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清理不合格及假冒伪劣燃气器具及配件,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问题排查化解为导向,精准推进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用好一个系统,深入排查风险隐患
依托“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开展燃气器具及配件使用、销售单位风险隐患排查、登记与整治。在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使用账号登录手机端APP,系统后台会记录检查所在位置,并与企业位置进行比对,确保检查真实性。通过逐一对照系统检查清单进行排查登记,发现隐患时,填报隐患详情,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跟踪隐患整改进度。截至目前,辖区内经营主体总数3278家,已排查3275家,排查进度99.91%;发现隐患349个,整改完成348个,完成率99.71%。
抓实两项制度,严格监督检查程序
一是成立专班领导小组。按照市局《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质量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成立专项检查专班领导小组,专项检查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安排与协调,各市场所负责本辖区企业专项整治、对举报或投诉线索进行核查,并对相关案件进行查处。
二是制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燃气器具及配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日常重点监管事项,对辖区内全部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经营主体(特别五金土产店、燃气器具经销店、消防产品经销店)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及配件的违法行为。
强化三种手段,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
一是摸清销售企业底数。重点检查燃气器具及五金店销售的燃气器具及配件、消防产品经销店销售的燃气报警器及其它企业销售的燃气器具及配件,全面摸清辖区内销售上述产品的销售企业底数,填写《燃气调压器销售企业摸排情况表》《新城区燃气器具及配件销售企业检查表(档案表)》《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表》,并建立档案,对燃气器具及配件的销售监管责任层层明确到人。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重点检查依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标准(GB35844-2018)的有关内容,产品外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明,是否有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针对销售燃气器具及配件,主要检查无强制性认证、伪造3C认证能效标识等质量标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燃气器具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对在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并按相关程序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截至目前,没收不合格产品4件,立案查处1件。
注重四个结合,实现从管到用无缝衔接
一是普法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向经营主体认真分析在日常检查中餐饮经营户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详细说明常见安全隐患和使用常识、室内安全隐患检查和处理方式、燃气安全检查方法。
二是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立足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网格化”全覆盖排查,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保证燃气安全监管不留盲区。
三是现场检查与科学监管结合。依托“12315”“12345”热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来信、来电、网络举报等渠道广泛收集案源信息。
四是刚性执法与柔性管理结合。积极转变监管执法理念,以监管助服务,以服务强监管,柔性促发展,提升监管服务效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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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6 15:18点击量: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清理不合格及假冒伪劣燃气器具及配件,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问题排查化解为导向,精准推进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用好一个系统,深入排查风险隐患
依托“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开展燃气器具及配件使用、销售单位风险隐患排查、登记与整治。在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使用账号登录手机端APP,系统后台会记录检查所在位置,并与企业位置进行比对,确保检查真实性。通过逐一对照系统检查清单进行排查登记,发现隐患时,填报隐患详情,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跟踪隐患整改进度。截至目前,辖区内经营主体总数3278家,已排查3275家,排查进度99.91%;发现隐患349个,整改完成348个,完成率99.71%。
抓实两项制度,严格监督检查程序
一是成立专班领导小组。按照市局《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质量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成立专项检查专班领导小组,专项检查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安排与协调,各市场所负责本辖区企业专项整治、对举报或投诉线索进行核查,并对相关案件进行查处。
二是制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燃气器具及配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日常重点监管事项,对辖区内全部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经营主体(特别五金土产店、燃气器具经销店、消防产品经销店)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及配件的违法行为。
强化三种手段,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
一是摸清销售企业底数。重点检查燃气器具及五金店销售的燃气器具及配件、消防产品经销店销售的燃气报警器及其它企业销售的燃气器具及配件,全面摸清辖区内销售上述产品的销售企业底数,填写《燃气调压器销售企业摸排情况表》《新城区燃气器具及配件销售企业检查表(档案表)》《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表》,并建立档案,对燃气器具及配件的销售监管责任层层明确到人。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重点检查依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标准(GB35844-2018)的有关内容,产品外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明,是否有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针对销售燃气器具及配件,主要检查无强制性认证、伪造3C认证能效标识等质量标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燃气器具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对在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并按相关程序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截至目前,没收不合格产品4件,立案查处1件。
注重四个结合,实现从管到用无缝衔接
一是普法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向经营主体认真分析在日常检查中餐饮经营户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详细说明常见安全隐患和使用常识、室内安全隐患检查和处理方式、燃气安全检查方法。
二是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立足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网格化”全覆盖排查,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保证燃气安全监管不留盲区。
三是现场检查与科学监管结合。依托“12315”“12345”热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来信、来电、网络举报等渠道广泛收集案源信息。
四是刚性执法与柔性管理结合。积极转变监管执法理念,以监管助服务,以服务强监管,柔性促发展,提升监管服务效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