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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14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公文时效
新城区创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24-03-01 15:22 点击量点击量:
来源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一、创建概述、创建基础

新城区是自治区与呼和浩特市对外开放的窗口,是呼和浩特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交通及新闻、信息中心所在地。新城区位于北面和东面以大青山为界与武川县和乌兰察布市的卓资县隔山相望,南与赛罕区接壤,西与回民区毗邻。全区总面积7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55平方公里,农区和山区645平方公里。总人口58.5755万人,其中城区人口37.676万人,农区和山区人口20.8995万人,有38个民族,全区设1镇、8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工业园区,3个区域服务中心,26个行政村、46个社区居委会。截至2023年底,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292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6家,食品小作坊54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3443家,其中大中型商超89家,农贸市场20家,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餐饮1975家,中型以上543家,学校食堂58家,幼儿园71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家。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批示精神,以问题为导向、风险防控为抓手,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对食品药品安全及创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工作进行研究,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全面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工作

组织召开新城区食药安委全体(扩大)会议,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职能,形成合力,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细化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评价细则》。统筹调度工作力量,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推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抓牢抓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新城区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二是要从严执法,强化执法和曝光力度,强化案件移送、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健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三是要强化宣传,深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工作,将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全局上下齐动员集中力量开展工作,依据创建标准,对标对表创建测评体系标准,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整改落实。营造更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凝聚合力,统筹监管

一是协调农牧、城管、教育、公安等部门严查私屠滥宰行为;二是协调农牧部门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三是协调城管部门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早夜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开展餐厨垃圾收运监管工作。四是协调教育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协调卫健部门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的能力。

五、风险防范,增强智慧监管

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风险控制平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任务,创新监管方式与手段,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业态的风险管控。同时企业和小作坊使用“查安康”风险管控系统,确保食品生产行为持续合规。通过“查安康”的使用,切实推动企业和小作坊更加重视内部管控,更加重视自我监管,更加重视严防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自查率100%,监管覆盖率100%。

六、深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为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管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配餐等重点业态管控,坚持统筹推动,强化一线指导,基本做到了入驻“全覆盖”,持续提升企业运用平台开展检查的“自查率”及监管人员“检查率”,辖区重点领域经营主体,做到应入尽入。执法人员开展检查率100%。自查率99.9%;监管人员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企业100%通过信息化平台落实“三人三责”。按照示范街创建标准,全面规范示范街经营现状。通过逐步规范各经营单位信息“全公示”、优化布局流程、规范加工卫生环境等环节,对照初评结果,查漏补缺,目前,示范街全部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六统一公示,已达到自治区示范街创建标准。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培训率和“内蒙古风控”系统入驻率均已达到100%。持续强化网络订餐规范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对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00%现场核查,同时严格审核上传信息,加强配送管理,保证线上线下同质同标,推广使餐食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把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结合起来,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等内容,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打包服务,倡导使用外卖餐盒餐具;将制止餐饮浪费融入正在进行的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中,将“光盘行动”理念和要求体现到餐饮服务各环节、各业态;组织食品安全示范街经营单位开展《反食品浪费法》专项培训,开展餐饮浪费“红黑榜”评定,有效带动一批餐饮服务单位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提供“半份、半价”等多种供餐方案。

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工作

(一)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全力抓好常态督查。每年开学前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认真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在开学前加强对环境卫生、积压库存食材清理等环节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环境、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

(二)“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网络订餐、生鲜配送、校园食堂、投诉举报、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双随机开展以来新城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培训指导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新城区大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通运输局)、新城区民政局、新城区财政局、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等多个部门,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汇编(第一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对农村地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摸底排查,经营场所环境开展集中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属地责任。要求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主体严格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五)特殊食品及食盐专项整治

开展特殊食品双随机检查。为确保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重点以药店、母婴店及大中型超市为检查对象,检查保健食品销售是否落实专区或专柜销售要求,是否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提示,要求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保健食品“双公示”制度。检查食盐销售者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进出货台账记录情况以及标签保质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六)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保障前期对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安全评估,保障期间派监管人员24小时驻场监管开展餐饮服务监督工作。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农残、餐具洁净度、亚硝酸盐、瘦肉精等项目的快速检测工作,为食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会议期间未发生食源性疾患。

(七)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分别开展了重点时段专项整治。按照国家总局节假日相关工作要求,在节日期间加强食品安全巡查和应急值守的同时,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大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排查力度,强化舆情处置,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以承办集体聚餐单位、大中型餐饮店等为重点区域,加大了对聚餐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在重大节日及活动期间,我区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八)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

印发《关于印发〈新城区加快推进落实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发[2022]267号)《关于印发〈新城区推动集团购买、校园食堂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发[2022]268号),深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严把农村农产品产地源头关,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八、做好检验检测,提高成效

制定并发布《新城区 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共计划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724批次(含食用农产品 265批次)。截止12月30日抽样654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39批次),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的共计636批次,不合格的共计18批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计划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76批次。截止12月30日抽样243批次(含食用农产品76批次),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的共计230批次,不合格的共计13批次。综上所述,我局截止12月30日完成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相关工作共计897批次。并进行后处理工作。2022年度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批次319批次,超额完成任务6%。三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主体例行监测、监督抽检等各项监测中,我区总体合格率均在98%以上,三年以来,我区农牧领域未发生过引起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事件。

九、加大宣传,增强教育培训

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食品相关监管领域“每周一课”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针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开展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通过“食安员抽考APP”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试,企业覆盖率100%,通过率100%。

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法》宣传工作,把防止食品浪费工作纳入到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日常工作当中,做到每检查一户落实一户,抓紧时间提高防止食品浪费工作的覆盖率。宣传活动形成严密高效,为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奠定基础。

十、加大执法检查净化食品市场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各级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秉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21-23年食品案件共立案666起,已下达处罚决定576起,罚没款210.4738万元。

十一、自查结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和程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评价细则(2024版)》我区全面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自评工作,经自查,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状况、达到创建标准。现将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15日请大家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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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02011524643A/2024-0014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公文时效

新城区创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15:22点击量: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创建概述、创建基础

新城区是自治区与呼和浩特市对外开放的窗口,是呼和浩特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交通及新闻、信息中心所在地。新城区位于北面和东面以大青山为界与武川县和乌兰察布市的卓资县隔山相望,南与赛罕区接壤,西与回民区毗邻。全区总面积70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55平方公里,农区和山区645平方公里。总人口58.5755万人,其中城区人口37.676万人,农区和山区人口20.8995万人,有38个民族,全区设1镇、8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工业园区,3个区域服务中心,26个行政村、46个社区居委会。截至2023年底,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292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6家,食品小作坊54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3443家,其中大中型商超89家,农贸市场20家,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餐饮1975家,中型以上543家,学校食堂58家,幼儿园71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家。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批示精神,以问题为导向、风险防控为抓手,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对食品药品安全及创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工作进行研究,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全面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工作

组织召开新城区食药安委全体(扩大)会议,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职能,形成合力,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细化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评价细则》。统筹调度工作力量,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推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抓牢抓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新城区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二是要从严执法,强化执法和曝光力度,强化案件移送、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健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三是要强化宣传,深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工作,将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全局上下齐动员集中力量开展工作,依据创建标准,对标对表创建测评体系标准,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整改落实。营造更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凝聚合力,统筹监管

一是协调农牧、城管、教育、公安等部门严查私屠滥宰行为;二是协调农牧部门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三是协调城管部门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早夜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开展餐厨垃圾收运监管工作。四是协调教育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协调卫健部门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的能力。

五、风险防范,增强智慧监管

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风险控制平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任务,创新监管方式与手段,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业态的风险管控。同时企业和小作坊使用“查安康”风险管控系统,确保食品生产行为持续合规。通过“查安康”的使用,切实推动企业和小作坊更加重视内部管控,更加重视自我监管,更加重视严防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自查率100%,监管覆盖率100%。

六、深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为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管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配餐等重点业态管控,坚持统筹推动,强化一线指导,基本做到了入驻“全覆盖”,持续提升企业运用平台开展检查的“自查率”及监管人员“检查率”,辖区重点领域经营主体,做到应入尽入。执法人员开展检查率100%。自查率99.9%;监管人员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企业100%通过信息化平台落实“三人三责”。按照示范街创建标准,全面规范示范街经营现状。通过逐步规范各经营单位信息“全公示”、优化布局流程、规范加工卫生环境等环节,对照初评结果,查漏补缺,目前,示范街全部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六统一公示,已达到自治区示范街创建标准。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培训率和“内蒙古风控”系统入驻率均已达到100%。持续强化网络订餐规范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对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00%现场核查,同时严格审核上传信息,加强配送管理,保证线上线下同质同标,推广使餐食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把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结合起来,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等内容,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打包服务,倡导使用外卖餐盒餐具;将制止餐饮浪费融入正在进行的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中,将“光盘行动”理念和要求体现到餐饮服务各环节、各业态;组织食品安全示范街经营单位开展《反食品浪费法》专项培训,开展餐饮浪费“红黑榜”评定,有效带动一批餐饮服务单位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提供“半份、半价”等多种供餐方案。

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工作

(一)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全力抓好常态督查。每年开学前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认真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在开学前加强对环境卫生、积压库存食材清理等环节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环境、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

(二)“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网络订餐、生鲜配送、校园食堂、投诉举报、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双随机开展以来新城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培训指导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新城区大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通运输局)、新城区民政局、新城区财政局、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新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等多个部门,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汇编(第一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治理

重点对农村地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摸底排查,经营场所环境开展集中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属地责任。要求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主体严格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五)特殊食品及食盐专项整治

开展特殊食品双随机检查。为确保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重点以药店、母婴店及大中型超市为检查对象,检查保健食品销售是否落实专区或专柜销售要求,是否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提示,要求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保健食品“双公示”制度。检查食盐销售者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进出货台账记录情况以及标签保质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六)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保障前期对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安全评估,保障期间派监管人员24小时驻场监管开展餐饮服务监督工作。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农残、餐具洁净度、亚硝酸盐、瘦肉精等项目的快速检测工作,为食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会议期间未发生食源性疾患。

(七)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分别开展了重点时段专项整治。按照国家总局节假日相关工作要求,在节日期间加强食品安全巡查和应急值守的同时,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大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排查力度,强化舆情处置,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以承办集体聚餐单位、大中型餐饮店等为重点区域,加大了对聚餐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在重大节日及活动期间,我区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八)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

印发《关于印发〈新城区加快推进落实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发[2022]267号)《关于印发〈新城区推动集团购买、校园食堂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发[2022]268号),深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严把农村农产品产地源头关,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八、做好检验检测,提高成效

制定并发布《新城区 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共计划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724批次(含食用农产品 265批次)。截止12月30日抽样654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39批次),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的共计636批次,不合格的共计18批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计划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76批次。截止12月30日抽样243批次(含食用农产品76批次),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的共计230批次,不合格的共计13批次。综上所述,我局截止12月30日完成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相关工作共计897批次。并进行后处理工作。2022年度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批次319批次,超额完成任务6%。三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主体例行监测、监督抽检等各项监测中,我区总体合格率均在98%以上,三年以来,我区农牧领域未发生过引起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事件。

九、加大宣传,增强教育培训

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食品相关监管领域“每周一课”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针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开展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通过“食安员抽考APP”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试,企业覆盖率100%,通过率100%。

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法》宣传工作,把防止食品浪费工作纳入到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日常工作当中,做到每检查一户落实一户,抓紧时间提高防止食品浪费工作的覆盖率。宣传活动形成严密高效,为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奠定基础。

十、加大执法检查净化食品市场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各级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秉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21-23年食品案件共立案666起,已下达处罚决定576起,罚没款210.4738万元。

十一、自查结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和程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评价细则(2024版)》我区全面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自评工作,经自查,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状况、达到创建标准。现将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15日请大家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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