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本报告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全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附楼六楼,邮编:010051,电话:0471-6218605,电子邮箱:XCWL6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087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发布10887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1625条,发行公报2期,网站累计总访问量992万人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92条,发布政策解读、图解186条,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682条,总分为4092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
1、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按照《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43号),要求各单位对本级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采用图片、图表、图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进行解读。对涉及重点领域的不实信息通过媒体网站等平台及时回应,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我区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作共发布政策解读186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解读我区政府工作报告。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全区重大事件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新城区政府副区长徐相军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加强网上舆情引导,做好对经济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的解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上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为了强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务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区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一是开设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题专栏,设置“新城在行动”“最新公告”“防疫科普”等相关栏目,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及时发布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政府通告、便民服务、防疫知识等,新城区政府防控行动和措施公开透明。截至目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区防控疫情动态信息2000余条,及时转载国家、自治区及呼市等最新公告413条,转载各类防疫知识130余条。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凸显权威信息集中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推出“疫情AI智能防控情感机器人小薇”,通过整合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权威发布,设置了疫情动态、同乘查询、防护指南、自查手册、就医必备和权威发布等十多个栏目,广大居民通过和机器人“小薇”对话,能够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自己所关心关注的各类最新疫情权威信息。实现了疫情信息的准确快速获取。三是借助新城区“两微一端”、今日头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强大传播力,紧盯群众需求,及时传递疫情防控动态信息,让群众更好地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切实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2020年8月7日我区印发了《新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各单位按照《新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解表》上的任务安排,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有关要求,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同时,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在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途径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信息。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并经新城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专栏向社会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依申请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设立依申请公开接待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在法定时限内按规范予以答复。2020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件,目前28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中。因依申请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力度,由政府区长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进、指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9月,按照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及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对全区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各级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定期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区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原则,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及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工作、舆情回应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管理办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渠道,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我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2020年,经过连续的通报和各单位不断的整改,网站内容保障大有好转,空白栏目和更新不及时的栏目大量减少,主动公开内容范围逐步扩大。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087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发布10887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1625条,发行公报2期,网站累计总访问量992万人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92条,发布政策解读、图解186条,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682条,总分为4092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在区政务服务大厅、档案局、各社区公共服务大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自助查询区,摆放查询机、服务指南、部门办事流程等,方便群众查阅获取政务信息和办理业务,促进政务服务提效,优化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根据自治区、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下发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各单位职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按照《新城区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制度(试行)》,不定期对区属各单位、各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并下发抽查结果通知单,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每半年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全区通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有各单位信息发布排名统计,对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按照公开时限,系统将自动发送邮件提醒,确保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及时、准确。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自下而上有效开展,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2020年,共对各单位不定期抽查10次,下发全区性通报4期,其余通报若干。
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11月20日,我区召开了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授聘仪式暨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到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处同志开展政务公开实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7 |
减14 |
2763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 |
增693 |
4550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095 |
减113 |
652 |
|
行政强制 |
173 |
减7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 |
减6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750.2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还需规范。三是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1、把握工作主线,做好重点工作。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国办、自治区、呼市政府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在已实施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指引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大众化信息获取渠道,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让公众看得到、能了解、好查询、易办事。四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群众关切的堵点和重点出发,深入解读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解读更加深度化。
2、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指导力度。认真组织全区政务公开日常督查和考核工作,通过督查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措施。同时,针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进行监测,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办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本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内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力求做到边整改、边提高。
3、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针对性地向各业务部门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项培训,对于依申请案件中征地、拆迁等民生问题,请上级部门专家及律师代表进行授课。同时,加大对政务新媒体运维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提供坚强队伍保障。通过一系列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呼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出台《新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本地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并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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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19 16:02点击量:
来源: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本报告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全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附楼六楼,邮编:010051,电话:0471-6218605,电子邮箱:XCWL6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087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发布10887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1625条,发行公报2期,网站累计总访问量992万人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92条,发布政策解读、图解186条,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682条,总分为4092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
1、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按照《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43号),要求各单位对本级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采用图片、图表、图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进行解读。对涉及重点领域的不实信息通过媒体网站等平台及时回应,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我区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作共发布政策解读186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解读我区政府工作报告。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全区重大事件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新城区政府副区长徐相军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加强网上舆情引导,做好对经济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的解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上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为了强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务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区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一是开设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题专栏,设置“新城在行动”“最新公告”“防疫科普”等相关栏目,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及时发布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政府通告、便民服务、防疫知识等,新城区政府防控行动和措施公开透明。截至目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区防控疫情动态信息2000余条,及时转载国家、自治区及呼市等最新公告413条,转载各类防疫知识130余条。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凸显权威信息集中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推出“疫情AI智能防控情感机器人小薇”,通过整合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权威发布,设置了疫情动态、同乘查询、防护指南、自查手册、就医必备和权威发布等十多个栏目,广大居民通过和机器人“小薇”对话,能够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自己所关心关注的各类最新疫情权威信息。实现了疫情信息的准确快速获取。三是借助新城区“两微一端”、今日头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强大传播力,紧盯群众需求,及时传递疫情防控动态信息,让群众更好地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切实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2020年8月7日我区印发了《新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各单位按照《新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解表》上的任务安排,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有关要求,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同时,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在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途径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信息。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并经新城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专栏向社会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依申请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设立依申请公开接待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在法定时限内按规范予以答复。2020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件,目前28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中。因依申请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力度,由政府区长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进、指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9月,按照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及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对全区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各级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定期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区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原则,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及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工作、舆情回应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管理办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渠道,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我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2020年,经过连续的通报和各单位不断的整改,网站内容保障大有好转,空白栏目和更新不及时的栏目大量减少,主动公开内容范围逐步扩大。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087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发布10887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1625条,发行公报2期,网站累计总访问量992万人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92条,发布政策解读、图解186条,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682条,总分为4092分,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在区政务服务大厅、档案局、各社区公共服务大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自助查询区,摆放查询机、服务指南、部门办事流程等,方便群众查阅获取政务信息和办理业务,促进政务服务提效,优化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根据自治区、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下发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各单位职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按照《新城区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制度(试行)》,不定期对区属各单位、各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并下发抽查结果通知单,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每半年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全区通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设有各单位信息发布排名统计,对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按照公开时限,系统将自动发送邮件提醒,确保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及时、准确。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自下而上有效开展,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2020年,共对各单位不定期抽查10次,下发全区性通报4期,其余通报若干。
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11月20日,我区召开了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授聘仪式暨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到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处同志开展政务公开实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7 |
减14 |
2763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 |
增693 |
4550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095 |
减113 |
652 |
|
行政强制 |
173 |
减7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 |
减6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750.2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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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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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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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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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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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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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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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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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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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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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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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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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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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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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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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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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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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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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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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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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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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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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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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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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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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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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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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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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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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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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还需规范。三是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1、把握工作主线,做好重点工作。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国办、自治区、呼市政府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在已实施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指引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大众化信息获取渠道,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让公众看得到、能了解、好查询、易办事。四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群众关切的堵点和重点出发,深入解读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解读更加深度化。
2、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指导力度。认真组织全区政务公开日常督查和考核工作,通过督查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措施。同时,针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进行监测,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办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本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内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力求做到边整改、边提高。
3、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针对性地向各业务部门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项培训,对于依申请案件中征地、拆迁等民生问题,请上级部门专家及律师代表进行授课。同时,加大对政务新媒体运维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提供坚强队伍保障。通过一系列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呼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出台《新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本地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并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