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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30 22:15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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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新城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配楼一楼,邮编:010051,电话:0471-6218605,电子邮箱:XCWL605@163.com)。

概  述

2017年,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81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呼政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的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以国家开展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契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开创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今年,我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呼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相关组织机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一把手亲自担任,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力度。在政府办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并不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汇编成册。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11月29日,我区又以两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通知》(新党办通【2017】98号)。再次要求区属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对误报、虚报政务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和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或通报批评。2017年我区未发生信息公开失密行为。

为确保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年初,我区制定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根据自治区、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确定了工作要点,按照各部门职能,分解细化任务,职责明确。同时把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在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即时通报,定期向各单位下发纸质通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占4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下而上有效开展。目前,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公共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我区在市民服务中心、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档案馆均设置了公共查阅场所,并有专人负责。2017年,我区各查阅场所供接待咨询及查阅人数约近9万余人次。区档案馆的现行文件资料信息服务中心于2005年被确定为我区的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要为广大群众提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现行非涉密“红头文件”和资料的查询服务。每年年初,区档案局均在全区范围内下发《关于收集现行文件资料的通知》,截至目前,馆存现行文件569件。2013年,由于政府机关食堂改造,把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和视听室占用,只能在办公室里接待来查阅文件的民众。随后我区决定新建档案馆。2016年获得区政府土地审批。拟新建的场馆为三馆合一(图书馆、档案馆、职工活动中心),位置在我区党政办公大楼西北角。北侧为档案馆,占地面积1042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共4层。建成后将成为一座功能设施完善的现代化档案馆。目前,我区住建局正在做环评、能评、可研等工作。

2、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

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2009年建立门户网站之初即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包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指南、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实现了信息数据的分类检索、索引编号自动生成、访问量实时统计等功能。2012年,按照国家开展的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和细化,增设了“信息公开重点”、“专项资金”等栏目。今年,我区进一步加快了时政、热点、动态等各类信息的更新频率,增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目前,我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已集权威发布、文件检索、热点关注、政民互动等功能于一身,信息覆盖面不断拓展,网站功能更为完善,公开内容更贴近受众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凸显。2009年正式上线至今共整合发布各类公开信息66357条,网站累计总访问量2.4亿人次。今年,区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均在3月底前通过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自治区、呼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18842分,采用量和分值列九个旗县区之首。协调处级及部门领导在呼市电台录制在线访谈、及《连心桥》节目6期,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直播》栏目发布新城区各类民生新闻视频10期。

3、新媒体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区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新媒体宣传内容越来越丰富。截至目前全区共开通新浪微博38家、腾讯微博40家、人民微博17家;开通微信公众号38家。2017年2月全区52家单位统一开通头条号并建立新城区头条发布厅形成矩阵发布的良好格局。活力新城手机客户端2014年上线已来,累计发稿3000余条。主要设置了十九大、新城要闻、新城新闻、新城快读、廉政在线、创城进行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诉说新城、两学一做、等话题及栏目,方便网民阅读及搜索,基本上做到了重要稿件及时更新、一般稿件当日更新。积极与网民互动,了解网民心声,积极协调,解决网民诉求。不断提升了我区网络问政的能力和水平。已经成新城区公开政务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改进公共服务和政府职能、提高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渠道。今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

4、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于2009年6月正式运行。目前,大厅共入驻部门18个,设置31个行政审批窗口及4个便民服务窗口,预留窗口4个,进驻中心工作人员102人,中心可办理事项10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3项,行政服务事项17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

2017年1-12月,中心共受理事项89109件,办结88976件,办结率99.8%,同比2016年同期受理73521件增加15588件,增加率17.4%。具体情况如下: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2829对,离婚登记1368对,补办结婚、离婚登记1619对,合法结婚率和登记合格率均为100%。法律援助中心来访325人次,解答电话咨询265人次,承办援助案件148件,代写法律文书22件。劳动仲裁院受理仲裁案件及用工备案9129件。医保中心为1021人(次)办理了医疗费用报销结算,支付医疗保险金683.5万元,人均领取报销金7376.5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222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599本,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2308人,安置就业困难对象1698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8600人,为442名公益岗位人员发放了岗位补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共受理办结2590件。12319城建热线平台共接到业务总计2742条,卫计局窗口共办件1557件,残联窗口发放残疾证956本,办理残疾人公交卡业务3419件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窗口办件519件,邮政一站式缴费窗口办件2508件,城环公共自行车窗口办件5811件。

现计划今年年底将市民服务中心搬迁新址,目前新址已进入设计施工阶段。搬迁后形成合理布局,服务内容更加全面的标准化服务大厅。

5、政府公报建设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26号)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并责成专人负责推进,确保政府公报创刊、编辑、出版、发行、管理和运用等工作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职能作用。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我区按照国家、自治区、呼市的相关规定要求,围绕区政府工作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面及时公开中央、自治区和呼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财政资金、各部门权力清单、棚户区改造、重点建设项目进度、社会保险和救助、环境执法检查、食品药品抽检抽验等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信息,以及政府领导、机构及人事信息等。同时,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近年来,我区不断增强和改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全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稳步推进。目前,根据呼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要求,辖区各医疗机构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大类10项信息内容均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等场所通过宣传栏、LED屏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诊疗科目、医疗服务和常用药品价格、医保报销政策和流程、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方面。另外,有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规划、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对外招聘、评优奖励;职称晋升、评聘;基建项目招投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职工关心的问题均主动向职工公开。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区统计部门于每月11日左右发布本月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每月21日左右发布本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发布各专业经济运行简析,及时发布工作信息,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章许可立制,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重点突出影响民生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截止目前,发布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433条,公布本级食品药品抽检信息8期,550批次;公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期,共7起;并运用微博、微信、头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我区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立项报批的服务力度,及时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材料及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等项目申报材料,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提供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我区制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年初在对全区各部门上报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广泛收集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汇编形成2017年全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并将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强化项目跟踪服务,不定期通过电话咨询、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重点项目联席会制度。组织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召开重点项目联席会,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跟踪管理服务及项目储备、资金申请等内容进行研讨和部署,有针对性地解决重点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对重大项目资金的申报程序、条件及执行等情况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不断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理等八项制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将预算的执行情况向社会公示。不定期在网上发布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加大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我区按照“规范、全面、完整、及时”的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城教育》以及校报校刊和各校园宣传栏等渠道将相关信息依法依规进行更新和发布。我区于2016年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评估认定,本年度继续做好验收后的后续监测工作。同时,有序公开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力度。我区积极落实《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2018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并出台了《新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同时按照划片结果各学校对学生的入学资质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布招生结果。此外,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从2月底开始区扶贫办协同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办事处指派专人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档案管理工作,对年度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将脱贫人口和返贫人口进行登记统计,对电子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上传。为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档案管理工作,新城区于5月12日举办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档案管理培训会”,确保贫困人口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一组一盒、一村一柜、一镇一室,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规范化整理。7月底,新城区扶贫办根据上级扶贫办要求,严格按照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手册、数据录入、联网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了我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1766人底册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贫困档案应有尽有、资料全面准确。

(2)重要资金使用和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情况。按照规定新城区75家部门全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政府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举借债务情况等。区财政收支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数据专栏进行公开,每一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分配结果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化。《新城区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于2017年7月7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新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10个类,涉及收费项目共有18个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5个类,涉及收费项目共有8个项,让公众对政府收费项目查有实据。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按照市保密局有关要求和《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要点》、《新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关于加强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所有报送信息需遵守《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凡属区政府决策范围内,涉及全局性、政策性和敏感性的重大事项,尤其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统一发布;未经区政府审批同意或授权,区政府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各单位报送信息必须严格履行审核把关手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信息正文后应填写作者或供稿人姓名及所属单位。非本部门原创信息,要在报送后台“信息来源”一栏标清来源、作者及转载人、时间。各单位报送信息的审核人一般为本单位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特别重要的信息需主要负责人签发。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一定要按照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信息一旦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通过信息报送系统后台上传到政府门户网站,即认为本单位授权区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发布该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报送单位负责(机关、单位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见附件)。对误报、虚报政务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应视情况对有关人员和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或通报批评。

(六)政策解读情况

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区重要政策文件时,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对于国家、自治区、呼市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能够及时转载到本区门户网站。

(七)“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

我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以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为契机,通过市政府统一开发建设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将涉及政府对公民、法人、社会团体提供服务的政务事项进行整合重构,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府内部的组织架构、运作程序和管理服务手段,提升政府的综合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新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是集申报与审批、咨询与投诉、信息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可实现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审批,并实现对审批行为的实时监控及全过程监督。

2017年8月开始,我区组织区属各单位、部门按照《新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要求,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2017年11月1日,召开了新城区政务公开国家试点工作——行政审批系统培训会。会上,对区属22家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单位近百余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11月27日-12月1日,区市民服务中心联合区编办组成调研组,下到区属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就各单位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目前新系统正在调试录入阶段。

(八)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情况

2017年,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共采用各单位信息12142条,累计总访问量2.4亿人次。此外,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992条,自治区政府网站采用1条,总分为18842分,连续十年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多次荣获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

电子政务平台稳定运行,2017年8月,我区顺利通过了电子政务平台二级测评,并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系统正式定级备案,网络安全进一步夯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持续推进,2017年,我区联通了工商管理分局等6家垂管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我区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工作重点推进,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我区被确定为100家“试点”单位之一。目前“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网站升级改版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现进入实施阶段,预计于今年6月完成试点建设并通过验收。

2017年我区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前三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各栏目严格按照普查要求进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中基本信息内容准确,全站链接可用。第四季度抽查结果暂未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在区政务公开办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代受理区属各部、委、办、局的依申请公开,并确定专人负责。同时,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2017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0件;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现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目前未对公众申请公开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一年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涉及行政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全过程,也涉及公众参与、会议开放、数据开放等新任务,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解读内容较少较单一,回应关切工作不够及时主动。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组织保障力度有待继续加强。

2018年,我区将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建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 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将单纯信息量考核转变为信息量及重点栏目加权考核的新办法。将针对各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栏目分配权值,对于涉及到经济民生、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督促各单位及时查看处理网站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于因延误答复时间而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案件,将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强化督察督办,由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督查组,对政务公开工作中,推进不利,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处理。

(三)切实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分步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好各时段主要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有效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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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30 22:1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新城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配楼一楼,邮编:010051,电话:0471-6218605,电子邮箱:XCWL605@163.com)。

概  述

2017年,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81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呼政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的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以国家开展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契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开创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今年,我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呼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相关组织机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一把手亲自担任,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监督力度。在政府办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并不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汇编成册。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11月29日,我区又以两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通知》(新党办通【2017】98号)。再次要求区属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对误报、虚报政务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和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或通报批评。2017年我区未发生信息公开失密行为。

为确保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年初,我区制定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根据自治区、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确定了工作要点,按照各部门职能,分解细化任务,职责明确。同时把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在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即时通报,定期向各单位下发纸质通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占4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下而上有效开展。目前,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公共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我区在市民服务中心、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档案馆均设置了公共查阅场所,并有专人负责。2017年,我区各查阅场所供接待咨询及查阅人数约近9万余人次。区档案馆的现行文件资料信息服务中心于2005年被确定为我区的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要为广大群众提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现行非涉密“红头文件”和资料的查询服务。每年年初,区档案局均在全区范围内下发《关于收集现行文件资料的通知》,截至目前,馆存现行文件569件。2013年,由于政府机关食堂改造,把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和视听室占用,只能在办公室里接待来查阅文件的民众。随后我区决定新建档案馆。2016年获得区政府土地审批。拟新建的场馆为三馆合一(图书馆、档案馆、职工活动中心),位置在我区党政办公大楼西北角。北侧为档案馆,占地面积1042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共4层。建成后将成为一座功能设施完善的现代化档案馆。目前,我区住建局正在做环评、能评、可研等工作。

2、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

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2009年建立门户网站之初即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包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指南、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实现了信息数据的分类检索、索引编号自动生成、访问量实时统计等功能。2012年,按照国家开展的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和细化,增设了“信息公开重点”、“专项资金”等栏目。今年,我区进一步加快了时政、热点、动态等各类信息的更新频率,增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目前,我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已集权威发布、文件检索、热点关注、政民互动等功能于一身,信息覆盖面不断拓展,网站功能更为完善,公开内容更贴近受众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凸显。2009年正式上线至今共整合发布各类公开信息66357条,网站累计总访问量2.4亿人次。今年,区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均在3月底前通过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自治区、呼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18842分,采用量和分值列九个旗县区之首。协调处级及部门领导在呼市电台录制在线访谈、及《连心桥》节目6期,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直播》栏目发布新城区各类民生新闻视频10期。

3、新媒体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区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新媒体宣传内容越来越丰富。截至目前全区共开通新浪微博38家、腾讯微博40家、人民微博17家;开通微信公众号38家。2017年2月全区52家单位统一开通头条号并建立新城区头条发布厅形成矩阵发布的良好格局。活力新城手机客户端2014年上线已来,累计发稿3000余条。主要设置了十九大、新城要闻、新城新闻、新城快读、廉政在线、创城进行时、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诉说新城、两学一做、等话题及栏目,方便网民阅读及搜索,基本上做到了重要稿件及时更新、一般稿件当日更新。积极与网民互动,了解网民心声,积极协调,解决网民诉求。不断提升了我区网络问政的能力和水平。已经成新城区公开政务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改进公共服务和政府职能、提高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渠道。今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

4、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于2009年6月正式运行。目前,大厅共入驻部门18个,设置31个行政审批窗口及4个便民服务窗口,预留窗口4个,进驻中心工作人员102人,中心可办理事项10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3项,行政服务事项17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

2017年1-12月,中心共受理事项89109件,办结88976件,办结率99.8%,同比2016年同期受理73521件增加15588件,增加率17.4%。具体情况如下: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2829对,离婚登记1368对,补办结婚、离婚登记1619对,合法结婚率和登记合格率均为100%。法律援助中心来访325人次,解答电话咨询265人次,承办援助案件148件,代写法律文书22件。劳动仲裁院受理仲裁案件及用工备案9129件。医保中心为1021人(次)办理了医疗费用报销结算,支付医疗保险金683.5万元,人均领取报销金7376.5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222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599本,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2308人,安置就业困难对象1698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8600人,为442名公益岗位人员发放了岗位补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共受理办结2590件。12319城建热线平台共接到业务总计2742条,卫计局窗口共办件1557件,残联窗口发放残疾证956本,办理残疾人公交卡业务3419件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窗口办件519件,邮政一站式缴费窗口办件2508件,城环公共自行车窗口办件5811件。

现计划今年年底将市民服务中心搬迁新址,目前新址已进入设计施工阶段。搬迁后形成合理布局,服务内容更加全面的标准化服务大厅。

5、政府公报建设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26号)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并责成专人负责推进,确保政府公报创刊、编辑、出版、发行、管理和运用等工作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职能作用。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我区按照国家、自治区、呼市的相关规定要求,围绕区政府工作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面及时公开中央、自治区和呼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财政资金、各部门权力清单、棚户区改造、重点建设项目进度、社会保险和救助、环境执法检查、食品药品抽检抽验等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信息,以及政府领导、机构及人事信息等。同时,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近年来,我区不断增强和改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全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稳步推进。目前,根据呼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要求,辖区各医疗机构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大类10项信息内容均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等场所通过宣传栏、LED屏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诊疗科目、医疗服务和常用药品价格、医保报销政策和流程、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方面。另外,有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规划、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对外招聘、评优奖励;职称晋升、评聘;基建项目招投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职工关心的问题均主动向职工公开。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区统计部门于每月11日左右发布本月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每月21日左右发布本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发布各专业经济运行简析,及时发布工作信息,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章许可立制,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重点突出影响民生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截止目前,发布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433条,公布本级食品药品抽检信息8期,550批次;公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期,共7起;并运用微博、微信、头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我区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立项报批的服务力度,及时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材料及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等项目申报材料,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提供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我区制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年初在对全区各部门上报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广泛收集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汇编形成2017年全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并将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强化项目跟踪服务,不定期通过电话咨询、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重点项目联席会制度。组织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召开重点项目联席会,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跟踪管理服务及项目储备、资金申请等内容进行研讨和部署,有针对性地解决重点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对重大项目资金的申报程序、条件及执行等情况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不断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理等八项制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将预算的执行情况向社会公示。不定期在网上发布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加大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我区按照“规范、全面、完整、及时”的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城教育》以及校报校刊和各校园宣传栏等渠道将相关信息依法依规进行更新和发布。我区于2016年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评估认定,本年度继续做好验收后的后续监测工作。同时,有序公开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力度。我区积极落实《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2018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并出台了《新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同时按照划片结果各学校对学生的入学资质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布招生结果。此外,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从2月底开始区扶贫办协同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办事处指派专人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档案管理工作,对年度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将脱贫人口和返贫人口进行登记统计,对电子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上传。为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档案管理工作,新城区于5月12日举办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档案管理培训会”,确保贫困人口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一组一盒、一村一柜、一镇一室,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规范化整理。7月底,新城区扶贫办根据上级扶贫办要求,严格按照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手册、数据录入、联网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了我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1766人底册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贫困档案应有尽有、资料全面准确。

(2)重要资金使用和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情况。按照规定新城区75家部门全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政府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举借债务情况等。区财政收支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数据专栏进行公开,每一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分配结果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化。《新城区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于2017年7月7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新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10个类,涉及收费项目共有18个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5个类,涉及收费项目共有8个项,让公众对政府收费项目查有实据。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按照市保密局有关要求和《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要点》、《新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关于加强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所有报送信息需遵守《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凡属区政府决策范围内,涉及全局性、政策性和敏感性的重大事项,尤其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统一发布;未经区政府审批同意或授权,区政府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各单位报送信息必须严格履行审核把关手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信息正文后应填写作者或供稿人姓名及所属单位。非本部门原创信息,要在报送后台“信息来源”一栏标清来源、作者及转载人、时间。各单位报送信息的审核人一般为本单位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特别重要的信息需主要负责人签发。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一定要按照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信息一旦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通过信息报送系统后台上传到政府门户网站,即认为本单位授权区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发布该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报送单位负责(机关、单位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见附件)。对误报、虚报政务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应视情况对有关人员和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或通报批评。

(六)政策解读情况

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区重要政策文件时,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对于国家、自治区、呼市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能够及时转载到本区门户网站。

(七)“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

我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以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为契机,通过市政府统一开发建设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将涉及政府对公民、法人、社会团体提供服务的政务事项进行整合重构,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府内部的组织架构、运作程序和管理服务手段,提升政府的综合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新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是集申报与审批、咨询与投诉、信息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可实现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审批,并实现对审批行为的实时监控及全过程监督。

2017年8月开始,我区组织区属各单位、部门按照《新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要求,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2017年11月1日,召开了新城区政务公开国家试点工作——行政审批系统培训会。会上,对区属22家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单位近百余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11月27日-12月1日,区市民服务中心联合区编办组成调研组,下到区属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就各单位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目前新系统正在调试录入阶段。

(八)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情况

2017年,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共采用各单位信息12142条,累计总访问量2.4亿人次。此外,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992条,自治区政府网站采用1条,总分为18842分,连续十年位列九个旗县区之首。多次荣获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

电子政务平台稳定运行,2017年8月,我区顺利通过了电子政务平台二级测评,并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系统正式定级备案,网络安全进一步夯实。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持续推进,2017年,我区联通了工商管理分局等6家垂管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我区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工作重点推进,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我区被确定为100家“试点”单位之一。目前“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网站升级改版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现进入实施阶段,预计于今年6月完成试点建设并通过验收。

2017年我区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前三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各栏目严格按照普查要求进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中基本信息内容准确,全站链接可用。第四季度抽查结果暂未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在区政务公开办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代受理区属各部、委、办、局的依申请公开,并确定专人负责。同时,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2017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0件;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现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目前未对公众申请公开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一年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涉及行政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全过程,也涉及公众参与、会议开放、数据开放等新任务,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解读内容较少较单一,回应关切工作不够及时主动。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组织保障力度有待继续加强。

2018年,我区将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建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 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将单纯信息量考核转变为信息量及重点栏目加权考核的新办法。将针对各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栏目分配权值,对于涉及到经济民生、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督促各单位及时查看处理网站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于因延误答复时间而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案件,将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强化督察督办,由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督查组,对政务公开工作中,推进不利,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督查,并予以通报处理。

(三)切实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分步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好各时段主要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有效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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