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
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24-02-2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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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季开学季来临,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学校、集中用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认真细致排查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对各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的营业资质、场所环境、食品原料和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检查。

加强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要求学校(幼儿园)建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制订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做好检查记录,落实培训考核制度。

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加快“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平台入驻进程,因地制宜指导学校食堂依照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标准,坚决完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建设目标,要做好宣传发动和引导,做到同步建设,同步培训,同步宣传。

大力倡导文明用餐,制止食堂餐饮浪费。要求各学校食堂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学生食堂文明用餐制度,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菜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减少因饭菜质量问题而导致食物浪费。各学校食堂可探索建立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的监督员志愿者队伍,实行每餐值日制度,在就餐场所内巡查监督、劝诫教育,强化对餐饮浪费现象的自查自纠。

强化指导,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积极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的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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