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粮食仓储领域、能源、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定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时间: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粮食仓储企业、能源企业、人防防护设备企业
(三)抽取比例:不少于30%
二、抽查内容
粮食仓储企业检查重点:企业办公区、仓储区的消防、配电设施及器材的管理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进行现场排查,并查阅企业预防自然灾害、消防培训安全、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及台账整改等方面档案资料。
能源行业检查重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通道、易燃物品的存放管理、特种装备检验情况、电力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等。
人防防护设备行业检查重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和现场作业管理情况
三、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开展被检查企业、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做到“人员随机、企业随机”。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的方式,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检查。
五、抽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抽查检查工作完成的7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及时将检查完成率达到100%。统筹做好抽查结果统一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和依法公示工作。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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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09 15:21点击量: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粮食仓储领域、能源、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定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时间: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粮食仓储企业、能源企业、人防防护设备企业
(三)抽取比例:不少于30%
二、抽查内容
粮食仓储企业检查重点:企业办公区、仓储区的消防、配电设施及器材的管理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进行现场排查,并查阅企业预防自然灾害、消防培训安全、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及台账整改等方面档案资料。
能源行业检查重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通道、易燃物品的存放管理、特种装备检验情况、电力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等。
人防防护设备行业检查重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和现场作业管理情况
三、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开展被检查企业、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做到“人员随机、企业随机”。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的方式,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检查。
五、抽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抽查检查工作完成的7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及时将检查完成率达到100%。统筹做好抽查结果统一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和依法公示工作。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