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管理工作,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新城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本年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对象是区属民办校园,备案内容包含学校全称、办学地址、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的类别等。对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的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类型、办学内容、举办者、校长等信息应与《办学许可证》登记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重点要求民办学校发布本年度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期间只限本学校使用;不得以虚假的联合办学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变相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联合办学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以批准的招生学校名义发布。
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新城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了区属民办校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办学行为,扎实地推进了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提供规范优质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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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3 18:24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教育局
为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管理工作,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新城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本年度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对象是区属民办校园,备案内容包含学校全称、办学地址、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的类别等。对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的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类型、办学内容、举办者、校长等信息应与《办学许可证》登记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重点要求民办学校发布本年度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期间只限本学校使用;不得以虚假的联合办学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变相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联合办学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以批准的招生学校名义发布。
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新城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了区属民办校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办学行为,扎实地推进了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提供规范优质的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