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5-0025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应急管理
发文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06 公文时效
新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4-12-26 18:30 点击量点击量:
来源来源:应急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区有关安全专业委员会,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今冬明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区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现将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25年1月中旬,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新城区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整治重点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深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消防、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动仗。强化群众身边安全风险防范,扎实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九小场所”、餐饮、养老院、医院、学校、景区景点、体育场馆、冰雪乐园、大型活动等重点场所领域燃气、火灾隐患等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推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取得成效。

(一)建筑施工领域。要结合《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通知》(新安委办通〔2024〕25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冬季施工、拆除、装修等领域专项整治。严禁赶工期、赶进度、冒险作业等忽视安全的行为。做好工地取暖安全防护,严防火灾和中毒事故发生。做好防冻防滑防风、劳动防护等相关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二)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餐饮酒店、商住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九小场所”等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包封,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重点检查瓶装燃气用户是否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餐饮场所、是否赋码等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责任单位:交管大队、农牧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三)自建房领域。聚焦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情形,严查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竣工验收、中介鉴定、使用检查等各环节。要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用作生产经营、人员集聚、经过改扩建、二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特别要加强旅游景区以及学校、医院、酒店、大型综合商场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管控,严格落实“一栋一策”、人房分离等措施,加强动态监管,及时消除隐患。(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文旅局、民政局等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四)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九小场所”、仓储物流等人员密集、混合生产经营、易燃易爆重点场所,特别是学校、医院、养老院、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等敏感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私搭乱建堵塞逃生通道、在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广告牌、乱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加快完善写字楼、老旧小区、酒店、学校、医院、机关、养老院等场所消防设施短板设施设备缺失破损、无人维护、管理混乱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各地区、商务局、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城管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五)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深刻吸取近期多地大客车侧翻、起火教训,聚焦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行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三超一疲劳”“带病运营”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整治辖区桥隧、农村公路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交管大队、农牧水利局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企业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和低温、冻凝造成的“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执行受限空间通风、检测等要求,防止可燃有毒气体泄漏造成窒息中毒爆炸事故。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逐项盯住整改,彻底消除隐患。深入开展餐饮单位醇基液体燃料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农牧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七)工贸领域。岁末年初,企业赶进度、抢工期、加班加点等活动增多,导致满负荷、超强度生产。要加强企业高危工艺安全风险防控,落实防冻防凝防泄露等冬防措施,严格特殊作业、检维修、开停车安全管理。加强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场所部位风险防控,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水平。督促企业日常进行消防、燃气、特种设备安全“体检”,排查风险隐患,对明火作业及易产生电火花部位加强巡护。(区工信局、应急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分工负责)

(八)烟花爆竹领域。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及大型活动燃放环节安全风险管控。重点防范跨区域运输安全风险,确保运输到新城区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实施备案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商户超范围经营行为,区城管局、镇办综合执法局禁止户外摆摊设点销售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农牧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九)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文博场所、冰雪乐园、养老院、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及进入调压箱前的燃气管道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行业老企业、老旧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罐区冬季防凝防冻、防火防爆措施未落实等情况。排查景区、冰雪乐园、滑雪场旅游观光车、客运索道、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以及仓储物流场所使用小型锅炉是否定期检验等情况,指导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牵头。责任单位: 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住建局、卫健委、文旅局等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十)冬季冰雪项目领域。重点排查辖区冰雪项目是否根据高危险性性体育项目要求配备符合安全需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救护人员、巡逻员、巡场员等安全责任人员。滑雪场所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应当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要设置齐全、醒目的各类安全标识,配备安全经营必需的救护设备和器材,以及广播、通讯、视频安防监控、应急照明备用电源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防火、消防设施等设备,保证安全疏散符合标准要求。加强各类机械、设备、设施应当定期保养与维护。(区文旅局牵头负责)

(十一)大型活动领域。临近岁末,跨年夜等节日活动场次增加,安全形势严峻。要加强商业演出、节日活动等场地的安全检查,合理划分活动场地功能区域,根据人流设置进出通道,防止发生人流对冲踩踏事故,督促承办单位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要求严格审批聚集活动和烟火表演,制定完备的现场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现场人流监测和管控,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区文旅局牵头负责)

(十二)建筑保温材料方面。严把生产加工销售建筑保温材料企业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关,加强违规使用、燃烧性能等重要环节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既有房屋建筑产权的单位或使用、运营责任主体,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对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及时整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于12月13日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迅速展开部署,并将方案报至区安委办。2025年1月15日前报送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翟玥

邮  箱:xcqyjjzhk@163.com


                                              新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文件下载
打印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解读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5-0025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06
公文时效

新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6 18:30点击量:

来源:应急管理局

区有关安全专业委员会,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今冬明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按照区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现将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25年1月中旬,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新城区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整治重点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深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消防、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动仗。强化群众身边安全风险防范,扎实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九小场所”、餐饮、养老院、医院、学校、景区景点、体育场馆、冰雪乐园、大型活动等重点场所领域燃气、火灾隐患等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推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取得成效。

(一)建筑施工领域。要结合《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通知》(新安委办通〔2024〕25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冬季施工、拆除、装修等领域专项整治。严禁赶工期、赶进度、冒险作业等忽视安全的行为。做好工地取暖安全防护,严防火灾和中毒事故发生。做好防冻防滑防风、劳动防护等相关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二)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餐饮酒店、商住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九小场所”等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包封,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重点检查瓶装燃气用户是否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餐饮场所、是否赋码等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责任单位:交管大队、农牧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三)自建房领域。聚焦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情形,严查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竣工验收、中介鉴定、使用检查等各环节。要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用作生产经营、人员集聚、经过改扩建、二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特别要加强旅游景区以及学校、医院、酒店、大型综合商场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管控,严格落实“一栋一策”、人房分离等措施,加强动态监管,及时消除隐患。(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文旅局、民政局等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四)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九小场所”、仓储物流等人员密集、混合生产经营、易燃易爆重点场所,特别是学校、医院、养老院、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等敏感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私搭乱建堵塞逃生通道、在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广告牌、乱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加快完善写字楼、老旧小区、酒店、学校、医院、机关、养老院等场所消防设施短板设施设备缺失破损、无人维护、管理混乱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各地区、商务局、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城管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五)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深刻吸取近期多地大客车侧翻、起火教训,聚焦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行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三超一疲劳”“带病运营”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整治辖区桥隧、农村公路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交管大队、农牧水利局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企业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和低温、冻凝造成的“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执行受限空间通风、检测等要求,防止可燃有毒气体泄漏造成窒息中毒爆炸事故。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逐项盯住整改,彻底消除隐患。深入开展餐饮单位醇基液体燃料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农牧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七)工贸领域。岁末年初,企业赶进度、抢工期、加班加点等活动增多,导致满负荷、超强度生产。要加强企业高危工艺安全风险防控,落实防冻防凝防泄露等冬防措施,严格特殊作业、检维修、开停车安全管理。加强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场所部位风险防控,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水平。督促企业日常进行消防、燃气、特种设备安全“体检”,排查风险隐患,对明火作业及易产生电火花部位加强巡护。(区工信局、应急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分工负责)

(八)烟花爆竹领域。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及大型活动燃放环节安全风险管控。重点防范跨区域运输安全风险,确保运输到新城区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实施备案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商户超范围经营行为,区城管局、镇办综合执法局禁止户外摆摊设点销售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农牧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九)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文博场所、冰雪乐园、养老院、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及进入调压箱前的燃气管道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行业老企业、老旧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罐区冬季防凝防冻、防火防爆措施未落实等情况。排查景区、冰雪乐园、滑雪场旅游观光车、客运索道、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以及仓储物流场所使用小型锅炉是否定期检验等情况,指导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牵头。责任单位: 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住建局、卫健委、文旅局等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十)冬季冰雪项目领域。重点排查辖区冰雪项目是否根据高危险性性体育项目要求配备符合安全需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救护人员、巡逻员、巡场员等安全责任人员。滑雪场所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应当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要设置齐全、醒目的各类安全标识,配备安全经营必需的救护设备和器材,以及广播、通讯、视频安防监控、应急照明备用电源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防火、消防设施等设备,保证安全疏散符合标准要求。加强各类机械、设备、设施应当定期保养与维护。(区文旅局牵头负责)

(十一)大型活动领域。临近岁末,跨年夜等节日活动场次增加,安全形势严峻。要加强商业演出、节日活动等场地的安全检查,合理划分活动场地功能区域,根据人流设置进出通道,防止发生人流对冲踩踏事故,督促承办单位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要求严格审批聚集活动和烟火表演,制定完备的现场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现场人流监测和管控,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区文旅局牵头负责)

(十二)建筑保温材料方面。严把生产加工销售建筑保温材料企业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关,加强违规使用、燃烧性能等重要环节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既有房屋建筑产权的单位或使用、运营责任主体,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对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及时整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于12月13日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迅速展开部署,并将方案报至区安委办。2025年1月15日前报送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翟玥

邮  箱:xcqyjjzhk@163.com


                                              新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