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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16:16 点击量:68
来源: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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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新城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新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报告2023年度新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区委、政府工作要求,新城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对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重点民生资金等进行了审计,有效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审计结果表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发展质量整体向好。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力推进经济企稳回升。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积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6,9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长31.21%,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和对经济恢复的支持力度。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群众获得感更多更实。千方百计增加民生领域投入,统筹资金用于教科文卫及社会保障等十项与民生紧密联系的支出合计281,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899万元的72.85%。2023年教育支出101,164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校园文化建设、困难学生资助补助等支出;农林水支出24,463万元,主要用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发展、乡村人畜饮水安全提升、农村户厕改造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0,109万元,主要用于新城区中医蒙医医院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困难人群医疗救助等支出;节能环保支出9,12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燃煤散烧集中整治、尾矿库治理等支出。

——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全方位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提出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于2024年4月30日已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审计发现问题18个,截至2024年8月9日立行立改的13个问题和分阶段整改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项,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62,156.94万元。对已到整改时限尚未整改到位的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下达督促整改通知,1个持续整改问题未到整改时限。

一、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新城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监督预算内投资情况。

据新城区本级预算和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6,999万元,较上年(332,835万元)增加24,164万元,增长7.26%。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899万元,较上年(294,876万元)增加92,023万元,增长31.21%。政府性基金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5,98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40,150万元,上年结转39,4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3,461万元。本年支出48,98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0万元,年终结转39,918万元。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2023年计划总投资11,908万元。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1个,2023计划总投资3,326万元。

总体上看,新城区财政局、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落实区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区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基层“三保”支出总体执行率偏低。

“三保”支出系统中显示,2023年基层“三保”中“保基本民生”、“保运转”两项内容执行率低。个别部门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导致2023年当年“保运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

(二)基层“三保”政策落实有偏差。

1. 2023年度未严格对照“三保”保障清单逐项打好标识,将不符合保障范围的资金列入“保运转”项。

2.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预算未把疾控中心等其他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

(三)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6,500万元。

2020-2021年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煤改电工程专项债资金2023年底结余7,000万元未支付。截至2024年6月底共支付500万元,未支付6,500万元。

(四)暂付款清理不及时。

新城区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借出款项科目核算的暂付款情况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出款项110,881万元。

(五)项目单位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绩效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抽查新城区11个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存在绩效目标设置未细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等问题:

1.3个项目,三级指标中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全部设置仅为1项,未具体细化、量化,不能清晰反映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

2.1个项目的数量指标与成本指标值设置完全相同,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

3.1个项目的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的全年完成值为0,但自评得分均为满分且总体产出指标相加为60分,已超出总分设定的50分。

4.1个项目的成本指标其中2项全年完成值为0,但自评得分均为满分,无法体现具体工作内容且不具有可衡量性、真实性。

二、2023年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差,执行财经制度还不够严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74.96万元。

3个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共计74.96万元。

(二)未执行预算835万元。

1个部门两项专项资金未执行预算共计835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及评价不规范。

3个部门四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

(四)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162.61万元。

1个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162.61万元。

(五)三个项目评审结果未经集体会议通过。

1个部门2023年三个项目评审结果未经集体会议通过。

上述问题,新城区审计局已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完成。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2023年新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3个方面的内容,共抽查5个部门单位、1个项目、涉及资金182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城区区委政府着力推动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等方面的效果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能够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监管职责未履行到位。二是1个部门未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三是1个部门欠付检测费、刻章服务费。

(二)新城区2022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对新城区2022年投入的2个信息系统开展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服务平台存在信息资源使用率低、更新不及时等情况。二是借款管理、集体债务等数据登录为零。三是个别财务信息有半年到一年未更新信息。

(三)新城区2023年政府投资基金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两个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未约定可以提前退出的条款。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新城区乡村振兴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城区能够重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的相关政策,较好地执行有关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提升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产业项目效益不佳,未达到预期效益。二是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闲置。三是数据录入不及时。四是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五是户厕改造补贴款支付率低。六是3个项目工程设备未计提折旧。

(二)新城区2022年至2023年6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在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未及时发放。二是个别街道办事处、社区申请审核不及时,审批时间跨度长,公示时间不统一。

(三)内蒙古怡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及经营管理审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积极整合全区养老资源,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创新,推进企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公司、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的选定未经集体决策。二是选定供应商时没有准确掌握对方资质及银行账户开立情况。三是报销票据不合规。四是经济往来财务结算不规范。五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六是补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原始资料支撑,影响年度利润的计量,未能反映真实财务状况。七是累计折旧总账与固定资产明细账不一致;累计折旧总账当年计提与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明细账核算的折旧不一致。八是成本管理控制各环节需强化,食材入库单、出库单是同一天日期,不能真实有效地核算食材的实际消耗、库存情况。九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

五、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改革,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支出,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项目预算执行职责,确保预算执行良性发展。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充分体现项目实施成果,通过项目制定指标、目标,真实评价项目实施效果,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困难、成果以及下一步需要改进方法做出绩效评价。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财政长期方针,继续严格精简压缩节庆论坛展会,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财政收入方面要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巩固好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态势。财政支出方面要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从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障经济平稳安全运行。对地方债务风险,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专项债券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到项目中,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国企做强做优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更好运用规律性认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贡献审计力量!

新城区审计局  白岩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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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10-14 16:16点击量:

来源:审计局

2024年9月25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新城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新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报告2023年度新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区委、政府工作要求,新城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点对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重点民生资金等进行了审计,有效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审计结果表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发展质量整体向好。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力推进经济企稳回升。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积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6,9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长31.21%,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和对经济恢复的支持力度。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群众获得感更多更实。千方百计增加民生领域投入,统筹资金用于教科文卫及社会保障等十项与民生紧密联系的支出合计281,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899万元的72.85%。2023年教育支出101,164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校园文化建设、困难学生资助补助等支出;农林水支出24,463万元,主要用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发展、乡村人畜饮水安全提升、农村户厕改造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0,109万元,主要用于新城区中医蒙医医院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困难人群医疗救助等支出;节能环保支出9,12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燃煤散烧集中整治、尾矿库治理等支出。

——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全方位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提出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于2024年4月30日已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审计发现问题18个,截至2024年8月9日立行立改的13个问题和分阶段整改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项,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62,156.94万元。对已到整改时限尚未整改到位的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下达督促整改通知,1个持续整改问题未到整改时限。

一、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新城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监督预算内投资情况。

据新城区本级预算和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6,999万元,较上年(332,835万元)增加24,164万元,增长7.26%。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899万元,较上年(294,876万元)增加92,023万元,增长31.21%。政府性基金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5,98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40,150万元,上年结转39,4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3,461万元。本年支出48,98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0万元,年终结转39,918万元。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2023年计划总投资11,908万元。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1个,2023计划总投资3,326万元。

总体上看,新城区财政局、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落实区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区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基层“三保”支出总体执行率偏低。

“三保”支出系统中显示,2023年基层“三保”中“保基本民生”、“保运转”两项内容执行率低。个别部门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导致2023年当年“保运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

(二)基层“三保”政策落实有偏差。

1. 2023年度未严格对照“三保”保障清单逐项打好标识,将不符合保障范围的资金列入“保运转”项。

2.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预算未把疾控中心等其他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

(三)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6,500万元。

2020-2021年燃煤散烧综合整治煤改电工程专项债资金2023年底结余7,000万元未支付。截至2024年6月底共支付500万元,未支付6,500万元。

(四)暂付款清理不及时。

新城区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借出款项科目核算的暂付款情况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出款项110,881万元。

(五)项目单位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绩效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抽查新城区11个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存在绩效目标设置未细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等问题:

1.3个项目,三级指标中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全部设置仅为1项,未具体细化、量化,不能清晰反映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

2.1个项目的数量指标与成本指标值设置完全相同,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

3.1个项目的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的全年完成值为0,但自评得分均为满分且总体产出指标相加为60分,已超出总分设定的50分。

4.1个项目的成本指标其中2项全年完成值为0,但自评得分均为满分,无法体现具体工作内容且不具有可衡量性、真实性。

二、2023年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差,执行财经制度还不够严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74.96万元。

3个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共计74.96万元。

(二)未执行预算835万元。

1个部门两项专项资金未执行预算共计835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及评价不规范。

3个部门四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

(四)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162.61万元。

1个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162.61万元。

(五)三个项目评审结果未经集体会议通过。

1个部门2023年三个项目评审结果未经集体会议通过。

上述问题,新城区审计局已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完成。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2023年新城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3个方面的内容,共抽查5个部门单位、1个项目、涉及资金182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城区区委政府着力推动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等方面的效果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能够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监管职责未履行到位。二是1个部门未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三是1个部门欠付检测费、刻章服务费。

(二)新城区2022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对新城区2022年投入的2个信息系统开展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服务平台存在信息资源使用率低、更新不及时等情况。二是借款管理、集体债务等数据登录为零。三是个别财务信息有半年到一年未更新信息。

(三)新城区2023年政府投资基金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两个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未约定可以提前退出的条款。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新城区乡村振兴衔接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城区能够重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的相关政策,较好地执行有关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提升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产业项目效益不佳,未达到预期效益。二是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设备闲置。三是数据录入不及时。四是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五是户厕改造补贴款支付率低。六是3个项目工程设备未计提折旧。

(二)新城区2022年至2023年6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在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未及时发放。二是个别街道办事处、社区申请审核不及时,审批时间跨度长,公示时间不统一。

(三)内蒙古怡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及经营管理审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积极整合全区养老资源,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创新,推进企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公司、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的选定未经集体决策。二是选定供应商时没有准确掌握对方资质及银行账户开立情况。三是报销票据不合规。四是经济往来财务结算不规范。五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六是补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原始资料支撑,影响年度利润的计量,未能反映真实财务状况。七是累计折旧总账与固定资产明细账不一致;累计折旧总账当年计提与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明细账核算的折旧不一致。八是成本管理控制各环节需强化,食材入库单、出库单是同一天日期,不能真实有效地核算食材的实际消耗、库存情况。九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

五、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改革,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支出,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项目预算执行职责,确保预算执行良性发展。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充分体现项目实施成果,通过项目制定指标、目标,真实评价项目实施效果,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困难、成果以及下一步需要改进方法做出绩效评价。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财政长期方针,继续严格精简压缩节庆论坛展会,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财政收入方面要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巩固好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态势。财政支出方面要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从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障经济平稳安全运行。对地方债务风险,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专项债券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到项目中,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国企做强做优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更好运用规律性认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贡献审计力量!

新城区审计局  白岩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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