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5-01522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14 公文时效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监督考评实施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5-01-14 16:30 点击量点击量:
来源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区属各相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新城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监督考评实施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月14日

新城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监督考评实施办法

为大力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管理服务理念,通过 “内外双评、以评促政、奖惩激励”的方式,充分发挥客观、科学、公平的监督考核作用,推动城市运行管理 “一网统管”,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全面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评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系统生成分值与专业检查数据量化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检查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实事求是、奖励分明的原则。

二、考评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保合少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三、考评内容

依据 《呼和浩特市城区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 《呼和浩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市容市貌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市容市貌道路检查评分办法》以及 《呼和浩特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分为部件类和事件类为5大类118小类。其中:公用设施55小类,交通设施28小类,市容环境设施13小类,园林绿化设施12小类,共它部件10小类,事件共6大类91小类,其中:市容环境44小类,宣传广告7小类,施工管理14小类,街面秩序10小类,实发事件8小类,其他事件8小类。

四、考评办法

1、综合评分指标

结案率:派遣到部门的案件中已处置并经值班长结案,成功办结案件的比例。

按期结案率:在规定时限内成功办结案件占全部应处置案件的比例。

返工率:部门处置后,经核查未予通过,被二次派遣案件占全部处置案件的比例。

2、计分方式

以结案率 (结案数/应结案数),按期结案率 (按期结案数/应结案数),返工率 (返工数/经过处置数),扣分项作为主要考评指标,计算出综合指标值,总分为100分。随着工作的需要,适时对综合指标值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综合指标数不仅考核一个部门的处置量,也考核其处置问题是否及时、准确高效。

(1)公式

月考核综合指标值= [结案率×100×30%+按期结案率×100×60%+ (1—返工率)×100×10%]×90%+ (1—积存案件率)×100×10%—扣分项

年度考核综合指标=月考核综合指标/12

(2)扣分项

返工扣1分,二次返工扣2分,超期扣1分,推诿扣1分,积压案件扣1分。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月度、年度考评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

(1)月通报,新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考评结果于次月10日前,向各有关被考核单位通报上月考评情况。

(2)年度评比,于次年1月份根据各被考评单位年度每月考评情况,汇总全年总成绩排名,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3)公开整改承诺,连续两个月综合考评分值低于85分或连续两个月综合考评排名最后的 (Ⅱ级以下),由区纪委进行约谈、并部门主要领导作出公开整改承诺。

(二)档次评定:

1、月度评比。依据数字化案件处置情况进行等级划定:考评得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I级:优秀 (实际得分≥97分);

II级:良好 (97分>实际得分≥92分);

III级:一般 (92分>实际得分≥85分);

IV 级:较差 (实际得分<85分)。

对连续2个月成绩较差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由区纪委进行约谈;

2、年度考核。依据月度评比,综合平均考评成绩95分以上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奖励;

年度考核综合指标=月考核综合指标/12

3、年度考核等级划分:年度考核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优秀 (平均成绩实际得分≥95分);Ⅱ级良好 (95>平均成绩

≥90);Ⅲ级合格 (90平均成绩≥85);85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予评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关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监督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接受、认真配合考评工作,以考评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城市管理提质增效。

(二)精心组织。监督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如实报告。考核评估要互相监督,考评人员要及时掌握责任单位任务落实和案件处置情况;考核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和考核评估内容,制定检查标准,建立工作台账,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做好考评记录。考评结果和存在问题形成月度评比成绩。

(三)严肃纪律。监督考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自觉做到讲原则不徇私、讲认真不马虎、讲创新不保守、讲效率不懈怠,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不得徇私舞弊,借监督考评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四)健全机制。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考评结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2025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文件下载
打印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解读

  • 【政策图解】《新城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监督考评实施法》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5-01522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14
公文时效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监督考评实施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4 16:30点击量:

来源:政府办公室

区属各相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新城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监督考评实施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月14日

新城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监督考评实施办法

为大力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管理服务理念,通过 “内外双评、以评促政、奖惩激励”的方式,充分发挥客观、科学、公平的监督考核作用,推动城市运行管理 “一网统管”,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全面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评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系统生成分值与专业检查数据量化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检查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实事求是、奖励分明的原则。

二、考评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保合少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三、考评内容

依据 《呼和浩特市城区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 《呼和浩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考核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市容市貌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市容市貌道路检查评分办法》以及 《呼和浩特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分为部件类和事件类为5大类118小类。其中:公用设施55小类,交通设施28小类,市容环境设施13小类,园林绿化设施12小类,共它部件10小类,事件共6大类91小类,其中:市容环境44小类,宣传广告7小类,施工管理14小类,街面秩序10小类,实发事件8小类,其他事件8小类。

四、考评办法

1、综合评分指标

结案率:派遣到部门的案件中已处置并经值班长结案,成功办结案件的比例。

按期结案率:在规定时限内成功办结案件占全部应处置案件的比例。

返工率:部门处置后,经核查未予通过,被二次派遣案件占全部处置案件的比例。

2、计分方式

以结案率 (结案数/应结案数),按期结案率 (按期结案数/应结案数),返工率 (返工数/经过处置数),扣分项作为主要考评指标,计算出综合指标值,总分为100分。随着工作的需要,适时对综合指标值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综合指标数不仅考核一个部门的处置量,也考核其处置问题是否及时、准确高效。

(1)公式

月考核综合指标值= [结案率×100×30%+按期结案率×100×60%+ (1—返工率)×100×10%]×90%+ (1—积存案件率)×100×10%—扣分项

年度考核综合指标=月考核综合指标/12

(2)扣分项

返工扣1分,二次返工扣2分,超期扣1分,推诿扣1分,积压案件扣1分。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月度、年度考评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

(1)月通报,新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考评结果于次月10日前,向各有关被考核单位通报上月考评情况。

(2)年度评比,于次年1月份根据各被考评单位年度每月考评情况,汇总全年总成绩排名,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3)公开整改承诺,连续两个月综合考评分值低于85分或连续两个月综合考评排名最后的 (Ⅱ级以下),由区纪委进行约谈、并部门主要领导作出公开整改承诺。

(二)档次评定:

1、月度评比。依据数字化案件处置情况进行等级划定:考评得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I级:优秀 (实际得分≥97分);

II级:良好 (97分>实际得分≥92分);

III级:一般 (92分>实际得分≥85分);

IV 级:较差 (实际得分<85分)。

对连续2个月成绩较差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由区纪委进行约谈;

2、年度考核。依据月度评比,综合平均考评成绩95分以上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奖励;

年度考核综合指标=月考核综合指标/12

3、年度考核等级划分:年度考核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优秀 (平均成绩实际得分≥95分);Ⅱ级良好 (95>平均成绩

≥90);Ⅲ级合格 (90平均成绩≥85);85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予评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关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监督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接受、认真配合考评工作,以考评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城市管理提质增效。

(二)精心组织。监督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如实报告。考核评估要互相监督,考评人员要及时掌握责任单位任务落实和案件处置情况;考核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和考核评估内容,制定检查标准,建立工作台账,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做好考评记录。考评结果和存在问题形成月度评比成绩。

(三)严肃纪律。监督考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自觉做到讲原则不徇私、讲认真不马虎、讲创新不保守、讲效率不懈怠,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不得徇私舞弊,借监督考评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四)健全机制。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考评结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 【政策图解】《新城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监督考评实施法》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