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康祥中医诊所向我委提出撤销诊所备案申请,现依法予以撤销原核发的《诊所备案凭证》,撤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康祥中医诊所
备案编号:PDY02323ZB15010217D2182
执业地点: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中山建筑学校商业楼4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龚燕(杜衡)
撤销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委反映。联系电话:0471-2387118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