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转载】司法部负责人就《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5-12-25 15:48 点击量点击量:
来源来源:司法部网站
字体:[ 大 中 小 ]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司法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

答: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效能不断提升,推动和保障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体制机制完善等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强化责任,亟需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问:《条例》对行政执法监督范围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开展行政执法等进行监督。二是加强资格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行为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情形的监督。

问:《条例》对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明确监督方式,规定根据需要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对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二是强化重点监督,明确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监督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性、代表性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通过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映的执法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判,确定重点监督事项。三是加强专项监督,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问:《条例》对行政执法监督处理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规范处理程序,规定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形制发督办函、监督意见书或者监督决定书等督促纠正,能够当场纠正的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立即纠正。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大协同力度,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加强与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与政府督查、行政复议等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督质效。

问:《条例》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保障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明确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明确提升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一体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快速预警,实现精准、高效、实时监督。

来源:司法部网站

附件下载:
打印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文件

  • 转发《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转载】司法部负责人就《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25-12-25 15:48点击量:

来源:司法部网站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司法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

答: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效能不断提升,推动和保障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体制机制完善等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强化责任,亟需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问:《条例》对行政执法监督范围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开展行政执法等进行监督。二是加强资格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行为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情形的监督。

问:《条例》对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明确监督方式,规定根据需要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对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二是强化重点监督,明确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监督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性、代表性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通过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映的执法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判,确定重点监督事项。三是加强专项监督,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问:《条例》对行政执法监督处理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规范处理程序,规定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形制发督办函、监督意见书或者监督决定书等督促纠正,能够当场纠正的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立即纠正。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大协同力度,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加强与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与政府督查、行政复议等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督质效。

问:《条例》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保障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明确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明确提升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一体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快速预警,实现精准、高效、实时监督。

来源:司法部网站

附件:

政策文件

  • 转发《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