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就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类别和方式
(一)培养类别。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特培项目)分为区外培养和区内培养工作。
(二)培养方式。入选的学员需赴区内外培养单位(一般为区内外一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脱产学习实践一年。
二、选拔范围
自治区特培项目中,区外培养工作面向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新区及市直单位选拔学员;区内培养工作面向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新区选拔学员。
三、选拔原则
紧盯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统筹考虑地区和行业发展平衡,重点面向教育、卫生、农牧、工程技术等基础领域,有针对性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骨干。
(一)重点选拔在服务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和“模范自治区”,以及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领域中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重点选拔支撑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产业链发展的紧缺型人才,在新能源、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生物制药、草业乳业等特色优势领域,算电协同、风光氢储、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以及边境地区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重点选拔扎根基层多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基层一线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
(四)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往届特培学员一般不作为选拔培养对象。
四、选拔条件
学员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少数民族,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内培养学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旗县(区)及以下单位工作,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选拔数量
本年度全区选拔推荐区外培养学员3名、区内培养学员2名。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流程。申报人及单位按照以下流程,通过线上(https://ssmztp.xjzcsq.com)与线下同步申报材料。
1.申报人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新增申报材料”按钮新增申报表,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后保存数据。
2.新增成功后,返回菜单“特培申报管理”,点击“编辑提交材料”,按菜单栏目编写详细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申报材料编写完成确定无误后打印申报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盖章,并将盖章的申报表扫描上传系统,提交所有材料数据。
3.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后,将盖章的纸质版同步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时间要求。各企事业单位于2026年3月12日前同步完成系统申报和线下报送。
七、经费保障
自治区特培项目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保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区外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68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管理费每人每年5000元,汇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区内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4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1年两次往返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培养学习期间的餐饮费由学员个人自理。
八、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申报。
(二)推荐选拔学员要严格遵循选拔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准识别并选拔出真正适合特培项目的专业技术人才,切实将特培项目资源用好。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621865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政府东副楼63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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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10 09: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就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类别和方式
(一)培养类别。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自治区特培项目)分为区外培养和区内培养工作。
(二)培养方式。入选的学员需赴区内外培养单位(一般为区内外一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脱产学习实践一年。
二、选拔范围
自治区特培项目中,区外培养工作面向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新区及市直单位选拔学员;区内培养工作面向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新区选拔学员。
三、选拔原则
紧盯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统筹考虑地区和行业发展平衡,重点面向教育、卫生、农牧、工程技术等基础领域,有针对性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骨干。
(一)重点选拔在服务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和“模范自治区”,以及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领域中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重点选拔支撑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产业链发展的紧缺型人才,在新能源、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生物制药、草业乳业等特色优势领域,算电协同、风光氢储、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以及边境地区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重点选拔扎根基层多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基层一线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
(四)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往届特培学员一般不作为选拔培养对象。
四、选拔条件
学员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外培养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少数民族,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自治区特培项目区内培养学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旗县(区)及以下单位工作,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选拔数量
本年度全区选拔推荐区外培养学员3名、区内培养学员2名。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流程。申报人及单位按照以下流程,通过线上(https://ssmztp.xjzcsq.com)与线下同步申报材料。
1.申报人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新增申报材料”按钮新增申报表,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后保存数据。
2.新增成功后,返回菜单“特培申报管理”,点击“编辑提交材料”,按菜单栏目编写详细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申报材料编写完成确定无误后打印申报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盖章,并将盖章的申报表扫描上传系统,提交所有材料数据。
3.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后,将盖章的纸质版同步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时间要求。各企事业单位于2026年3月12日前同步完成系统申报和线下报送。
七、经费保障
自治区特培项目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保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区外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68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管理费每人每年5000元,汇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区内培养学员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400元,直接汇至培养单位。学员1年两次往返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培养学习期间的餐饮费由学员个人自理。
八、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申报。
(二)推荐选拔学员要严格遵循选拔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准识别并选拔出真正适合特培项目的专业技术人才,切实将特培项目资源用好。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621865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政府东副楼63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