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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4 15:06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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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接近尾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名称: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

概要:为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市民户外健身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筹建了“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北部的小井沟和圣水梁区域,距离呼和浩特市市区约45千米。步道总长为107千米,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规划长度为33.5千米,二期工程规划长度为73.5千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登山健身步道工程及辅助服务设施工程,其中步道路面以原地土石道为主要道路类型,辅以木栈道、砾石道、间隔石道、台阶、桥梁、灰渣道等其他辅助类道路;步道配套设施包括休息点、观景台、露营地、接待站、标识系统等;步道安全系统包括预警子系统和救援子系统。本项目总投资为18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5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5万元、预备费为135万元。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影响主要是扬尘污染,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设置围挡、围墙、覆盖等措施,并及时洒水抑尘,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棚布遮盖,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及运输路线;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缩短施工周期。本项目为户外健身步道工程,投入运行后冬季不需供暖,无其他新增大气污染源,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没有影响。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混凝土及砂浆搅拌和施工车辆冲洗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要求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并作好地面硬化措施,含泥沙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废水为游人生活污水,经步道各出入口及野营营地的玻璃钢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请当地农民清运,用于周围农田肥料。

3、噪声

由于施工量较小和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游人的社会活动噪声,噪声级较低,同时步道周围高大树木较多,降低了噪声影响,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1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渣土及生活垃圾分别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5、生态

项目施工期对原有自然植被和土地资源将造成一定影响,通过进行合理的生态恢复组织计划和安排,可以恢复到施工前的生态水平,临时占地部分将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将恢复至原有植被覆盖率。项目运行期主要为游人的活动对区域生态有一定的影响,如野生动物的干扰、野生植物的采摘,项目通过设置必要的警示性标志和告示,提示游人自觉爱护和维护大青山的自然环境,遵守登山健身步道管理规定等措施,其生态影响是可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要求,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满足总量要求和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形式:若需要了解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详细内容,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北部的小井沟和圣水梁区域,距离呼和浩特市市区约45千米

联系人: 高飞                                      电话:13327122797

电子邮箱:xcqwtj@163.com

环评单位: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县府街西口

联系人:常岚                                        电话:0471-3686863

电子邮箱:1025919773@qq.com

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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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4-11-14 15:06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接近尾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名称: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

概要:为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市民户外健身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筹建了“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北部的小井沟和圣水梁区域,距离呼和浩特市市区约45千米。步道总长为107千米,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规划长度为33.5千米,二期工程规划长度为73.5千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登山健身步道工程及辅助服务设施工程,其中步道路面以原地土石道为主要道路类型,辅以木栈道、砾石道、间隔石道、台阶、桥梁、灰渣道等其他辅助类道路;步道配套设施包括休息点、观景台、露营地、接待站、标识系统等;步道安全系统包括预警子系统和救援子系统。本项目总投资为18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5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5万元、预备费为135万元。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影响主要是扬尘污染,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设置围挡、围墙、覆盖等措施,并及时洒水抑尘,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棚布遮盖,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及运输路线;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缩短施工周期。本项目为户外健身步道工程,投入运行后冬季不需供暖,无其他新增大气污染源,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没有影响。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混凝土及砂浆搅拌和施工车辆冲洗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要求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并作好地面硬化措施,含泥沙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废水为游人生活污水,经步道各出入口及野营营地的玻璃钢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请当地农民清运,用于周围农田肥料。

3、噪声

由于施工量较小和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游人的社会活动噪声,噪声级较低,同时步道周围高大树木较多,降低了噪声影响,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1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渣土及生活垃圾分别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5、生态

项目施工期对原有自然植被和土地资源将造成一定影响,通过进行合理的生态恢复组织计划和安排,可以恢复到施工前的生态水平,临时占地部分将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将恢复至原有植被覆盖率。项目运行期主要为游人的活动对区域生态有一定的影响,如野生动物的干扰、野生植物的采摘,项目通过设置必要的警示性标志和告示,提示游人自觉爱护和维护大青山的自然环境,遵守登山健身步道管理规定等措施,其生态影响是可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要求,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满足总量要求和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形式:若需要了解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详细内容,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北部的小井沟和圣水梁区域,距离呼和浩特市市区约45千米

联系人: 高飞                                      电话:13327122797

电子邮箱:xcqwtj@163.com

环评单位: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县府街西口

联系人:常岚                                        电话:0471-3686863

电子邮箱:1025919773@qq.com

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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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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