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长城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长城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新城区兴安路北端路东,呼和塔拉西街与兴安路交汇处东侧以南地块
3、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长城文化博物馆1座,包括博物馆展厅、藏品库房等功能区建设,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约为4.504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4、建设单位: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2800万元,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及多方筹措解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2021年11月12至2021年11月26日),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联系人:马永乐
联系电话:13354878355
评价单位:内蒙古桥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海瑞;
联系电话:0471-345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