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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09:00 点击量:68
来源: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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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新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9月25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为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针对查出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提出整改要求,持续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被审计地区和部门、单位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按规定报送了整改结果。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审计整改事宜;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我区审计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区审计局认真落实,通过提高政治站位,完善整改追责问责机制,注重审计成果运用等方式,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事宜,2024年以来,区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反映问题作出实质性批示,要求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督促,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各被审计单位、部门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由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整改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强化监管职责,推动源头治理;区审计局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三)深化贯通协同,整改成效更加显著。通过联动将审计先行、人大跟踪监督、政府督办、巡察跟进、主管部门重点事项专项督查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1+9”监督贯通协调制度机制,定期将审计查出问题录入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截至2025年5月,《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38项具体问题,已整改35项,3项未完成整改,其中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项,持续整改类问题1项。整改金额共计12866.31万元,通过加快支出进度整改5341.89万元、调整账目整改6617.59万元、统筹盘活整改769.22万元、资产化债整改137.61万元;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规章制度6项。未完成整改的3项问题均按要求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序推进。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基层“三保”支出总体执行率偏低等6项问题,已整改4项问题。一是“三保”支出总体执行率显著提升。二是清晰界定“三保”保障项目,要求所有预算单位标记“三保”项目。三是从2025年开始,新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全部按99元/人标准,已足额安排。四是被审计单位对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并立行立改,对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重新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质量指标、时效指标进行赋分。

未整改的有2项,其中:针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6500万元的问题,截至2025年4月支付专项债资金4992万元,剩余的1508万元将在后续持续推动支付进度。针对暂付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目前已收回借款6612万元,剩余暂付款将逐步清理。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10项,已整改10项问题。出台、完善制度4项。

1.针对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74.96万元的3个问题。一是组织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科学合理地进行预算编制,按照各项规定程序进行编制。二是修订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督促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三是组织学习政策法规,强化财务人员预算管理方面的业务规范和政策意识,科学精准编实编细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2.针对未执行预算835万元的1个问题,截至2024年11月支付补助资金65.78万元;2024年12月将补助资金769.22万元作为存量资金交回财政统筹使用。

3.针对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及评价不规范的4个问题,一是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根据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二是补充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修订了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三是依据情况通报和第三方检查报告进行评价和打分,全面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四是今后在项目自评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目标、组织实施、客观评价。

4.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的1个问题于2024年5月支付25万元,2025年4月通过资产化债方式抵顶工程款137.61万元。

5.针对三个项目评审结果未经集体会议通过的1个问题,继续完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

(三)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5项,已整改4项。

1.针对2023年新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审计已整改2项问题。一是发挥新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2023年已按照制定计划100%完成抽检任务。二是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针对新城区2022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已整改1项问题。加大对业务的培训力度,积极调试系统,提升平台使用率。

3.针对新城区2023年政府投资基金审计,已整改1项问题。对可能影响协议达成的各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推动协议内容的完善和确定。

4.2023年新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审计未整改的有1项,已支付企业刻章服务费,2024年11月已支付检测费66万元,剩余110.82万元未支付。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17项,已整改17项。

1.针对新城区乡村振兴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已整改6项问题。一是按照资产处置计划将该项目使用搭架的钢管出售,对5台设备进行出租。二是已签订租赁合同。三是已将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四是已将衔接资金按工程进度全额拨付。五是户厕改造补贴款已全部支付。五是对3个项目工程固定资产已完成计提折旧。

2.针对新城区2022年至2023年6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已整改2项问题。一是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已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完成。二是已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审批工作的函》,要求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审批、公示。

3.针对1个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及经营管理审计,已整改9项问题,出台、完善制度2项。一是已召开董事会集体讨论研究通过供应商的选定。二是终止与门市的合作,并更换供应商。三是已按要求补充完善税收完税证明。四是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对报销手续提出明确规定。五是已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六是已对科目做出调整处理。七是已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台账。八是已重新签订合同。

三、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结合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工作尚有以下三类问题需要关注:一是关于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需要财政部门加强对债券资金的动态管理。二是暂付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需要财政部门全面梳理暂付款项,分类施策,制定差异化消化方案,同时严控增量。三是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账款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梳理拖欠账款的明细,区分无争议与存在纠纷的账款,同时优化资金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减少拖欠企业账款等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整改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指导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实做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以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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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5-30 09:00点击量:

来源: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新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9月25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为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针对查出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提出整改要求,持续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被审计地区和部门、单位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按规定报送了整改结果。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审计整改事宜;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我区审计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区审计局认真落实,通过提高政治站位,完善整改追责问责机制,注重审计成果运用等方式,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事宜,2024年以来,区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反映问题作出实质性批示,要求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督促,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各被审计单位、部门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由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整改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强化监管职责,推动源头治理;区审计局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三)深化贯通协同,整改成效更加显著。通过联动将审计先行、人大跟踪监督、政府督办、巡察跟进、主管部门重点事项专项督查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1+9”监督贯通协调制度机制,定期将审计查出问题录入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截至2025年5月,《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38项具体问题,已整改35项,3项未完成整改,其中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项,持续整改类问题1项。整改金额共计12866.31万元,通过加快支出进度整改5341.89万元、调整账目整改6617.59万元、统筹盘活整改769.22万元、资产化债整改137.61万元;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规章制度6项。未完成整改的3项问题均按要求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序推进。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基层“三保”支出总体执行率偏低等6项问题,已整改4项问题。一是“三保”支出总体执行率显著提升。二是清晰界定“三保”保障项目,要求所有预算单位标记“三保”项目。三是从2025年开始,新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全部按99元/人标准,已足额安排。四是被审计单位对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并立行立改,对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重新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质量指标、时效指标进行赋分。

未整改的有2项,其中:针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6500万元的问题,截至2025年4月支付专项债资金4992万元,剩余的1508万元将在后续持续推动支付进度。针对暂付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目前已收回借款6612万元,剩余暂付款将逐步清理。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10项,已整改10项问题。出台、完善制度4项。

1.针对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74.96万元的3个问题。一是组织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科学合理地进行预算编制,按照各项规定程序进行编制。二是修订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督促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三是组织学习政策法规,强化财务人员预算管理方面的业务规范和政策意识,科学精准编实编细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2.针对未执行预算835万元的1个问题,截至2024年11月支付补助资金65.78万元;2024年12月将补助资金769.22万元作为存量资金交回财政统筹使用。

3.针对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及评价不规范的4个问题,一是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根据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二是补充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修订了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三是依据情况通报和第三方检查报告进行评价和打分,全面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四是今后在项目自评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制定目标、组织实施、客观评价。

4.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的1个问题于2024年5月支付25万元,2025年4月通过资产化债方式抵顶工程款137.61万元。

5.针对三个项目评审结果未经集体会议通过的1个问题,继续完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

(三)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5项,已整改4项。

1.针对2023年新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审计已整改2项问题。一是发挥新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2023年已按照制定计划100%完成抽检任务。二是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针对新城区2022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已整改1项问题。加大对业务的培训力度,积极调试系统,提升平台使用率。

3.针对新城区2023年政府投资基金审计,已整改1项问题。对可能影响协议达成的各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推动协议内容的完善和确定。

4.2023年新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审计未整改的有1项,已支付企业刻章服务费,2024年11月已支付检测费66万元,剩余110.82万元未支付。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17项,已整改17项。

1.针对新城区乡村振兴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已整改6项问题。一是按照资产处置计划将该项目使用搭架的钢管出售,对5台设备进行出租。二是已签订租赁合同。三是已将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四是已将衔接资金按工程进度全额拨付。五是户厕改造补贴款已全部支付。五是对3个项目工程固定资产已完成计提折旧。

2.针对新城区2022年至2023年6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已整改2项问题。一是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已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完成。二是已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审批工作的函》,要求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审批、公示。

3.针对1个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及经营管理审计,已整改9项问题,出台、完善制度2项。一是已召开董事会集体讨论研究通过供应商的选定。二是终止与门市的合作,并更换供应商。三是已按要求补充完善税收完税证明。四是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对报销手续提出明确规定。五是已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六是已对科目做出调整处理。七是已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台账。八是已重新签订合同。

三、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结合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工作尚有以下三类问题需要关注:一是关于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需要财政部门加强对债券资金的动态管理。二是暂付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需要财政部门全面梳理暂付款项,分类施策,制定差异化消化方案,同时严控增量。三是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账款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梳理拖欠账款的明细,区分无争议与存在纠纷的账款,同时优化资金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减少拖欠企业账款等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整改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指导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实做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以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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