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原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55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愿申请,新城区应急管理局研究通过,内蒙古北疆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见附件)符合核发许可证条件,准予核发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现予以公告。
附件:企业名单
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企 业 名 单
一、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1. 内蒙古北疆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书编号:15010213202500002)。
2.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15010213202500003)。
3.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15010213202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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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10 06:00点击量:
来源:应急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原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55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愿申请,新城区应急管理局研究通过,内蒙古北疆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见附件)符合核发许可证条件,准予核发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现予以公告。
附件:企业名单
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企 业 名 单
一、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1. 内蒙古北疆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书编号:15010213202500002)。
2.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15010213202500003)。
3. 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150102132025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