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及餐饮行业的整治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行为,维护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特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对食品安全负全责。
二、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场所明亮、干净,内外环境整洁,墙壁光整、洁净;符合门前“三包”和爱国卫生“三防”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制定各经营环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检自查。
三、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杜绝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并采取“五项专管”(对食品添加剂采取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等措施,从源头和环节上控制不合格食品原料的流入。
五、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完善五防措施,并确保餐饮垃圾(废弃物)日产日清、有记录。
六、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七、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
八、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企业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九、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留样制度。对承办10桌或100人以上包桌的餐饮单位需对当餐食品进行留样,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留样食品必须冷藏保留48小时。
十一、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提高餐饮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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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10 10:39点击量:
来源:信息员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及餐饮行业的整治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行为,维护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特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对食品安全负全责。
二、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场所明亮、干净,内外环境整洁,墙壁光整、洁净;符合门前“三包”和爱国卫生“三防”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员;制定各经营环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检自查。
三、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杜绝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并采取“五项专管”(对食品添加剂采取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等措施,从源头和环节上控制不合格食品原料的流入。
五、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完善五防措施,并确保餐饮垃圾(废弃物)日产日清、有记录。
六、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七、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
八、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企业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九、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留样制度。对承办10桌或100人以上包桌的餐饮单位需对当餐食品进行留样,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留样食品必须冷藏保留48小时。
十一、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提高餐饮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