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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3-0000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 其他
发文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01 公文时效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新城区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3-02-01 18:30 点击量点击量:
来源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区属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呼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力推进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现将2023年民政重点工作任务下达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养老服务方面

1.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2号)要求,2023年6月底前,为新城区户籍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2.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项目。在锡林社区、利民社区、水岸社区、兴安北路社区、安康社区、南苑社区、万通社区、西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锡林北路办事处、东街街道办事处、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东河区域服务中心、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3.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提标扩面。

在区级层面,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在新城区选址2处启动建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485张床位。(一期位于锡林北路街道车西社区肤康医院西侧,150张床位;二期位于兴松小区南侧,335张床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在乡镇层面,依托乡镇敬老院、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或规模较大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设施建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023年底,在保合少镇建立1处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保合少镇)

在村级层面,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站、邻里互助点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全区2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到2023年底,实现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

4.狠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规范化运营。对已在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布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为老餐厅,纳入市级信息化平台监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惠民、利企政策,确保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能运营、可持续、服务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5.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确保每个新建项目都按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不再使养老服务设施短缺出现新的增量,并积极协调验收、移交,合理使用。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排查工作,通过合理腾退社区办公用房,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医院、酒店、校舍等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短板。到2023年底,实现所有社区层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6.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对因土地、房屋产权等历史遗留问题未开展消防验收的采取聘请第三方开展消防评估等方式检验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养老机构,经过消防改造工程可完成消防整改的督促尽快完成;对没有通过消防审验或不能经过整改达到消防验收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东河区域服务中心、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7.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乙类乙管”要求,建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班,统筹解决养老机构核酸、抗原检测、疫苗接种、分类分级管理、用药就医优先保障等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迎新路办事处、东河区域服务中心、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8.长效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养老机构参评率,全区50%的养老机构要通过等级评定。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内蒙古怡乐养老服务中心,要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并达到二级以上,在养老服务领域形成良好的带动效应。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怡乐健康养老服务公司)

9.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落实呼和浩特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助餐补贴工作;每月10日前发放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做好新城区试点社区2022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发放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建立空巢、独居、留守老人台帐,每月至少进行1次探访(通话、视频、上门等),年内至少开展4次形式不同的关爱服务行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二)基层政权建设方面

1.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试点建设。提高村(居)务公开监督力度,完善修订村规民约,建立“一约四会”自治组织,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完善城乡社区协商组织机构,建立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制度,打造工作试点,各地区打造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2.大力推进沙梁村、野马图村全国村级协商创新试点工作,通过民政部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创新经验。(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东河区域服务中心)

3.继续打造村(居)务公开工作示范村、示范社区,各地区打造不少于2个;继续打造优秀村规民约示范村、优秀居民公约示范社区,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各地区打造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三)社区治理方面

1.改造提升办公服务用房不达标社区。按照每百户城镇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米,总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的标准,对未达标社区改造提升完成达标任务:赛马场社区、气东社区、车西社区、电前社区、胜利路社区、西落凤社区、锦绣社区、苏雅拉社区、西苑社区。(责任单位:海东路街道办事处、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迎新路街道事处、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2.打造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社区。各街道、各区域服务中心各打造至少一个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社区,打造社区治理创新品牌,积极申报自治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3.优化社区布局。开展社区摸底调研,完善社区布局规划,多方渠道解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适时调整、增设社区,实现社区布局优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继续推进《新城区落实国家、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方案》落实,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五)殡葬方面

1.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2023年底前,采取新建或对村级公墓、历史埋葬点升级改造的方式,建成1处区级公益性公墓。(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

2.继续开展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三沿七区,G6、G7高速公路和高铁沿线散埋乱葬坟墓整治80%以上,国道、省道等主干道沿线散埋乱葬墓地整治70%以上。(责任单位: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六)社会救助方面

1.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呼市认定办法,新城区制定出台《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方案》及《新城区特困供养实施方案》,政策印发后,各地区要组织至少1次相关业务培训,开展至少1次大型政策宣传活动,各地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要熟悉方案内容,掌握政策精神实质,按照最新政策精准救助。(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2.进一步巩固提升“物质+服务”。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继续为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生活照料服务,进一步巩固提升“物质+服务”成果,每月不少于1次或每季度不少于3次开展服务。(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3.提升“智慧救助”平台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智慧救助”平台作用,推进低保业务线上办理,及时受理和办结网上申请事项,从群众申请到办结不超过2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4.提高对低收入群体救助力度。以社区、小区为单位建立困难群众“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台账,将本辖区困难群众帮扶信息填写完整,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困难群众“最后一米”保障工作。(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七)社会工作方面

加快构建区、街道(镇)两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区级建设1个社会工作服务总站,保合少镇申报建设“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8个街道落地落实“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各地区打造完成社工服务站标准化建设,2023年底前,实现区、街道(镇)、区域服务中心两级社工站“全覆盖”,规范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底,实现社工人才总数占全区常住人口的2‰,促进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八)社会组织工作

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都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站,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文明创建、开展关爱服务、参与平安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九)资金发放工作

按时足额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文革“三民”人员生活补贴等资金,及时下拨临时救助资金和有关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目标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具体举措,加快任务落实。区民政局牵头推进,定期召开会议,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明确完成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确保重点工作和项目有序有力推进。

(三)协同联动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协同联动、合力谋划、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区财政要加大本级资金投入力度,区民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吸纳社会投资,多方筹资,做好资金保障。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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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3-0000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2-01
公文时效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新城区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1 18:30点击量:

来源:政府办公室

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区属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呼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力推进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现将2023年民政重点工作任务下达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养老服务方面

1.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2号)要求,2023年6月底前,为新城区户籍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2.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项目。在锡林社区、利民社区、水岸社区、兴安北路社区、安康社区、南苑社区、万通社区、西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锡林北路办事处、东街街道办事处、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东河区域服务中心、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3.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提标扩面。

在区级层面,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在新城区选址2处启动建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485张床位。(一期位于锡林北路街道车西社区肤康医院西侧,150张床位;二期位于兴松小区南侧,335张床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在乡镇层面,依托乡镇敬老院、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或规模较大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设施建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023年底,在保合少镇建立1处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保合少镇)

在村级层面,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站、邻里互助点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全区2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到2023年底,实现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

4.狠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规范化运营。对已在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布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为老餐厅,纳入市级信息化平台监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惠民、利企政策,确保各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能运营、可持续、服务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5.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确保每个新建项目都按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不再使养老服务设施短缺出现新的增量,并积极协调验收、移交,合理使用。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排查工作,通过合理腾退社区办公用房,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医院、酒店、校舍等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短板。到2023年底,实现所有社区层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6.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对因土地、房屋产权等历史遗留问题未开展消防验收的采取聘请第三方开展消防评估等方式检验消防设施。对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养老机构,经过消防改造工程可完成消防整改的督促尽快完成;对没有通过消防审验或不能经过整改达到消防验收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东河区域服务中心、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7.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乙类乙管”要求,建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班,统筹解决养老机构核酸、抗原检测、疫苗接种、分类分级管理、用药就医优先保障等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迎新路办事处、东河区域服务中心、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8.长效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养老机构参评率,全区50%的养老机构要通过等级评定。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内蒙古怡乐养老服务中心,要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并达到二级以上,在养老服务领域形成良好的带动效应。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怡乐健康养老服务公司)

9.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落实呼和浩特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助餐补贴工作;每月10日前发放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做好新城区试点社区2022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发放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建立空巢、独居、留守老人台帐,每月至少进行1次探访(通话、视频、上门等),年内至少开展4次形式不同的关爱服务行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二)基层政权建设方面

1.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试点建设。提高村(居)务公开监督力度,完善修订村规民约,建立“一约四会”自治组织,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完善城乡社区协商组织机构,建立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制度,打造工作试点,各地区打造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2.大力推进沙梁村、野马图村全国村级协商创新试点工作,通过民政部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创新经验。(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东河区域服务中心)

3.继续打造村(居)务公开工作示范村、示范社区,各地区打造不少于2个;继续打造优秀村规民约示范村、优秀居民公约示范社区,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各地区打造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三)社区治理方面

1.改造提升办公服务用房不达标社区。按照每百户城镇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米,总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的标准,对未达标社区改造提升完成达标任务:赛马场社区、气东社区、车西社区、电前社区、胜利路社区、西落凤社区、锦绣社区、苏雅拉社区、西苑社区。(责任单位:海东路街道办事处、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迎新路街道事处、呼伦路区域服务中心)

2.打造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社区。各街道、各区域服务中心各打造至少一个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社区,打造社区治理创新品牌,积极申报自治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3.优化社区布局。开展社区摸底调研,完善社区布局规划,多方渠道解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适时调整、增设社区,实现社区布局优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继续推进《新城区落实国家、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方案》落实,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五)殡葬方面

1.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2023年底前,采取新建或对村级公墓、历史埋葬点升级改造的方式,建成1处区级公益性公墓。(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

2.继续开展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三沿七区,G6、G7高速公路和高铁沿线散埋乱葬坟墓整治80%以上,国道、省道等主干道沿线散埋乱葬墓地整治70%以上。(责任单位:保合少镇、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六)社会救助方面

1.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呼市认定办法,新城区制定出台《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方案》及《新城区特困供养实施方案》,政策印发后,各地区要组织至少1次相关业务培训,开展至少1次大型政策宣传活动,各地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要熟悉方案内容,掌握政策精神实质,按照最新政策精准救助。(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2.进一步巩固提升“物质+服务”。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继续为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生活照料服务,进一步巩固提升“物质+服务”成果,每月不少于1次或每季度不少于3次开展服务。(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3.提升“智慧救助”平台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智慧救助”平台作用,推进低保业务线上办理,及时受理和办结网上申请事项,从群众申请到办结不超过2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4.提高对低收入群体救助力度。以社区、小区为单位建立困难群众“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台账,将本辖区困难群众帮扶信息填写完整,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困难群众“最后一米”保障工作。(责任单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七)社会工作方面

加快构建区、街道(镇)两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区级建设1个社会工作服务总站,保合少镇申报建设“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8个街道落地落实“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各地区打造完成社工服务站标准化建设,2023年底前,实现区、街道(镇)、区域服务中心两级社工站“全覆盖”,规范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底,实现社工人才总数占全区常住人口的2‰,促进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八)社会组织工作

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都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站,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文明创建、开展关爱服务、参与平安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域服务中心)

(九)资金发放工作

按时足额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文革“三民”人员生活补贴等资金,及时下拨临时救助资金和有关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目标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具体举措,加快任务落实。区民政局牵头推进,定期召开会议,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明确完成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确保重点工作和项目有序有力推进。

(三)协同联动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协同联动、合力谋划、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区财政要加大本级资金投入力度,区民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吸纳社会投资,多方筹资,做好资金保障。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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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解政策】:关于印发2023年新城区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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