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新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5年7月3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大问题整改监督力度、强化重点领域监督、规范绩效评价监督、强化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意见。区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事宜。2025年以来,区委审计委员会先后对审计反映问题作出实质性批示41余次,要求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坚决堵塞漏洞,强化项目建设风险防控机制,举一反三健全追责问责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区审计局针对查出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全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按规定报送了整改结果。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0项具体问题,截至2026年4月底,立行立改类48项问题,4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整改。持续整改类2项问题,均未到整改时限。整改完成率94%,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通过审计整改上缴财政1908.73万元、促进资金下拨1353.51万元、加快支出进度5976.11万元、调账5607.2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03万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10项。
(一)202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9个,已整改7个,未完成整改2个。
涉及预算科目执行率偏低等7项问题已整改。一是持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切实提升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出台《新城区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盘活使用存量资金的相关要求。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与监督。四是课后服务补助资金、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完成支付563万元,189.27万元结转使用,1908.73万元财政已收存量。五是对符合困难家庭条件的105名学生及时退还课后延时服务费。六是公示课后服务费发放情况。七是补充公示课后服务内容。
未整改完成的有2项,其中:针对未拨付建设项目债券资金的问题,截至2026年4月已完成支付243.66万元,剩余债券资金将按进度陆续完成。针对预算内15个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截至2026年4月底项目支付率54.59%,剩余资金后续将继续统筹库款,加快落实资金配套。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17个,已完成整改17个。
1.针对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要求方面落实不到位的2个问题。一是在2025年药品质量抽检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药品质量抽检实施方案。二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对食品快检过程记录进行整改,明确相关内容。
2.针对超比例支付工程预付款346.06万元的1个问题,已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增加支付审批流程。
3.针对预算执行落实有偏差的6个问题。一是建立预算支出动态监控机制,严控“三公”经费及日常开支。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三是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今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制度,明确相关流程规范。五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及支付审批流程。六是预算指标357.58万元已全部下达。
4.针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的2个问题。一是结合2024年预算实际重新梳理成本构成,今后科学设定成本指标,完成相关任务。二是完善绩效自评流程,2025年及以后绩效自评表全面审核,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客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培训”学习实操流程,确保今后自评工作准确、全面、真实。
5.针对政府采购程序执行管理不规范的1个问题,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6.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的3个问题。一是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个。二是进行固定资产确认并进行资产登记处理。三是审核所有材料请示相关部门后已完成固定资产账面核销处理。
7.针对违规借用其他单位车辆的1个问题,已将2辆借用车退回。
8.针对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1个问题,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流程审批,完整归档保管原始票据。
(三)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24个,已整改23个,未完成整改1个。
1.针对新城区医院2022年至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已整改6项问题。一是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定期深入各成员单位开展坐诊、义诊活动。二是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安宁疗护相关医护人员培训。三是全部拨付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四是于2024年5月底撤销了账户。五是已出解决方案。六是已将发票内容入账。
未整改完成1项问题:已制定还款计划,于2029年8月前每年计划还款160万元。
2.针对2022年至2023年信访工作推进相关资金审计已整改4项问题。一是压缩本年预算经费,将2024年现有公用经费调整为2022年扩大经费支出费用。二是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办公用品保管台账制度》设立专人负责出入库管理。三是明确今后严格使用公务卡等结算方式,制定《慰问金支出制度》确保支出合法合规。四是明确“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
3.针对2022年至2023年科技城项目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审计已整改4项问题:一是今后将提高预算执行率,同时加大项目的执行力度。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及会计核算真实合法。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更正,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按规定取得发票缴纳税金。四是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合同流程,建立符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
4.针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已整改4项问题: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从2024年起按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同时组织专人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与相关部门协调发放流程。二是按要求将资金原渠道退回。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流程、文件的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四是已对102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抽查。
5.针对2022年至2023年平安新城建设资金审计已整改5项问题:一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后续续签合同之前,履行正规的法定采购手续。二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执行。三是对项目固定资产清点已入账,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履行相关程序,详细记录议事过程。五是审计费59.29万元支付完成。
二、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结合整改情况看,累计推动21599.77万元违规资金完成整改,针对未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来看,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一是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整改主动性、自觉性有待提升。二是部门协同联动不足,整改合力未充分形成。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事项,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和责任共担机制。三是长效机制建设不完善,在整改过程中,仅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未能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缺乏对同类问题的系统性排查和长效管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聚焦未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定期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展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整改难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馈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整改监督工作,形成“审计揭示问题—部门推动整改—审计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各被审计单位结合审计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完善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内控管理等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审计查出问题重复发生,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治理能力的具体成效。
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也是检验审计成效的关键标尺。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统筹推进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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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01 10:13点击量:
来源: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新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5年7月3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大问题整改监督力度、强化重点领域监督、规范绩效评价监督、强化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意见。区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事宜。2025年以来,区委审计委员会先后对审计反映问题作出实质性批示41余次,要求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坚决堵塞漏洞,强化项目建设风险防控机制,举一反三健全追责问责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区审计局针对查出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全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按规定报送了整改结果。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0项具体问题,截至2026年4月底,立行立改类48项问题,4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整改。持续整改类2项问题,均未到整改时限。整改完成率94%,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通过审计整改上缴财政1908.73万元、促进资金下拨1353.51万元、加快支出进度5976.11万元、调账5607.2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03万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10项。
(一)202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9个,已整改7个,未完成整改2个。
涉及预算科目执行率偏低等7项问题已整改。一是持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切实提升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出台《新城区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盘活使用存量资金的相关要求。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与监督。四是课后服务补助资金、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完成支付563万元,189.27万元结转使用,1908.73万元财政已收存量。五是对符合困难家庭条件的105名学生及时退还课后延时服务费。六是公示课后服务费发放情况。七是补充公示课后服务内容。
未整改完成的有2项,其中:针对未拨付建设项目债券资金的问题,截至2026年4月已完成支付243.66万元,剩余债券资金将按进度陆续完成。针对预算内15个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截至2026年4月底项目支付率54.59%,剩余资金后续将继续统筹库款,加快落实资金配套。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17个,已完成整改17个。
1.针对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要求方面落实不到位的2个问题。一是在2025年药品质量抽检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药品质量抽检实施方案。二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对食品快检过程记录进行整改,明确相关内容。
2.针对超比例支付工程预付款346.06万元的1个问题,已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增加支付审批流程。
3.针对预算执行落实有偏差的6个问题。一是建立预算支出动态监控机制,严控“三公”经费及日常开支。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三是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今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制度,明确相关流程规范。五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及支付审批流程。六是预算指标357.58万元已全部下达。
4.针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的2个问题。一是结合2024年预算实际重新梳理成本构成,今后科学设定成本指标,完成相关任务。二是完善绩效自评流程,2025年及以后绩效自评表全面审核,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客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培训”学习实操流程,确保今后自评工作准确、全面、真实。
5.针对政府采购程序执行管理不规范的1个问题,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6.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的3个问题。一是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个。二是进行固定资产确认并进行资产登记处理。三是审核所有材料请示相关部门后已完成固定资产账面核销处理。
7.针对违规借用其他单位车辆的1个问题,已将2辆借用车退回。
8.针对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1个问题,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流程审批,完整归档保管原始票据。
(三)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24个,已整改23个,未完成整改1个。
1.针对新城区医院2022年至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已整改6项问题。一是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定期深入各成员单位开展坐诊、义诊活动。二是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安宁疗护相关医护人员培训。三是全部拨付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四是于2024年5月底撤销了账户。五是已出解决方案。六是已将发票内容入账。
未整改完成1项问题:已制定还款计划,于2029年8月前每年计划还款160万元。
2.针对2022年至2023年信访工作推进相关资金审计已整改4项问题。一是压缩本年预算经费,将2024年现有公用经费调整为2022年扩大经费支出费用。二是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办公用品保管台账制度》设立专人负责出入库管理。三是明确今后严格使用公务卡等结算方式,制定《慰问金支出制度》确保支出合法合规。四是明确“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
3.针对2022年至2023年科技城项目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审计已整改4项问题:一是今后将提高预算执行率,同时加大项目的执行力度。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及会计核算真实合法。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更正,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按规定取得发票缴纳税金。四是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合同流程,建立符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
4.针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已整改4项问题: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从2024年起按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同时组织专人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与相关部门协调发放流程。二是按要求将资金原渠道退回。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流程、文件的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四是已对102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抽查。
5.针对2022年至2023年平安新城建设资金审计已整改5项问题:一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后续续签合同之前,履行正规的法定采购手续。二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执行。三是对项目固定资产清点已入账,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履行相关程序,详细记录议事过程。五是审计费59.29万元支付完成。
二、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结合整改情况看,累计推动21599.77万元违规资金完成整改,针对未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来看,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一是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整改主动性、自觉性有待提升。二是部门协同联动不足,整改合力未充分形成。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事项,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和责任共担机制。三是长效机制建设不完善,在整改过程中,仅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未能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缺乏对同类问题的系统性排查和长效管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聚焦未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定期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展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整改难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馈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整改监督工作,形成“审计揭示问题—部门推动整改—审计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各被审计单位结合审计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完善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内控管理等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审计查出问题重复发生,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治理能力的具体成效。
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也是检验审计成效的关键标尺。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统筹推进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