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3﹞45号)《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 92号)要求,新城区教育局已完成了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月2日—1月8日。未在认定公示名单中的人员,不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不予认定。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至1月8日17:00之前,向新城区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6218480。
附:新城区教育局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新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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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30 11:39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教育局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3﹞45号)《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 92号)要求,新城区教育局已完成了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月2日—1月8日。未在认定公示名单中的人员,不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不予认定。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至1月8日17:00之前,向新城区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6218480。
附:新城区教育局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新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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