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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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我委收悉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提交的《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注销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医疗机构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博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执业地址: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8号地建豪庭3#商铺

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号:PDY00815015010217D1542

法定代表人:赵宗朋

负责人:赵彦波

有效期限:2021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

特此公告

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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