舆情回应等相关工作机制。印发《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作用,2022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9835条,网站总访问量132万人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156条。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392条,总分为2352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

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区90余个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监管,2022年,我区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共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次,专题工作推进会议若干次,切实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即时通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2022年,共对各单位不定期抽查20次,下发全区性通报2期。

二是全年共为19家单位调试开通了电子政务网络,并根据各单位电子政务网络的业务需求,调整优化了电子政务网络结构,对老旧坏路由器防火墙设备进行了维修更换。全年维修维护网络、处置软硬件故障、调试软硬件设备800余次,保障了全区网络的正常运行。对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网络实施了3次安全评测,切实保障了网络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3

行政强制

1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6.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1

0

0

0

3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1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1

0

0

0

2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1

0

0

0

3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务公开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功能。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进一步深入推进。下一步,我区将以国家出台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基础,不断完善优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新改版门户网站各项功能、各专题专栏的建设,对门户网站各栏目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2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呼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出台《新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本地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并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


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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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新城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8 10:41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全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附楼六楼,邮编:010051,电话:0471-6218605,电子邮箱:XCWL6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新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呼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夯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疫情防控、财政、人事任免、公共服务等信息;完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我区目前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个。按照国家出台各领域标准目录新增完成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各单位依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完善。截至目前,我区已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开。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共发布政策解读94条,图解22条;发行政府公报2期;对政府常务会议同步进行解读,发布会议图解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提高答复和服务水平,立足申请人实际需求,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获取信息的需求,2022年,共受理申请3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新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配套解读材料,《新城区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审查程序和责任。强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舆情回应等相关工作机制。印发《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作用,2022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9835条,网站总访问量132万人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156条。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392条,总分为2352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

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区90余个新媒体账号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监管,2022年,我区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共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次,专题工作推进会议若干次,切实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即时通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2022年,共对各单位不定期抽查20次,下发全区性通报2期。

二是全年共为19家单位调试开通了电子政务网络,并根据各单位电子政务网络的业务需求,调整优化了电子政务网络结构,对老旧坏路由器防火墙设备进行了维修更换。全年维修维护网络、处置软硬件故障、调试软硬件设备800余次,保障了全区网络的正常运行。对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网络实施了3次安全评测,切实保障了网络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3

行政强制

1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6.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1

0

0

0

3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1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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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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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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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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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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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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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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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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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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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1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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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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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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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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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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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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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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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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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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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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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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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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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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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务公开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功能。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进一步深入推进。下一步,我区将以国家出台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基础,不断完善优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新改版门户网站各项功能、各专题专栏的建设,对门户网站各栏目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2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呼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出台《新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本地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并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


新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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