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委
人大 人大
政府 政府
政协 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登录 / 注册
长辈版
暖心专区
无障碍模式
集约化站群 集约化站群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蒙古文版蒙古文版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退出长辈版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城区政协 - 部门网站 - 政协概况 - 规章制度
政协新城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
工作提高调研质量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16 11:14 点击量:68
来源: 新城区政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调研工作、提高调研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的通知》(教办发〔2023〕34号)部署要求,结合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把提质增效贯穿调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选准调研课题,完善调研方式,优化调研队伍,转变调研作风,提高调研实效,不断开创新时代区政协调研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面建设现代化首府中心城区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2.基本原则。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调研放在政协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调研的针对性;找准问题、提实对策,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建议;坚持改进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务求实效,着力推动工作的改进和问题的解决;坚持求同存异,尊重各种不同意见,实现发扬民主与增进共识相统一。 

二、科学选题 

3.明确选题依据。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两件大事,根据上年度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等,确定政协重点协商议题并经区委常委会审议后列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区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等,确定专委会调研课题。 

4.征求选题意见。重点协商议题及调研课题,由专门委员会通过适当形式征求各民主党派、广大政协委员意见,与党政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召开专委会工作会议对选题研究论证。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后,提出年度重点协商议题和调研选题建议。需要联合开展的调研、监督活动,由相关专委会提出,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5.确定选题计划。区政协办公室根据各专委会提出的年度协商计划、调研监督课题,汇总形成区政协年度调研协商计划草案,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三、精心组织实施 

6.制定调研方案。重点协商议题调研和一般调研,相关专委会都要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内容包括:调研目的、调研地点、日程安排、调研内容等。调研后要及时将调研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7.成立调研组织。重点协商议题调研由分管副主席担任组长,一般性调研可由专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参加调研的成员一般在10人左右,以本专委会委员为主,同时适当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需赴本市外调研,由专委会提出申请,经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审定,时间一般6-8天、人数10人以内。赴外调研,各专委会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 

8.听取情况介绍。重点协商议题实地调研前,应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党政有关部门情况通报,并进行交流研讨,或提供书面材料,也可收集整理部分与调研课题相关的材料供委员参阅。 

9.深入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座谈会既应邀请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介绍情况,也可邀请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代表参加。调研要掌握实情、把脉问诊,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要转换角色、走进群众,了解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发现和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不足。要创新调研的方式和手段,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跟踪调研,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 

10.组织讨论研究。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要进行总结交流,探讨相关问题, 要研究透彻、找准根源和症结,形成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提交主席会议审议,进一步研究对策措施,形成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重点协商议题调研形成的成果,报送区委、区政府供决策参考。

四、促进成果转化 

11.丰富建言形式。把调研与政协履行职能的多种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建言献策。 

12.及时跟踪反馈。及时跟踪区委、区政府领导对调研成果的批示情况,收集党政有关部门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调研组成员。 

13.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微信群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调研成果的宣传报道。定期表彰或通报表扬优秀调研成果。 

五、切实转变作风 

14.严明调研纪律。坚持务实高效、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不搞形式主义,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

15.加强统筹协调。在调研时间安排上,同一时间段内,不安排两个及以上调研组到同一地方调研。在调研人员确定上,坚持求“精”不求“多”、求“专”不求“全”,适当考虑委员的参与面。 

16.坚持求真务实。调研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自觉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如实记录、客观分析、准确反映实际情况,更不能编假造假。要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数据材料进行系统研究,努力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17.强化责任担当。调研工作在区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由调研组组长负总责。办公室负责调研统筹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专门委员会负责调研课题的提出、方案拟制、活动实施、报告和信息撰写、成果转化等工作。






附件: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打印 保存
分享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新城区政府机构
其他组织机构
  1. 新城区人大
  2. 新城区政协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
  1. 土左旗
  2. 托克托县
  3. 和林县
  4. 清水河县
  5. 武川县
  6. 回民区
  7. 玉泉区
  8. 赛罕区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09004058号-3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积分查询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E-mail:xcwl605@163.com 网站技术维护电话:0471-6218605  
大美新城

新城发布

大美新城

大美新城

清风新城

清风新城

云上新城APP

无障碍模式 长者模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搜本站
  • 搜本站
  • 搜平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走进新城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城区政协 - 部门网站 - 政协概况 - 规章制度

政协新城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
工作提高调研质量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16 11:14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政协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调研工作、提高调研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的通知》(教办发〔2023〕34号)部署要求,结合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把提质增效贯穿调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选准调研课题,完善调研方式,优化调研队伍,转变调研作风,提高调研实效,不断开创新时代区政协调研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面建设现代化首府中心城区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2.基本原则。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调研放在政协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调研的针对性;找准问题、提实对策,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建议;坚持改进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务求实效,着力推动工作的改进和问题的解决;坚持求同存异,尊重各种不同意见,实现发扬民主与增进共识相统一。 

二、科学选题 

3.明确选题依据。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两件大事,根据上年度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等,确定政协重点协商议题并经区委常委会审议后列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区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等,确定专委会调研课题。 

4.征求选题意见。重点协商议题及调研课题,由专门委员会通过适当形式征求各民主党派、广大政协委员意见,与党政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召开专委会工作会议对选题研究论证。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后,提出年度重点协商议题和调研选题建议。需要联合开展的调研、监督活动,由相关专委会提出,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5.确定选题计划。区政协办公室根据各专委会提出的年度协商计划、调研监督课题,汇总形成区政协年度调研协商计划草案,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三、精心组织实施 

6.制定调研方案。重点协商议题调研和一般调研,相关专委会都要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内容包括:调研目的、调研地点、日程安排、调研内容等。调研后要及时将调研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7.成立调研组织。重点协商议题调研由分管副主席担任组长,一般性调研可由专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参加调研的成员一般在10人左右,以本专委会委员为主,同时适当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需赴本市外调研,由专委会提出申请,经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审定,时间一般6-8天、人数10人以内。赴外调研,各专委会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 

8.听取情况介绍。重点协商议题实地调研前,应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党政有关部门情况通报,并进行交流研讨,或提供书面材料,也可收集整理部分与调研课题相关的材料供委员参阅。 

9.深入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座谈会既应邀请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介绍情况,也可邀请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代表参加。调研要掌握实情、把脉问诊,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要转换角色、走进群众,了解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发现和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不足。要创新调研的方式和手段,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跟踪调研,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 

10.组织讨论研究。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要进行总结交流,探讨相关问题, 要研究透彻、找准根源和症结,形成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提交主席会议审议,进一步研究对策措施,形成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重点协商议题调研形成的成果,报送区委、区政府供决策参考。

四、促进成果转化 

11.丰富建言形式。把调研与政协履行职能的多种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建言献策。 

12.及时跟踪反馈。及时跟踪区委、区政府领导对调研成果的批示情况,收集党政有关部门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调研组成员。 

13.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微信群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调研成果的宣传报道。定期表彰或通报表扬优秀调研成果。 

五、切实转变作风 

14.严明调研纪律。坚持务实高效、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不搞形式主义,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

15.加强统筹协调。在调研时间安排上,同一时间段内,不安排两个及以上调研组到同一地方调研。在调研人员确定上,坚持求“精”不求“多”、求“专”不求“全”,适当考虑委员的参与面。 

16.坚持求真务实。调研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自觉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如实记录、客观分析、准确反映实际情况,更不能编假造假。要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数据材料进行系统研究,努力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17.强化责任担当。调研工作在区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由调研组组长负总责。办公室负责调研统筹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专门委员会负责调研课题的提出、方案拟制、活动实施、报告和信息撰写、成果转化等工作。






附件:

主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05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2000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346号

党政机关 政府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