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新住建消审字〔2019〕第0003号
内蒙古太伟方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按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的通知》,你单位向我局报送的由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太伟方恒广场二期住宅8#、9#楼、1#地下车库(中段)建设工程,申请资料符合要求,予以通过。意见如下:
一、建设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新城区新华东街以北、芳汀巷以西。
建筑名称 |
层数 |
建筑高度(m) |
建筑面积(㎡)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8#楼 |
23 |
2 |
69 |
10157.27 |
891.56 |
9#楼 |
33 |
2 |
99 |
29048.74 |
1887.88 |
1#地下车库(中段) |
1 |
3.7 |
4207.25 |
二、审查情况
(一)形式审查情况:
经审查,符合要求。
(二)技术审查情况:
该工程消防设计已由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技术审查合格(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第20180045、J2018—0121号)。
三、其他事宜
1、该工程竣工后,应按要求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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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21 16: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新住建消审字〔2019〕第0003号
内蒙古太伟方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按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的通知》,你单位向我局报送的由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太伟方恒广场二期住宅8#、9#楼、1#地下车库(中段)建设工程,申请资料符合要求,予以通过。意见如下:
一、建设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新城区新华东街以北、芳汀巷以西。
建筑名称 |
层数 |
建筑高度(m) |
建筑面积(㎡)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8#楼 |
23 |
2 |
69 |
10157.27 |
891.56 |
9#楼 |
33 |
2 |
99 |
29048.74 |
1887.88 |
1#地下车库(中段) |
1 |
3.7 |
4207.25 |
二、审查情况
(一)形式审查情况:
经审查,符合要求。
(二)技术审查情况:
该工程消防设计已由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技术审查合格(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第20180045、J2018—0121号)。
三、其他事宜
1、该工程竣工后,应按要求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