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5:24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chengq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新城区人民政府西配楼4楼403室,咨询电话:0471—621808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城区城管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内容,健全公开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维护,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新城区城管局共发布信息263条,其中新媒体237条(微信公众号87条、微信视频号75条、抖音号75条),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条(城市综合执法领域15条,政策解读5条,通知公告5条,政府采购1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要求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5件,已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按照《答复示范文本》答复处理完毕。全年无行政复议或被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做到逐级审查、专人把关,确保发布内容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三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新城区城管局现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3个政务新媒体网络信息平台,均已进行实名认证,由专人进行更新维护,目前局内新媒体账号由专人运营,分管领导负责,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程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人员及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和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各中队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保证了城管局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新城区城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新媒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错词敏感词审查不严,专职人员对文件解读不够规范、不透彻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一是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建立良好有效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逐级审查工作,紧把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打印 保存
分享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15:24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chengq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新城区人民政府西配楼4楼403室,咨询电话:0471—621808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城区城管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内容,健全公开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维护,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新城区城管局共发布信息263条,其中新媒体237条(微信公众号87条、微信视频号75条、抖音号75条),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条(城市综合执法领域15条,政策解读5条,通知公告5条,政府采购1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要求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5件,已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按照《答复示范文本》答复处理完毕。全年无行政复议或被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做到逐级审查、专人把关,确保发布内容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三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新城区城管局现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3个政务新媒体网络信息平台,均已进行实名认证,由专人进行更新维护,目前局内新媒体账号由专人运营,分管领导负责,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程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人员及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和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各中队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保证了城管局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新城区城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新媒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报送的时效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错词敏感词审查不严,专职人员对文件解读不够规范、不透彻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一是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建立良好有效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逐级审查工作,紧把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