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进行申报。4月20日-4月27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分表》,并提交申请10日内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送到新城区统计局法规科。
联系人:焦慧
联系电话:0471-6218437,13684746606
附件:
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方案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申报表
3.2024年度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分表
2024年4月15日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4-04-15 15:15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统计局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进行申报。4月20日-4月27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分表》,并提交申请10日内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送到新城区统计局法规科。
联系人:焦慧
联系电话:0471-6218437,13684746606
附件:
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方案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诚信企业申报表
3.2024年度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分表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