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由自治区农牧厅主办,自治区司法厅协办,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宣传月”暨“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和少镇野马图村启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普法和法律咨询展台,邀请专业律师现场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滚动播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承诺达标合格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禁限用和常规药物速测两分开》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小视频。宣传人员还现场为农牧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单行本、宣传折页及农牧民、农民工、村两委八五普法读本,民族团结活动进步月等宣传资料,并向群众普及了相关知识。
此外,活动还组织了10家绿色食品企业的11种产品做展示、品鉴,并特别设置了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农药残留速测演示台,为农牧民群众做现场演示和讲解,让群众了解检测常识以及如何选择安全放心的绿色蔬菜。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的出台,是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海山表示,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宣传月”暨“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不仅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更是要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农牧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全区各盟市、旗县紧紧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战略定位,通过联动的形式,分别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新城区农牧水利局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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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6 18:3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农牧水利局
9月23日,由自治区农牧厅主办,自治区司法厅协办,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宣传月”暨“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和少镇野马图村启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普法和法律咨询展台,邀请专业律师现场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滚动播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承诺达标合格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禁限用和常规药物速测两分开》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小视频。宣传人员还现场为农牧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单行本、宣传折页及农牧民、农民工、村两委八五普法读本,民族团结活动进步月等宣传资料,并向群众普及了相关知识。
此外,活动还组织了10家绿色食品企业的11种产品做展示、品鉴,并特别设置了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农药残留速测演示台,为农牧民群众做现场演示和讲解,让群众了解检测常识以及如何选择安全放心的绿色蔬菜。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的出台,是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海山表示,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宣传月”暨“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不仅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更是要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农牧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全区各盟市、旗县紧紧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战略定位,通过联动的形式,分别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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