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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3-08-01 20:10 点击量:68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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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城区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顺利完成。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与区财政部门密切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调资文件标准执行,调整后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由4部分组成:(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5元。(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7%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以列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包括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含按有关规定折算的工龄)。此项调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调整。(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1元。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是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一项举措。基本养老金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得多调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调整养老金时增加的也相对较多;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针对高龄退休人员。

温馨提示

如您对调整后的养老金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区社保中心机关股0471-3670679,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解决此次调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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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23-08-01 20:10点击量: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新城区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顺利完成。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与区财政部门密切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调资文件标准执行,调整后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由4部分组成:(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5元。(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7%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以列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包括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含按有关规定折算的工龄)。此项调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调整。(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1元。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是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一项举措。基本养老金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得多调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调整养老金时增加的也相对较多;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针对高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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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对调整后的养老金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区社保中心机关股0471-3670679,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解决此次调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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