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6-00340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土地 |
|---|---|---|---|
| 发文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公文时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新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
该批次拟征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东邻呼和浩特供电局变电站、南邻空地、西邻空地、北邻北二环快速路;(具体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拟征收土地涉及丁香北路街道办事处一家村社区,东河街道办事处毫沁营村集体土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地块一拟用于绿地、地块二拟用于商业用地、地块三拟用于消防用地;地块四拟用于供电用地、地块五拟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公告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工作,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青苗、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后 10个工作日内向本辖区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申请。
本批次公告期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30日。特此公告。
2025年9月17日
| 索 引 号 | 11150102011524643A/2026-00340 |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土地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9-17 09:30点击量:
来源: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新城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
该批次拟征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东邻呼和浩特供电局变电站、南邻空地、西邻空地、北邻北二环快速路;(具体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拟征收土地涉及丁香北路街道办事处一家村社区,东河街道办事处毫沁营村集体土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地块一拟用于绿地、地块二拟用于商业用地、地块三拟用于消防用地;地块四拟用于供电用地、地块五拟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公告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分局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工作,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青苗、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后 10个工作日内向本辖区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申请。
本批次公告期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30日。特此公告。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