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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政协协商议题征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7-01 10:52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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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协商议政工作,切实做到精选协商议题、丰富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不断提升协商实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围绕区委政府工作重点、经济社会发展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坚持党政所需、政协所能、民生所盼确定年度协商议题。

一、协商议题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充分协商的要求,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改革发展任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协商议题建议。 

二、协商议题类型

1.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议题,一般选择全区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

2.专题协商议题,一般选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

3.对口协商议题,一般选择人民群众关切的、与党政对口部门业务相关的专业性问题;

4.界别协商议题,一般选择界别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涉及界别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5.民主监督性议题,一般选择自治区、全市、全区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区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情况作为议题。

三、协商议题征集、确定方式

(一)上级联题。按照自治区政协、市政协年度重点协商计划安排,将三级政协联动协商议题纳入年度协商计划,充分整合资源和力量,与市政协联合开展调研协商。

(二)党政点题。向区党政领导征集议题,商请区委、区政府领导给予点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领域和所负责民生实事等提出议题。

(三)委员出题。政协委员结合联系群众听取意见,通过充分调查研究进行议题推荐。

(四)部门征题。通过召开议题征集座谈会或发函形式,向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征集议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协商议题。

(五)自主荐题。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委会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分管和联系工作,提出建议议题。

(六)区委定题。对征集到的议题进行合理分类,形成《新城区年度政协协商、民主监督、议政调研计划》,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联合印发。

四、协商议题运用

对所征集到的协商议题,经研究、归类、筛选、提炼,形成选题建议并按程序纳入协商工作计划的,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形式组织实施;其他议题将作为区政协调研、视察、考察、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要参考。

五、协商议题征集要求

(一)协商议题应紧扣中共二十大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事关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协商议题数量不限、字数不限,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参加单位、区政协委员应深入调研、认真思考、提前谋划、积极报送建议议题;

(四)协商议题征集工作一般在上年度末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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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政协协商议题征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7-01 10:52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政协

为进一步做好协商议政工作,切实做到精选协商议题、丰富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不断提升协商实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围绕区委政府工作重点、经济社会发展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坚持党政所需、政协所能、民生所盼确定年度协商议题。

一、协商议题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充分协商的要求,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改革发展任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协商议题建议。 

二、协商议题类型

1.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议题,一般选择全区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

2.专题协商议题,一般选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

3.对口协商议题,一般选择人民群众关切的、与党政对口部门业务相关的专业性问题;

4.界别协商议题,一般选择界别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涉及界别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5.民主监督性议题,一般选择自治区、全市、全区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区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情况作为议题。

三、协商议题征集、确定方式

(一)上级联题。按照自治区政协、市政协年度重点协商计划安排,将三级政协联动协商议题纳入年度协商计划,充分整合资源和力量,与市政协联合开展调研协商。

(二)党政点题。向区党政领导征集议题,商请区委、区政府领导给予点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领域和所负责民生实事等提出议题。

(三)委员出题。政协委员结合联系群众听取意见,通过充分调查研究进行议题推荐。

(四)部门征题。通过召开议题征集座谈会或发函形式,向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征集议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协商议题。

(五)自主荐题。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各专委会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分管和联系工作,提出建议议题。

(六)区委定题。对征集到的议题进行合理分类,形成《新城区年度政协协商、民主监督、议政调研计划》,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联合印发。

四、协商议题运用

对所征集到的协商议题,经研究、归类、筛选、提炼,形成选题建议并按程序纳入协商工作计划的,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形式组织实施;其他议题将作为区政协调研、视察、考察、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要参考。

五、协商议题征集要求

(一)协商议题应紧扣中共二十大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事关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协商议题数量不限、字数不限,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参加单位、区政协委员应深入调研、认真思考、提前谋划、积极报送建议议题;

(四)协商议题征集工作一般在上年度末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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