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弘圣中医门诊部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0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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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我委收悉弘圣中医门诊部提交的《弘圣中医门诊部注销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医疗机构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弘圣中医门诊部

执业地址:新城区乌兰察布中路兴源大厦东侧一号楼105第二层

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号:PDY01125315010217D1212

法定代表人:吴世涛

负责人:纪尧恩

有效期限:2024年6月13日至2029年6月12日

特此公告

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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