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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城区拟推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1 10:05 点击量:68
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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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呼民模专班发〔2025〕1号)精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反复酝酿,认真比选,经区委研究,确定推荐新城区迎新路街道团结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等2家单位、丁盛等5名同志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

附:新城区拟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受理电话:0471-6218363  

地址:新城区人民政府主楼223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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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城区拟推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1 10:05点击量: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呼民模专班发〔2025〕1号)精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反复酝酿,认真比选,经区委研究,确定推荐新城区迎新路街道团结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等2家单位、丁盛等5名同志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

附:新城区拟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受理电话:0471-6218363  

地址:新城区人民政府主楼223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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