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呼民模专班发〔2025〕1号)精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反复酝酿,认真比选,经区委研究,确定推荐新城区迎新路街道团结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等2家单位、丁盛等5名同志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
附:新城区拟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受理电话:0471-6218363
地址:新城区人民政府主楼223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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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1 10:05点击量: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呼民模专班发〔2025〕1号)精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反复酝酿,认真比选,经区委研究,确定推荐新城区迎新路街道团结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等2家单位、丁盛等5名同志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
附:新城区拟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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