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020403-2021-00013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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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公文时效 |
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园区管委会,区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重要职责,构建科学的消防安全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7日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
(2021年5月)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回顾
第一节 现实基础
第二节 火灾基本情况
第三节 灾害事故处置典型案例
第四节 火灾事故分析
第五节 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
第六节 消防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 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社会防御火灾整体能力有待提升
第二节 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第三节 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仍需加强
第四节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升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城乡一体化
第二节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节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第五章 重点项目
第一节 建设天骄路战勤保障消防站
第二节 建设城市消防站
第三节 建设模块化消防站
第四节 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保障
第五节 推进美好队站建设
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年度计划
第二节 加大经费投入
第三节 强化监督检查
附件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
(2021-2025年)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持续深化消防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新路子的重大机遇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重要职责,服务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科学的消防安全体系,创造新城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而深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两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共消防安全需要,结合我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本规划主要阐明呼和浩特新城区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城区消防救援工作的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新城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是未来五年新城区消防救援工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 “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回顾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城区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在火灾隐患整治、社会化消防管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监督机制改革、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1]落实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队伍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消防治理效果明显,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升,确保了新城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促进新城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节 火灾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区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整体平稳。共接警出动2453次,出动警力22055人,其中火灾1427起,抢险救援677起,社会救助451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622人、挽回财产损失447.7万元。其中市区火灾占54%,农村火灾占29%,死亡7人,直接财产损失155.972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实现了火灾防控指标的全面下降,确保了全区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但是,当前公共消防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许多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深层次矛盾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机制性问题亟待解决。
第三节 灾害事故处置典型案例
2019年5月9日9时53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居然之家A座(家之尊国际家居馆)发生火灾。火灾造成建筑一层局部、顶层电影院局部过火。全体指战员闻警即动、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调集足够力量,迅速堵截火势蔓延。战术战法运用合理,内攻组织得当,内外配合良好,战勤、通讯、供水、联勤保障有力,科学指挥、高效救援,成功搜救被困人员3名,疏散人员500余人,无人员伤亡,保护面积39743.27平方米。
第四节 火灾事故分析
十三五期间新城区共发生火灾1378起,其中电气类火灾478起,占比35%,放火类火灾21起,占比2%,生产作业类火灾60起,占比4%,生活用火不慎类285起,占比21%,吸烟类火灾266起,占比19%,玩火类火灾74起,占比5%,自燃类火灾9起,占比1%,其他类185起,占比13%。其中亡人火灾7起,死亡7人。其中电气故障和生活用火不慎仍是引发火灾的两大主要原因。
第五节 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
“十三五”期间,新城区实施各类消防专项行动中共检查22005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25718处,督促整改隐患25396处,临时查封56家,责令“三停”47家单位,行政处罚352.04万元,拘留14人。期间共完成106余次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和具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十三五”以来,通过推进“二十横二十纵”工作机制,建立消防监督便携卡,主动深入辖区、分片包点开展消防培训,大力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清险,全面排患,坚持“以点为主、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确保安全”,切实构筑起了“党政主导、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消防安全管控体系,社会消防治理明显见效,确保了新城区社会面消防安全稳定,为新城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第六节 消防信息化工作
依托呼和浩特“智慧城市”和“平安首府”建设的有利契机,新城区已将“智慧消防”纳入“平安首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实现资源共享、互为补充、互联互通和“平安首府”的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我区将专职消防队站、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并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防巡更等系统接入所属微型消防站[2]及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切实提高了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形成了消防工作现代化管理的新局面。
第二章 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过去五年,新城区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当前的消防安全形势、消防资源配置、消防投入力度与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从“十三五”期间火灾数据统计及火灾案例可以看出,我区的消防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形势:
第一节 社会防御火灾整体能力有待进提升
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高层、地下、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建筑日益增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村小作坊大量涌现,对当前社会火灾防控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高层地下、石油化工、人员密集以及大制造、大跨度、大综合等消防难题仍待解决,新建筑、新材料、新能源以及城市化加速等原因,又不断衍生出新的消防安全难题,种种因素都导致我区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不断增加,灭火救援难度增大,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第二节 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村地区消防工作发展相对滞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界定不清晰,职责履行不到位,未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制度、标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不高,隐患自查自纠措施不力,社会化的消防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第三节 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仍需加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装备建设与城市发展速度不相适应,消防站数量偏少等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薄弱的矛盾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主要体现在:一是消防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城市消防站的规划和建设还滞后于社会安全需求。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新城区城区范围内应建设1个战勤消防站,3个一级站,4个二级站,6个小型站;另外在郊区建设的普通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千米。但是目前新城区范围内只有1个支队直属的特勤大队一站(特勤站),1个新华东街消防站(小型站),消防站数量严重不足,与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有较大差距。二是全区“高精尖”消防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不足,缺少处置“高低大化”类火灾和洪涝、地震、雪灾等灾害事故的特种车辆装备,难以满足全灾种灭火救援任务需要。消防员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短缺、超期使用的根本性问题依然存在,难以满足安全保障。缺少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设施和大型消防救援物资储备基地,适应大型灾害事故处置需求仍显不足,制约着消防救援战斗力提升。
第四节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升
一是公众消防观念薄弱,对火灾事故的麻痹和侥幸心理还普遍存在,自防自救能力严重不足。新城区缺少一个大型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定期向社会开放、具有传播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自防自救技能功能的场馆、场所,是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技能的重要阵地。
二是公众在防火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有待增强。比如:停放私家车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在社区里发现小孩玩火等违反防火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时应该及时报警,等等。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系列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现代化队站,建立健全防消一体化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宣传一体化融合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新城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为指引,坚定走中国特色消防救援新路子,推动消防救援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筑牢新城区消防安全屏障。
——坚持践行两个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摆在头等位置,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消防工作的标准,悉心体察人民感受,用心研究人民要求,积极回应人民期待。正确处理新形势火灾防控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诉求等动态环境下的关系,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综合能力,着力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消防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深化转型升级。紧紧围绕新时代消防救援职能使命,破立并举、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研究谋划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中长期战略任务和战略布局,按照发挥优势、彰显特色、聚焦突破、争先跨越的方针,加快改革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稳步建设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夯实新城区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坚持科技引领支撑。推进消防科技创新,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将高科技手段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运用,强化科技赋能,以信息化推进火灾防控精准化、队伍管理精细化、应急救援智能化、公众服务便捷化,以建设平安新城为目标,不断增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能力,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稳步提升。建立重大突发性事件防控组织领导、应急指挥、现场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早期识别和预警能力。提高交通事故、坍塌事故、水上救援、地下救援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救援能力,尤其是针对地铁一号线位于我辖区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地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地下应急救援机制,适应实战的专业救援车辆和器材配备齐全,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稳步提升。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推动应急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的灭火工作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型。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健全消防宣传教育机制,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以普及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为主的消防宣传“五进”[3]活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加强公益宣传。全区城乡居民消防观念不断增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等从业人员普遍得到消防培训,使维护消防安全环境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夯实消防工作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切实加强消防执法监督,着力促进文明执法。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更加健全完善。城乡基础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责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全区范围内,按照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队站功能的原则,统筹考虑,合理配置资源,规划新建1个战勤保障消防站,2个城市消防站,5个模块化消防站。
——加快推进“传统消防”向“智慧消防”转变。完善城区消防信息平台和公共基础数据库,搭建区域内网络管理平台,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加快“智慧消防”建设,为消防安全系统的监督者、管理者、执行者提供安全、高效的消防监管平台和管理工具,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初步实现消防工作“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
——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执法力度增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城乡一体化
一、加快监督执法模式改革
一是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实现消防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不断减小监管盲区,开展错时错峰检查,强化“精准治理”。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和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是建立消防监督效能评价机制,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4]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举报投诉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突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提升服务执法质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建立隐患整治常态化机制
建立常态化、程序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火灾隐患发现和处置机制,消防救援机构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能,紧盯“高低大化”[5]“老幼古标”[6]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城中村”“三合一”[7]、城乡结合部等不托底区域、高风险场所,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形成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农村及社区消防工作
集中整治农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建筑物耐火等级等问题,逐步达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保障,提升乡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建立健全新城区街道、社区等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并实体化运作。加强政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网络、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逐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管理模式。至2021年底完成所有社区微型站升级改造和救援车辆配备并接入综治平台统一调度,2021年以后有新增社区的应在同年推进微型站升级工作。
加强市郊区域砖木结构保护性建筑集中的城镇、村庄的综合治理和缺水地区、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等消防集中整治。探索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周边住户联防和定期走访,社区小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等制度。至2024年前,走访住户达到70%以上。不断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的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基础。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依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持续推动落实火灾防控工作举措、消防安全管理“路长制”[8]乡镇长制”[9]
“网格化”[10]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全面推行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全建强微型消防站,持续推动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和督促单位开展全员“一懂三会”培训,落实消防设施年度维保检测、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等要求。
同时,大力推动单位建立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全过程、全方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五、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一是打造智慧消防监管平台,整合共享消防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提高火灾防控的自动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有效的支撑,为各级救援力量应急指挥快速布防提供决策辅助,实现各类监测信息与移动端设备的互联互通,形成24小时火情监控。实现与应急办、气象、安监、地震、环保、水务、电力、燃气等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单位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协同合作。
二是继续推进“数据治火”平台项目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消防大数据的汇聚挖掘、管理分析和创新应用,提高火灾隐患整治水平。规范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标准,指导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11]分步指导重点单位接入系统。结合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工作,在养老福利机构、商业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火灾易发场所,持续推广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提升火灾防范等级。
第二节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全面发展多元消防力量,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消防救援人才,是完善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创新举措和有效途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特别是政府专职消防队作为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的社会公益组织,履行着公共安全服务职能,是现阶段我国消防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四五”期间,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继续大力发展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遵循“多种形式、因地制宜”的原则和“有车、有人、有战斗力”的标准,逐步实现多元消防力量覆盖城乡。
一是推动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托恼包物流园区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2台水罐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装备等1091件套,并招录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是加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农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农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改善农村民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专职消防队可以单独建设,也可由两个以上乡镇联合建立,营房设施和装备配备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达到有人员、有营房、有车辆、有执勤的基本要求。
二、建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结合新城区灾害事故特点,组建地下轨道交通专业救援队,配备专业救援车辆和器材装备,开展专业训练,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增强训练工作的针对性、紧贴作战环境练兵,强化各种灾害条件下的模拟训练,推动执勤训练模式从处置单一的灭火工作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型。
三、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一是进一步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按照“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基本配备与针对性配备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灭火救援实际需求,逐步调整和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
二是落实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开展“1辆大功率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或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救援消防车和1辆专业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提高消防站独立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是加强特种攻坚装备的针对性配备,着眼于“灭大火、打恶仗、救大灾”的实战需要,继续增配部分特种攻坚装备,提高攻坚克难、应对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针对高层建筑数量较多且发展迅速的现状,着重加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配备。针对地下建筑火灾事故处置,配备排烟量大于50万立方米/小时且带长距离负压风管的大流量排烟消防装备等特种装备器材。
四、健全应急通信体系
拓展消防应急通信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环境下的信号覆盖问题,明确各种灾害类别和等级的通信保障模式,成体系配备高层建筑、地下、超大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及地质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通信装备。组建高层、地下、大型建筑等专业应急通信保障分队,解决复杂环境下的语音、图像和数据传输问题。以任务为导向,强化实战化训练,完善训练保障机制,满足灭火救援现场科学化应急指挥的需求。
第三节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对新城区现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实际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持续推进消防站等基建项目建设。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中,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第三章第十三条);设在城市的消防站,一级站不宜大于7k㎡,二级站不宜大于4k㎡,小型站不宜大于2k㎡,设在近郊区的普通站不应大于15k㎡(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新城区现有消防站数量严重不足。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用地指标,按照“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原则,“十四五”期间,进一步优化消防站布点规划,完善战勤保障和综合训练体系,预留发展需求,新城区建设1处战勤保障消防站(天骄路),1处一级消防站(鸿盛)、1处小型消防站(火车东站), 在辖区内物流园区及人员密集场所[12]等灭火救援难度大、火灾防控任务较为繁重地点建设5个模块化消防站。
第四节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建设固定宣传阵地,做实消防宣传培训。2022年底前,在辖区范围的商市场、高速公路口、景区景点、地铁车站等打造消防宣传固定阵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3年,深入社区、小区文化站、活动室、广场、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建立消防宣传窗口。到2025年底,依托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及固定宣传阵地全面开展群众消防宣传教育300次以上。
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市场化建设。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加强与宣传广告企业等专业团队的合作,在宣传的内容、题材、形式、手段上不断创新,加强与通讯媒体的沟通合作,开展全方位、专业化、感染性强、通俗易懂的消防宣传和安全提示。
三是加强消防教育培训。继续依托新城区消防大队的“女子宣讲团”,开展正规化、常态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2021-2025年,开展宣传培训150次以上。加强村(居委)负责人、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各类宣传力量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学生、单位员工、村居民等群体的精准教育培训。此外,加大消防宣传经费保障,确保每年投入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并逐年递增。
四是开展全员消防散自救演练活动。2023年底前,组织辖区内80%以上社区、小区、公众活动广场、学核、市场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2024年,重点落实辖区高层建筑、综合楼、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逃生演练。
第五章 重点项目
第一节 建设天骄路战勤保障消防站
随着新城区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13] 、大型商业综合体不断增多,各种火灾类型、危险性不断提升,抢险救援日益频繁,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特别是,随着经济迅猛发展,新城区落地投产的大型工厂、仓储物流园不断增多,区域消防安全风险随之增高。目前辖区东北区域大型仓储物流、生产加工企业、高层住宅小区非常集中,但由于处在新华东街消防站(位于赛罕区)保护范围之外,灭火救援难以实现快速到达处置的要求。为切实解决这一实际问题,有效提升新城区应急救援处置整体能力,拟在新城区天骄路以西、规划十街以北、规划北一路以东地块,建设一处综合性战勤保障消防站。
战勤消防站主要用于储存灭火器材和药剂、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油料等物资,停放各类特种和保障车辆,负责消防车辆和重要消防器材的现场抢修和日常维修、维护和保障等。战勤保障消防站将为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快速提供装备、物资、生活、社会联勤等保障。新城区实施战勤消防站项目建设,将会对本区域的消防救援物资保障和消防工作整体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消防站的建成,将有效保障高危企业聚集的工业区、物流园和居民区等的灭火救援和消防安全,极其方便的为辖区各单位提供消防安全培训,为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区、工业园区等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安全保障力量,打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战勤消防站项目建设场地选址在新城区天骄路以西、规划十街以北、规划北一路以东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5209.97平方米(约37.8亩)。包括战勤消防站用房6800平方米、室内训练用房2100平方米、室外训练场9870平方米及实战化模拟训练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第八条第(三)项: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拟建工程项目总投资4334.5万元,车辆及装备器材总投资4000万元。
目前,已完成新城区天骄路消防站建设前期手续的办理及测绘、设计、土地征收转用报批等前期工作。2021年开工建设,主要完成战勤消防站用房(含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训练塔、配电室及换热站等建筑主体和室外管网建设,2022年年底营房主体建设完工。并完成消防站内外装修、供热、水、电、燃气、电信线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完成场地等附属工程,配备1台举高喷射消防车,11台各类消防车,并于2023年全部投入使用,以上所需经费由新城区政府列入预算并拨付。
第二节 建设城市消防站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外来流动人员涌入城市并聚居于城中村,消防安全堪忧,火灾防控能力差。城中村住宅区域狭小,大部分为城市路网的边缘和交叉死角,灭火救援难度大。按照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队站功能的原则,统筹考虑,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新城区实际,拟建设2个城市消防站,火车东站消防站建设为小型消防站(或模块化消防站)。
2023年,建设鸿盛一级消防站,拟建设用地5600平方米,配备1台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消防车,2台城市主战消防车,2台水罐消防车,并于2023年年底全部投入使用。拟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400万,车辆及装备器材总投资2800万元。以上所需经费由新城区政府列入预算并拨付。
第三节 建设模块化消防站
一、建设塔利公租房区域消防站和元福物流园区消防重点区域消防站
2021年,启动塔利公租房区域消防站和元福物流园区消防重点区域消防站建设,配备主战消防车3辆,抢险救援消防车共2辆,供水车1辆, 2021年底前,确保车辆、装备器材、人员配备到位,投入执勤。经费已经列入2021年区财政预算。
二、建设火车东站、呼和塔拉会议中心、国际商贸城区域模块化消防站
2021年,在火车东站、呼和塔拉会议中心、国际商贸城附近,建设模块化消防站,3个模块化消防站建设总投资4700万,按照市财政与区财政6:4的比例,市财政应付2820万元,区财政应付1880万元。车辆器材装备费2800万元,按照市财政与区财政6:4的比例,市财政应付1680万元,区财政应付1120万元。以上所需经费新城区政府按照市财政与区财政6:4的比例列入预算并拨付。
三、建设新城区公检法区域模块化消防站
2023年,在新城区公检法办公区附近地块建成1个模块化消防站,配备1台抢险救援消防车、1台水罐消防车、1台城市主战消防车,预计总投资1700万元。以上所需经费由新城区政府列入预算并拨付。
第四节 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保障
2021年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为400万元;以上模块化消防站建设完成后,每个消防站日常所需保障经费为每年100万元。2021年年底塔利公租房区域消防站和元福物流园区消防重点区域消防站投入执勤;2022年年底火车东站、呼和塔拉会议中心、国际商贸城区域模块化消防站投入执勤。2023年新城区公检法区域模块化消防站投入执勤。
2023年天骄路战勤消防站投入执勤,每年保障经费为200万元。
2021年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为400万元,2022年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为700万元,2023年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为1000万元。以上消防基础业务经费由区财政局按年调整并列入预算(2024年以后如另新建消防队站,基础预算再另行增加;如不另新建消防队站,消防基础业务经费按每年10%增长,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节 推进美好队站建设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美好队站”建设的思想引领, 2022-2023年,对新城区一处新建消防站全面实施美好队站创建,达到外观标识统一整齐、内务设置标准划一、营区布局高效合理,完成正规化建设达标创建任务,打造新时期消防救援队伍标准营区。
一是结合消防改革转隶后的职业特色,按照色调统一、造型简洁的理念,对营门岗哨、营房外观、门牌标识、车库编号颜色统一规范,在营区墙壁外挂巨幅海报,在营区墙顶安装射灯,营造刀山敢上,火海敢闯,召之即来,战之必胜的战斗氛围,同时提高消防队站对外的辨识度和国家救援队的良好形象。
二是队站内务设置,按照“美好队站”思路及正规化建设要求,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以制式统一、简洁有序为原则,将所有公共物品按规定摆放,达到内务干净整洁、整齐划一。个人物品统一整理存放到库房。
三是将营区空间布局按照功能集中的理念,划分为工作生活区、体能训练区、实战训练区、文化休闲区等。实战训练区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综合救援训练装置、训练器材库、操法训练区等,突出专业性、贴近实战化,提升队伍实战能力。文化生活区改变以往传统的图书阅览室及健身房模式,打造为集休闲书吧、上网冲浪、茶饮休闲、红门影院、卡拉OK唱吧、健身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融合式消防员之家,充分满足消防指战员的文化生活需要。
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年度计划
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规划的重要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按照“明确目标、逐年落实、强化问责”的原则,确保新城区“十四五”消防事业规划顺利实施。按照“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和当年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职责,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推动新城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第二节 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消防工作经费投入,按照消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消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单位、企业要增加消防经费投入,技术改造应有的消防专项建设及专用经费,将资金重点用于火灾隐患的整改。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落实消防规划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消防规划在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工程项目建设。
第三节 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将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和完成期限,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检查考核。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规划内容、工作目标和进度。强化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对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和处理,保障规划落实到位。
附 件
附件1:相关名词规范释义
[1]消防安全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微型消防站: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指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以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为根本,建立的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或社区志愿消防队。
[3]消防宣传“五进”:指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简称“五进”活动。
[4]“双随机、一公开”: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5]“高低大化”: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石油化工企业。
[6]“老幼古标”: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
[7]“三合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8]“路长制”:全称“路长责任制”,是指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深入推进消防隐患整治、强化消防违法查处、完善消防设施、改善消防治理环境等全方位综合治理的制度。
[9]“乡镇长制”:又称“乡镇长负责制”,乡镇长负责主持本乡镇人民政府的消防监督工作,结合乡情村情,不断大力发展消防事业。
[10]“网格化”:按照属地管理、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网络资源,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力量,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在城市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人民政府以村屯为单位,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实现城镇社区、村庄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11]高层建筑: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根据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12]人员密集场所: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13]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包括工厂、仓库、储罐(区)、专业商店、专用车站和码头,可燃气体储备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加油气站等。
附件2:规划编制参考文件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最新修订)
(2)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3)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4)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15号)
(6)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8)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
(10)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1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2〕49号)
(13)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政办发〔2020〕29号)
(14)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
(15)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1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试行)
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何其佳供稿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020403-2021-0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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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6-07 11:35点击量:
来源:政府办公室
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园区管委会,区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重要职责,构建科学的消防安全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7日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
(2021年5月)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回顾
第一节 现实基础
第二节 火灾基本情况
第三节 灾害事故处置典型案例
第四节 火灾事故分析
第五节 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
第六节 消防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 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社会防御火灾整体能力有待提升
第二节 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第三节 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仍需加强
第四节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升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城乡一体化
第二节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节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第五章 重点项目
第一节 建设天骄路战勤保障消防站
第二节 建设城市消防站
第三节 建设模块化消防站
第四节 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保障
第五节 推进美好队站建设
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年度计划
第二节 加大经费投入
第三节 强化监督检查
附件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
(2021-2025年)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持续深化消防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新路子的重大机遇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重要职责,服务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科学的消防安全体系,创造新城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而深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两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共消防安全需要,结合我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本规划主要阐明呼和浩特新城区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城区消防救援工作的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新城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是未来五年新城区消防救援工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 “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回顾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城区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在火灾隐患整治、社会化消防管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监督机制改革、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1]落实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队伍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消防治理效果明显,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升,确保了新城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促进新城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节 火灾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区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整体平稳。共接警出动2453次,出动警力22055人,其中火灾1427起,抢险救援677起,社会救助451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622人、挽回财产损失447.7万元。其中市区火灾占54%,农村火灾占29%,死亡7人,直接财产损失155.972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实现了火灾防控指标的全面下降,确保了全区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但是,当前公共消防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许多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深层次矛盾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机制性问题亟待解决。
第三节 灾害事故处置典型案例
2019年5月9日9时53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居然之家A座(家之尊国际家居馆)发生火灾。火灾造成建筑一层局部、顶层电影院局部过火。全体指战员闻警即动、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调集足够力量,迅速堵截火势蔓延。战术战法运用合理,内攻组织得当,内外配合良好,战勤、通讯、供水、联勤保障有力,科学指挥、高效救援,成功搜救被困人员3名,疏散人员500余人,无人员伤亡,保护面积39743.27平方米。
第四节 火灾事故分析
十三五期间新城区共发生火灾1378起,其中电气类火灾478起,占比35%,放火类火灾21起,占比2%,生产作业类火灾60起,占比4%,生活用火不慎类285起,占比21%,吸烟类火灾266起,占比19%,玩火类火灾74起,占比5%,自燃类火灾9起,占比1%,其他类185起,占比13%。其中亡人火灾7起,死亡7人。其中电气故障和生活用火不慎仍是引发火灾的两大主要原因。
第五节 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
“十三五”期间,新城区实施各类消防专项行动中共检查22005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25718处,督促整改隐患25396处,临时查封56家,责令“三停”47家单位,行政处罚352.04万元,拘留14人。期间共完成106余次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和具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十三五”以来,通过推进“二十横二十纵”工作机制,建立消防监督便携卡,主动深入辖区、分片包点开展消防培训,大力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清险,全面排患,坚持“以点为主、点面结合、以面保点、确保安全”,切实构筑起了“党政主导、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消防安全管控体系,社会消防治理明显见效,确保了新城区社会面消防安全稳定,为新城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第六节 消防信息化工作
依托呼和浩特“智慧城市”和“平安首府”建设的有利契机,新城区已将“智慧消防”纳入“平安首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实现资源共享、互为补充、互联互通和“平安首府”的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我区将专职消防队站、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并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防巡更等系统接入所属微型消防站[2]及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切实提高了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形成了消防工作现代化管理的新局面。
第二章 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过去五年,新城区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当前的消防安全形势、消防资源配置、消防投入力度与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从“十三五”期间火灾数据统计及火灾案例可以看出,我区的消防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形势:
第一节 社会防御火灾整体能力有待进提升
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高层、地下、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建筑日益增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村小作坊大量涌现,对当前社会火灾防控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高层地下、石油化工、人员密集以及大制造、大跨度、大综合等消防难题仍待解决,新建筑、新材料、新能源以及城市化加速等原因,又不断衍生出新的消防安全难题,种种因素都导致我区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不断增加,灭火救援难度增大,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第二节 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村地区消防工作发展相对滞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界定不清晰,职责履行不到位,未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制度、标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不高,隐患自查自纠措施不力,社会化的消防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第三节 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仍需加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装备建设与城市发展速度不相适应,消防站数量偏少等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薄弱的矛盾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主要体现在:一是消防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城市消防站的规划和建设还滞后于社会安全需求。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新城区城区范围内应建设1个战勤消防站,3个一级站,4个二级站,6个小型站;另外在郊区建设的普通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千米。但是目前新城区范围内只有1个支队直属的特勤大队一站(特勤站),1个新华东街消防站(小型站),消防站数量严重不足,与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有较大差距。二是全区“高精尖”消防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不足,缺少处置“高低大化”类火灾和洪涝、地震、雪灾等灾害事故的特种车辆装备,难以满足全灾种灭火救援任务需要。消防员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器材短缺、超期使用的根本性问题依然存在,难以满足安全保障。缺少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设施和大型消防救援物资储备基地,适应大型灾害事故处置需求仍显不足,制约着消防救援战斗力提升。
第四节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升
一是公众消防观念薄弱,对火灾事故的麻痹和侥幸心理还普遍存在,自防自救能力严重不足。新城区缺少一个大型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定期向社会开放、具有传播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自防自救技能功能的场馆、场所,是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技能的重要阵地。
二是公众在防火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有待增强。比如:停放私家车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在社区里发现小孩玩火等违反防火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时应该及时报警,等等。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系列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现代化队站,建立健全防消一体化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宣传一体化融合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新城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为指引,坚定走中国特色消防救援新路子,推动消防救援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筑牢新城区消防安全屏障。
——坚持践行两个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摆在头等位置,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消防工作的标准,悉心体察人民感受,用心研究人民要求,积极回应人民期待。正确处理新形势火灾防控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诉求等动态环境下的关系,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综合能力,着力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消防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深化转型升级。紧紧围绕新时代消防救援职能使命,破立并举、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研究谋划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中长期战略任务和战略布局,按照发挥优势、彰显特色、聚焦突破、争先跨越的方针,加快改革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稳步建设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夯实新城区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坚持科技引领支撑。推进消防科技创新,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将高科技手段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运用,强化科技赋能,以信息化推进火灾防控精准化、队伍管理精细化、应急救援智能化、公众服务便捷化,以建设平安新城为目标,不断增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能力,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稳步提升。建立重大突发性事件防控组织领导、应急指挥、现场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早期识别和预警能力。提高交通事故、坍塌事故、水上救援、地下救援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救援能力,尤其是针对地铁一号线位于我辖区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地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地下应急救援机制,适应实战的专业救援车辆和器材配备齐全,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稳步提升。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推动应急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的灭火工作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型。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健全消防宣传教育机制,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以普及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为主的消防宣传“五进”[3]活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加强公益宣传。全区城乡居民消防观念不断增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等从业人员普遍得到消防培训,使维护消防安全环境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夯实消防工作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切实加强消防执法监督,着力促进文明执法。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更加健全完善。城乡基础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责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全区范围内,按照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队站功能的原则,统筹考虑,合理配置资源,规划新建1个战勤保障消防站,2个城市消防站,5个模块化消防站。
——加快推进“传统消防”向“智慧消防”转变。完善城区消防信息平台和公共基础数据库,搭建区域内网络管理平台,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加快“智慧消防”建设,为消防安全系统的监督者、管理者、执行者提供安全、高效的消防监管平台和管理工具,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初步实现消防工作“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
——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执法力度增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城乡一体化
一、加快监督执法模式改革
一是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实现消防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不断减小监管盲区,开展错时错峰检查,强化“精准治理”。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和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是建立消防监督效能评价机制,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4]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举报投诉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突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提升服务执法质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建立隐患整治常态化机制
建立常态化、程序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火灾隐患发现和处置机制,消防救援机构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能,紧盯“高低大化”[5]“老幼古标”[6]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城中村”“三合一”[7]、城乡结合部等不托底区域、高风险场所,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形成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农村及社区消防工作
集中整治农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建筑物耐火等级等问题,逐步达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保障,提升乡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建立健全新城区街道、社区等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并实体化运作。加强政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管理网络、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逐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管理模式。至2021年底完成所有社区微型站升级改造和救援车辆配备并接入综治平台统一调度,2021年以后有新增社区的应在同年推进微型站升级工作。
加强市郊区域砖木结构保护性建筑集中的城镇、村庄的综合治理和缺水地区、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等消防集中整治。探索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周边住户联防和定期走访,社区小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等制度。至2024年前,走访住户达到70%以上。不断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的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基础。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依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持续推动落实火灾防控工作举措、消防安全管理“路长制”[8]乡镇长制”[9]
“网格化”[10]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全面推行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全建强微型消防站,持续推动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和督促单位开展全员“一懂三会”培训,落实消防设施年度维保检测、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等要求。
同时,大力推动单位建立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全过程、全方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五、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一是打造智慧消防监管平台,整合共享消防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提高火灾防控的自动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有效的支撑,为各级救援力量应急指挥快速布防提供决策辅助,实现各类监测信息与移动端设备的互联互通,形成24小时火情监控。实现与应急办、气象、安监、地震、环保、水务、电力、燃气等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单位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协同合作。
二是继续推进“数据治火”平台项目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消防大数据的汇聚挖掘、管理分析和创新应用,提高火灾隐患整治水平。规范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标准,指导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11]分步指导重点单位接入系统。结合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工作,在养老福利机构、商业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火灾易发场所,持续推广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提升火灾防范等级。
第二节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全面发展多元消防力量,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消防救援人才,是完善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创新举措和有效途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特别是政府专职消防队作为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的社会公益组织,履行着公共安全服务职能,是现阶段我国消防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四五”期间,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继续大力发展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遵循“多种形式、因地制宜”的原则和“有车、有人、有战斗力”的标准,逐步实现多元消防力量覆盖城乡。
一是推动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托恼包物流园区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2台水罐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装备等1091件套,并招录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是加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农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农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改善农村民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专职消防队可以单独建设,也可由两个以上乡镇联合建立,营房设施和装备配备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达到有人员、有营房、有车辆、有执勤的基本要求。
二、建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结合新城区灾害事故特点,组建地下轨道交通专业救援队,配备专业救援车辆和器材装备,开展专业训练,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增强训练工作的针对性、紧贴作战环境练兵,强化各种灾害条件下的模拟训练,推动执勤训练模式从处置单一的灭火工作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型。
三、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一是进一步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按照“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基本配备与针对性配备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灭火救援实际需求,逐步调整和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
二是落实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开展“1辆大功率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或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救援消防车和1辆专业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提高消防站独立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是加强特种攻坚装备的针对性配备,着眼于“灭大火、打恶仗、救大灾”的实战需要,继续增配部分特种攻坚装备,提高攻坚克难、应对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针对高层建筑数量较多且发展迅速的现状,着重加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配备。针对地下建筑火灾事故处置,配备排烟量大于50万立方米/小时且带长距离负压风管的大流量排烟消防装备等特种装备器材。
四、健全应急通信体系
拓展消防应急通信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环境下的信号覆盖问题,明确各种灾害类别和等级的通信保障模式,成体系配备高层建筑、地下、超大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及地质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通信装备。组建高层、地下、大型建筑等专业应急通信保障分队,解决复杂环境下的语音、图像和数据传输问题。以任务为导向,强化实战化训练,完善训练保障机制,满足灭火救援现场科学化应急指挥的需求。
第三节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对新城区现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实际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持续推进消防站等基建项目建设。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中,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第三章第十三条);设在城市的消防站,一级站不宜大于7k㎡,二级站不宜大于4k㎡,小型站不宜大于2k㎡,设在近郊区的普通站不应大于15k㎡(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新城区现有消防站数量严重不足。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用地指标,按照“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原则,“十四五”期间,进一步优化消防站布点规划,完善战勤保障和综合训练体系,预留发展需求,新城区建设1处战勤保障消防站(天骄路),1处一级消防站(鸿盛)、1处小型消防站(火车东站), 在辖区内物流园区及人员密集场所[12]等灭火救援难度大、火灾防控任务较为繁重地点建设5个模块化消防站。
第四节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建设固定宣传阵地,做实消防宣传培训。2022年底前,在辖区范围的商市场、高速公路口、景区景点、地铁车站等打造消防宣传固定阵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3年,深入社区、小区文化站、活动室、广场、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建立消防宣传窗口。到2025年底,依托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及固定宣传阵地全面开展群众消防宣传教育300次以上。
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市场化建设。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加强与宣传广告企业等专业团队的合作,在宣传的内容、题材、形式、手段上不断创新,加强与通讯媒体的沟通合作,开展全方位、专业化、感染性强、通俗易懂的消防宣传和安全提示。
三是加强消防教育培训。继续依托新城区消防大队的“女子宣讲团”,开展正规化、常态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2021-2025年,开展宣传培训150次以上。加强村(居委)负责人、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各类宣传力量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学生、单位员工、村居民等群体的精准教育培训。此外,加大消防宣传经费保障,确保每年投入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并逐年递增。
四是开展全员消防散自救演练活动。2023年底前,组织辖区内80%以上社区、小区、公众活动广场、学核、市场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2024年,重点落实辖区高层建筑、综合楼、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逃生演练。
第五章 重点项目
第一节 建设天骄路战勤保障消防站
随着新城区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13] 、大型商业综合体不断增多,各种火灾类型、危险性不断提升,抢险救援日益频繁,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特别是,随着经济迅猛发展,新城区落地投产的大型工厂、仓储物流园不断增多,区域消防安全风险随之增高。目前辖区东北区域大型仓储物流、生产加工企业、高层住宅小区非常集中,但由于处在新华东街消防站(位于赛罕区)保护范围之外,灭火救援难以实现快速到达处置的要求。为切实解决这一实际问题,有效提升新城区应急救援处置整体能力,拟在新城区天骄路以西、规划十街以北、规划北一路以东地块,建设一处综合性战勤保障消防站。
战勤消防站主要用于储存灭火器材和药剂、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油料等物资,停放各类特种和保障车辆,负责消防车辆和重要消防器材的现场抢修和日常维修、维护和保障等。战勤保障消防站将为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快速提供装备、物资、生活、社会联勤等保障。新城区实施战勤消防站项目建设,将会对本区域的消防救援物资保障和消防工作整体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消防站的建成,将有效保障高危企业聚集的工业区、物流园和居民区等的灭火救援和消防安全,极其方便的为辖区各单位提供消防安全培训,为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区、工业园区等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安全保障力量,打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战勤消防站项目建设场地选址在新城区天骄路以西、规划十街以北、规划北一路以东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5209.97平方米(约37.8亩)。包括战勤消防站用房6800平方米、室内训练用房2100平方米、室外训练场9870平方米及实战化模拟训练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第八条第(三)项: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拟建工程项目总投资4334.5万元,车辆及装备器材总投资4000万元。
目前,已完成新城区天骄路消防站建设前期手续的办理及测绘、设计、土地征收转用报批等前期工作。2021年开工建设,主要完成战勤消防站用房(含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训练塔、配电室及换热站等建筑主体和室外管网建设,2022年年底营房主体建设完工。并完成消防站内外装修、供热、水、电、燃气、电信线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完成场地等附属工程,配备1台举高喷射消防车,11台各类消防车,并于2023年全部投入使用,以上所需经费由新城区政府列入预算并拨付。
第二节 建设城市消防站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外来流动人员涌入城市并聚居于城中村,消防安全堪忧,火灾防控能力差。城中村住宅区域狭小,大部分为城市路网的边缘和交叉死角,灭火救援难度大。按照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队站功能的原则,统筹考虑,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新城区实际,拟建设2个城市消防站,火车东站消防站建设为小型消防站(或模块化消防站)。
2023年,建设鸿盛一级消防站,拟建设用地5600平方米,配备1台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消防车,2台城市主战消防车,2台水罐消防车,并于2023年年底全部投入使用。拟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400万,车辆及装备器材总投资2800万元。以上所需经费由新城区政府列入预算并拨付。
第三节 建设模块化消防站
一、建设塔利公租房区域消防站和元福物流园区消防重点区域消防站
2021年,启动塔利公租房区域消防站和元福物流园区消防重点区域消防站建设,配备主战消防车3辆,抢险救援消防车共2辆,供水车1辆, 2021年底前,确保车辆、装备器材、人员配备到位,投入执勤。经费已经列入2021年区财政预算。
二、建设火车东站、呼和塔拉会议中心、国际商贸城区域模块化消防站
2021年,在火车东站、呼和塔拉会议中心、国际商贸城附近,建设模块化消防站,3个模块化消防站建设总投资4700万,按照市财政与区财政6:4的比例,市财政应付2820万元,区财政应付1880万元。车辆器材装备费2800万元,按照市财政与区财政6:4的比例,市财政应付1680万元,区财政应付1120万元。以上所需经费新城区政府按照市财政与区财政6:4的比例列入预算并拨付。
三、建设新城区公检法区域模块化消防站
2023年,在新城区公检法办公区附近地块建成1个模块化消防站,配备1台抢险救援消防车、1台水罐消防车、1台城市主战消防车,预计总投资1700万元。以上所需经费由新城区政府列入预算并拨付。
第四节 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保障
2021年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为400万元;以上模块化消防站建设完成后,每个消防站日常所需保障经费为每年100万元。2021年年底塔利公租房区域消防站和元福物流园区消防重点区域消防站投入执勤;2022年年底火车东站、呼和塔拉会议中心、国际商贸城区域模块化消防站投入执勤。2023年新城区公检法区域模块化消防站投入执勤。
2023年天骄路战勤消防站投入执勤,每年保障经费为200万元。
2021年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为400万元,2022年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为700万元,2023年消防基础业务经费为1000万元。以上消防基础业务经费由区财政局按年调整并列入预算(2024年以后如另新建消防队站,基础预算再另行增加;如不另新建消防队站,消防基础业务经费按每年10%增长,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节 推进美好队站建设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美好队站”建设的思想引领, 2022-2023年,对新城区一处新建消防站全面实施美好队站创建,达到外观标识统一整齐、内务设置标准划一、营区布局高效合理,完成正规化建设达标创建任务,打造新时期消防救援队伍标准营区。
一是结合消防改革转隶后的职业特色,按照色调统一、造型简洁的理念,对营门岗哨、营房外观、门牌标识、车库编号颜色统一规范,在营区墙壁外挂巨幅海报,在营区墙顶安装射灯,营造刀山敢上,火海敢闯,召之即来,战之必胜的战斗氛围,同时提高消防队站对外的辨识度和国家救援队的良好形象。
二是队站内务设置,按照“美好队站”思路及正规化建设要求,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以制式统一、简洁有序为原则,将所有公共物品按规定摆放,达到内务干净整洁、整齐划一。个人物品统一整理存放到库房。
三是将营区空间布局按照功能集中的理念,划分为工作生活区、体能训练区、实战训练区、文化休闲区等。实战训练区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综合救援训练装置、训练器材库、操法训练区等,突出专业性、贴近实战化,提升队伍实战能力。文化生活区改变以往传统的图书阅览室及健身房模式,打造为集休闲书吧、上网冲浪、茶饮休闲、红门影院、卡拉OK唱吧、健身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融合式消防员之家,充分满足消防指战员的文化生活需要。
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年度计划
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规划的重要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按照“明确目标、逐年落实、强化问责”的原则,确保新城区“十四五”消防事业规划顺利实施。按照“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和当年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职责,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推动新城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第二节 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消防工作经费投入,按照消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消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单位、企业要增加消防经费投入,技术改造应有的消防专项建设及专用经费,将资金重点用于火灾隐患的整改。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落实消防规划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消防规划在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工程项目建设。
第三节 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将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和完成期限,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检查考核。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规划内容、工作目标和进度。强化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对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和处理,保障规划落实到位。
附 件
附件1:相关名词规范释义
[1]消防安全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微型消防站: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指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以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为根本,建立的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或社区志愿消防队。
[3]消防宣传“五进”:指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简称“五进”活动。
[4]“双随机、一公开”: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5]“高低大化”: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石油化工企业。
[6]“老幼古标”: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
[7]“三合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8]“路长制”:全称“路长责任制”,是指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深入推进消防隐患整治、强化消防违法查处、完善消防设施、改善消防治理环境等全方位综合治理的制度。
[9]“乡镇长制”:又称“乡镇长负责制”,乡镇长负责主持本乡镇人民政府的消防监督工作,结合乡情村情,不断大力发展消防事业。
[10]“网格化”:按照属地管理、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网络资源,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力量,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在城市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人民政府以村屯为单位,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实现城镇社区、村庄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11]高层建筑: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根据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12]人员密集场所: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13]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包括工厂、仓库、储罐(区)、专业商店、专用车站和码头,可燃气体储备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加油气站等。
附件2:规划编制参考文件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最新修订)
(2)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3)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4)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15号)
(6)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8)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
(10)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1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2〕49号)
(13)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政办发〔2020〕29号)
(14)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
(15)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1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试行)
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何其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