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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8:22 点击量:68
来源: 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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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cheng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471-238705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秉持“公开透明、服务群众”的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平台。2024年全年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官方微信发布新闻资讯信息310条,便民开办服务指南信息11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杨冬冬任组长,王燕副局长任副组长,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全员,责任到科室,具体到人头,统筹推动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网站和官微建设等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安全、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责”字为先,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整体工作布局。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严”字为基,规范公开流程。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我们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办事群众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同时,我们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民”字为本,提升服务效能。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需求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公开了卫生健康领域、民办教育领域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示公告内容。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大厅设置意见箱、开展在线互动等方式,倾听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层层把关、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落实保障。配备政务公开专门人员,强化培训学习,着力提升信息审发人员业务能力,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效率低。

2、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政府信息公开无法有效实施。

(二)改进情况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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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8:22点击量:

来源: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cheng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471-238705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秉持“公开透明、服务群众”的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新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平台。2024年全年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官方微信发布新闻资讯信息310条,便民开办服务指南信息11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杨冬冬任组长,王燕副局长任副组长,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全员,责任到科室,具体到人头,统筹推动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网站和官微建设等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安全、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责”字为先,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整体工作布局。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严”字为基,规范公开流程。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我们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办事群众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同时,我们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民”字为本,提升服务效能。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需求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公开了卫生健康领域、民办教育领域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示公告内容。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大厅设置意见箱、开展在线互动等方式,倾听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层层把关、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落实保障。配备政务公开专门人员,强化培训学习,着力提升信息审发人员业务能力,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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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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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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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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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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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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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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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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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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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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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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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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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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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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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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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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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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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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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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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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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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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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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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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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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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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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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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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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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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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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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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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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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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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效率低。

2、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政府信息公开无法有效实施。

(二)改进情况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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