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19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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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公文时效 |
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市场监管效能,统筹推进新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常态化,根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制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顺畅推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主动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职责,对职能交叉的监管领域要“应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体检”解决多头扰民执法的有力举措,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二、突出联查实效
各成员单位及时动态更新“一单两库”、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抽查,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确保检查结果公示达到100%。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三、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坚持凡“随机抽查”必“风险分类”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抽查任务关联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比例,确保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必要时可采取全覆盖抽查,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
四、做好宣传培训,强化督促指导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宣传指导,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业务、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培训,跟踪阶段性指标完成情况,宣传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和经验做法,推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于11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确保抽查检查完成率100%。新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新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新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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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4-08 11:18点击量: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市场监管效能,统筹推进新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常态化,根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制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顺畅推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主动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职责,对职能交叉的监管领域要“应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体检”解决多头扰民执法的有力举措,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二、突出联查实效
各成员单位及时动态更新“一单两库”、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抽查,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确保检查结果公示达到100%。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三、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坚持凡“随机抽查”必“风险分类”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抽查任务关联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比例,确保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必要时可采取全覆盖抽查,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
四、做好宣传培训,强化督促指导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宣传指导,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业务、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培训,跟踪阶段性指标完成情况,宣传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和经验做法,推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于11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确保抽查检查完成率100%。新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新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新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