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善水医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2 16:55
点击量:
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单位名称

内蒙古善水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

(经营场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鑫和银座小区2号楼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0******914L

法定代表人

孙孝宇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新卫健医罚〔2026〕2号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26/4/21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

你(单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权利救济

渠道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