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新城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hxc.gov.cn。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配楼二楼,邮编:010051,电话:0471-6218605,电子邮箱:XCWL605@163.com)。
概 述
2015年,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以及自治区、呼市两级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的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不断开创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各类事项办理情况
我区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编制了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等,不让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来回跑腿。2015年,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共受理事项77786件,办结77522件,办结率达99.7%。其中: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3685对,离婚登记1198对,补办结婚、离婚登记1971对,开具单身证明7404人(次),合法结婚率和登记合格率均为100%;12319城建热线平台共接到业务总计1984条,办结率达到了100%,满意率达到了100%。法律援助来访445人次,解答电话咨询360人次,承办援助案件263件,代写法律文书20件;劳动仲裁院立案245件,结案237件,涉及金额1540.35万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1232户,7516人次;医保中心为3228人(次)办理了医疗费用报销结算,支付医疗保险金1975.29万元,人均领取报销金6119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完成城镇新增就业7544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400本,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2360人,安置就业困难对象1656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641人,为312名公益岗位人员发放了岗位补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共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领1044件(包括补发、变更、延续),全年发放839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853件,发放672件,向82家办理了退件。卫计局窗口共办件2422件,其中卫生1987件,计生435件;残联窗口共发放残疾证699本,集中办理残疾人公交卡4000余张,发放残疾人补助100余万元;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窗口共办件391件;市长区长热线办共受理投诉案件187件,均已得到答复和及时解决。
(二)关注要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面
2015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共整合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2072条,总访问量3864万人次。自治区、呼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12705分,位居九个旗县区之首。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协调处级领导在呼市电台录制《市长热线》在线访谈节目10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区通过腾讯、新浪两家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183条,通过微博回应公众关切问题23件,通过“活力新城”手机客户端整合发布政府信息670余条。2015年,我区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在市、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1件。本年度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数为零,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2015年,前来区市民服务中心咨询和查询各类信息的居民群众约有3043余人。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多种渠道解决民生问题,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全区各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三)狠抓落实,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是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国家、自治区、呼市的要求,围绕区政府工作重点,全面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权力清单以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和救助等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信息,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和备案审查、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控制制发数量,提高制作质量,加强备案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区政府和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6件,失效9件,拟修改1件。
2015年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做好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民生资金落实情况、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了《新城区财政局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推进全面规范的预决算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二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印发了《关于新城区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5〕18号),明确了对政府以及各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时间、形式和内容等,推动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集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方便社会各界查询监督。财政局主动公开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以及公共财物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等。四是深化“一卡通”补贴发放工作,不断扩大发放范围,继续开展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工作。2015年,我区68家单位全部按要求公开了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开情况。
(四)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2015年,我区搭建了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构架,将政务外网分布到西配楼,主楼,东配楼和原公安大楼。开通了区林业局、国土局、司法局,农牧业水利局、人防办、民族宗教局、安监局、发改局和交通局等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同时完成了我区阳光信访系统平台、发改局重大项建设库平台、司法局司法系统平台、档案局档案平台和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行业联审部门接入工作。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我区成立了由政府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2015年初,按照国家、自治区、呼市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区及时制定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要求各单位及时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并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年内,区政府召开2次常务会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同时,政府办按照部门职能要求,加强了对区属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管理。一是及时将国家、自治区、呼市制定的相关法规、文件和我区的工作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各单位。二是把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通报,定期向各单位下发通报文件。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下而上有效开展。四是充分利用网站群中各单位子网“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增加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五是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培训,年内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达300人(次),政务公开办公室以“一对一”的方式,对各部门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行政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必要的业务知识及政务信息报送的要点。同时,我区在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受理对政府办以及区属各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在区档案局设置了现行文件查询室,在各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站和分大厅设置了查询点,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和查询。除网络查询外,还利用LED显示屏、政务公开专栏、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布服务事项、查询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规范审批服务情况
根据《呼和浩特市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发〔2014〕34号)文件要求,我区市民服务中心配合区法制办完成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将各项权力事项的具体承办机构、审批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全部编录至权力清单,基本上形成了功能齐全、要素完备、方便群众知晓的行政权力清单;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日常服务项目权力清单进行公示,目前区市民服务中心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59项,行政服务事项103项,日常管理事项57项。根据事项清单制订了工作流程,绘制两表一图,并录入电子政务平台,不断完善电子政务,网上接件的受理模式。力争形成“窗口受理办理、中心协调督办、网上运行反馈、信息平台转换”的工作机制。
三、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情况
为推进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文件精神,我区自3月份启动全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以来,区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积极组织落实,按照普查范围、方式、内容和时间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级政府及部门网站的统计摸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按要求填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等系列表格,并逐级上报。在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显著成效,顺利通过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区在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室,2015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0件;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现已全部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目前未对公众申请公开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家、自治区等上级部门的要求仍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与公众期望相比,仍然存在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
在以后工作中,我区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呼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2015年新城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目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1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228 |
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7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2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6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7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28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83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1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12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45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4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8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8 |
16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10 |
1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10 |
18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1 |
1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3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3 |
2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22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2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9 |
2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5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2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2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9 |
2.延时办结数 |
件 |
0 |
3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3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3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3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4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6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7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8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9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4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4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5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8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9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5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5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5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3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 |
54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55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56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57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数 |
个 |
51 |
5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5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6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6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其他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62 |
九、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63 |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6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1 |
6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次 |
300 |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16-03-29 22:07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新城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hxc.gov.cn。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9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配楼二楼,邮编:010051,电话:0471-6218605,电子邮箱:XCWL605@163.com)。
概 述
2015年,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以及自治区、呼市两级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的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不断开创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各类事项办理情况
我区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编制了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等,不让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来回跑腿。2015年,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共受理事项77786件,办结77522件,办结率达99.7%。其中: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3685对,离婚登记1198对,补办结婚、离婚登记1971对,开具单身证明7404人(次),合法结婚率和登记合格率均为100%;12319城建热线平台共接到业务总计1984条,办结率达到了100%,满意率达到了100%。法律援助来访445人次,解答电话咨询360人次,承办援助案件263件,代写法律文书20件;劳动仲裁院立案245件,结案237件,涉及金额1540.35万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1232户,7516人次;医保中心为3228人(次)办理了医疗费用报销结算,支付医疗保险金1975.29万元,人均领取报销金6119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完成城镇新增就业7544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400本,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2360人,安置就业困难对象1656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641人,为312名公益岗位人员发放了岗位补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共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领1044件(包括补发、变更、延续),全年发放839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853件,发放672件,向82家办理了退件。卫计局窗口共办件2422件,其中卫生1987件,计生435件;残联窗口共发放残疾证699本,集中办理残疾人公交卡4000余张,发放残疾人补助100余万元;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窗口共办件391件;市长区长热线办共受理投诉案件187件,均已得到答复和及时解决。
(二)关注要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面
2015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共整合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2072条,总访问量3864万人次。自治区、呼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区信息12705分,位居九个旗县区之首。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协调处级领导在呼市电台录制《市长热线》在线访谈节目10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区通过腾讯、新浪两家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183条,通过微博回应公众关切问题23件,通过“活力新城”手机客户端整合发布政府信息670余条。2015年,我区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在市、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1件。本年度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数为零,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起。2015年,前来区市民服务中心咨询和查询各类信息的居民群众约有3043余人。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多种渠道解决民生问题,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全区各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三)狠抓落实,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是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国家、自治区、呼市的要求,围绕区政府工作重点,全面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权力清单以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和救助等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信息,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和备案审查、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控制制发数量,提高制作质量,加强备案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区政府和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6件,失效9件,拟修改1件。
2015年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做好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民生资金落实情况、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了《新城区财政局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推进全面规范的预决算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二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印发了《关于新城区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5〕18号),明确了对政府以及各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时间、形式和内容等,推动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集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方便社会各界查询监督。财政局主动公开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以及公共财物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等。四是深化“一卡通”补贴发放工作,不断扩大发放范围,继续开展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工作。2015年,我区68家单位全部按要求公开了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开情况。
(四)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2015年,我区搭建了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构架,将政务外网分布到西配楼,主楼,东配楼和原公安大楼。开通了区林业局、国土局、司法局,农牧业水利局、人防办、民族宗教局、安监局、发改局和交通局等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同时完成了我区阳光信访系统平台、发改局重大项建设库平台、司法局司法系统平台、档案局档案平台和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行业联审部门接入工作。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我区成立了由政府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2015年初,按照国家、自治区、呼市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区及时制定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要求各单位及时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并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年内,区政府召开2次常务会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同时,政府办按照部门职能要求,加强了对区属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管理。一是及时将国家、自治区、呼市制定的相关法规、文件和我区的工作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各单位。二是把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通报,定期向各单位下发通报文件。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下而上有效开展。四是充分利用网站群中各单位子网“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增加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五是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培训,年内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达300人(次),政务公开办公室以“一对一”的方式,对各部门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行政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必要的业务知识及政务信息报送的要点。同时,我区在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受理对政府办以及区属各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在区档案局设置了现行文件查询室,在各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站和分大厅设置了查询点,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和查询。除网络查询外,还利用LED显示屏、政务公开专栏、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布服务事项、查询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规范审批服务情况
根据《呼和浩特市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发〔2014〕34号)文件要求,我区市民服务中心配合区法制办完成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将各项权力事项的具体承办机构、审批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全部编录至权力清单,基本上形成了功能齐全、要素完备、方便群众知晓的行政权力清单;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日常服务项目权力清单进行公示,目前区市民服务中心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59项,行政服务事项103项,日常管理事项57项。根据事项清单制订了工作流程,绘制两表一图,并录入电子政务平台,不断完善电子政务,网上接件的受理模式。力争形成“窗口受理办理、中心协调督办、网上运行反馈、信息平台转换”的工作机制。
三、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情况
为推进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文件精神,我区自3月份启动全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以来,区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积极组织落实,按照普查范围、方式、内容和时间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级政府及部门网站的统计摸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按要求填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等系列表格,并逐级上报。在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显著成效,顺利通过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区在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室,2015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0件;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现已全部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目前未对公众申请公开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家、自治区等上级部门的要求仍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与公众期望相比,仍然存在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
在以后工作中,我区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呼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2015年新城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目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1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228 |
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7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2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6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7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28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83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1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12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45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4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8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8 |
16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10 |
1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10 |
18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1 |
1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3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3 |
2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22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2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9 |
2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5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2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2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9 |
2.延时办结数 |
件 |
0 |
3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3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3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3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4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6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7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8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9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4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4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5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8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9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5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5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5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3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 |
54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55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56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57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数 |
个 |
51 |
5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5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6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6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其他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62 |
九、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63 |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6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 |
次 |
1 |
6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次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