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捷安综合门诊部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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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我委收悉捷安综合门诊部提交的《捷安综合门诊部注销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医疗机构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捷安综合门诊部

执业地址: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阳光诺卡三期31号商业楼3层-4层416-425

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号:PDY01040215010217D1102

法定代表人:张宏宇

负责人:宁荣

有效期限:2025年7月18日至2029年1月23日

特此公告

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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