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熙玟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2 16:54
点击量:
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单位名称

内蒙古熙玟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住所

(经营场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东方银座一号楼六层6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2******E67N

法定代表人

何洁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新卫健医罚〔2026〕3号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2026/4/21

处罚种类

警告并罚款

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

你(单位)未按规定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的规定。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权利救济

渠道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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