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要求,经新城区人社部门对新申报人才储备基地的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核评估,现对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
人才储备基地:
1、内蒙古华动泰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内蒙古华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内蒙古中税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成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内蒙古词元科技有限公司
6、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思默弗科技培训有限公司
7、内蒙古悠品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8、呼和浩特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471-6218906
邮箱:2053747729@QQ.com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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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09 15: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要求,经新城区人社部门对新申报人才储备基地的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核评估,现对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
人才储备基地:
1、内蒙古华动泰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内蒙古华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内蒙古中税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成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内蒙古词元科技有限公司
6、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思默弗科技培训有限公司
7、内蒙古悠品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8、呼和浩特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471-6218906
邮箱:2053747729@QQ.com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