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耕保字〔2024〕7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农户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精准、及时、见效,新城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制定了《新城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将方案要素解读如下: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地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应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补贴依据:为稳定粮食生产,新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保合少镇、大青山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实际种植面积上报。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确定上报的总面积测算确定。
补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提级直接发放给农民。
不予补贴情况:
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
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发放当年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联系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通讯地址:新城区东配楼5楼507室
邮编:010010
监督电话:0471-6218574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5-03-11 18:3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耕保字〔2024〕7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农户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精准、及时、见效,新城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制定了《新城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将方案要素解读如下: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地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应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补贴依据:为稳定粮食生产,新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保合少镇、大青山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实际种植面积上报。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保合少镇、大青山街街道办事处、万通路街街道办事处、东河街道办事处确定上报的总面积测算确定。
补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提级直接发放给农民。
不予补贴情况:
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
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发放当年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联系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通讯地址:新城区东配楼5楼507室
邮编:010010
监督电话:0471-6218574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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