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政协委员、列席人员:
政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至1月6日(星期五)在内蒙古饭店召开,会期2.5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听取和讨论中共新城区委书记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举行委员大会发言;审议通过政协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其他。
二、参会人员
1.区十届政协委员出席会议;
2.邀请市领导和新城区处级领导列席会议;
3.以下人员列席会议:
①没有产生委员的区直部委办局、国有企业负责同志;
②区纪委监委派驻组负责同志;
③区政协机关非委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到时间、地点
请区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于2023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10:30—12:00,在内蒙古饭店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四、疫情防控重点事项
1.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全部驻会,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驻地,如确有需要,必须向大会会务组申请,获得批准方可出行。
2.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会议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会议氛围。要认真做好小组讨论发言、提交提案等准备工作,并按时参加会议。
3.参会人员自接到通知至报到前,采取自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报告,未排除传染病者不得参会。
4.报到时需持当日抗原阴性证明或会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后,在房间内进行1次抗原自测,无异常者正常参会。
5.会前5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呼和浩特市,实施住所至办公场所“点对点”闭环管理,避开疫情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非必要活动,不接触无关人员。共同居住者严格管控自己的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参会人员受到影响。
6.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全程佩戴N95防护口罩。
7.请所有参会人员如实填写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携带上会,报到时统一交大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委员和列席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我市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参会纪律参加各次会议和分组讨论,会中如有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会议期间不得私自开车外出、不得带随行人员和与会议无关人员上会。
2.请区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请认真做好大会发言、会议讨论、提交提案等准备工作。
3.请与会人员着正装(深色西装、系领带、白色衬衣)或职业装出席会议,请委员、列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席会议的,先由所在团组负责人签字,报大会秘书长、主席审批,区政协办公室备案。
政协新城区委员会
202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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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5 09:00点击量:
来源:新城区政协
新城区政协委员、列席人员:
政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至1月6日(星期五)在内蒙古饭店召开,会期2.5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听取和讨论中共新城区委书记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举行委员大会发言;审议通过政协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新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其他。
二、参会人员
1.区十届政协委员出席会议;
2.邀请市领导和新城区处级领导列席会议;
3.以下人员列席会议:
①没有产生委员的区直部委办局、国有企业负责同志;
②区纪委监委派驻组负责同志;
③区政协机关非委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到时间、地点
请区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于2023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10:30—12:00,在内蒙古饭店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四、疫情防控重点事项
1.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全部驻会,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驻地,如确有需要,必须向大会会务组申请,获得批准方可出行。
2.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会议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会议氛围。要认真做好小组讨论发言、提交提案等准备工作,并按时参加会议。
3.参会人员自接到通知至报到前,采取自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报告,未排除传染病者不得参会。
4.报到时需持当日抗原阴性证明或会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后,在房间内进行1次抗原自测,无异常者正常参会。
5.会前5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呼和浩特市,实施住所至办公场所“点对点”闭环管理,避开疫情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非必要活动,不接触无关人员。共同居住者严格管控自己的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参会人员受到影响。
6.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全程佩戴N95防护口罩。
7.请所有参会人员如实填写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携带上会,报到时统一交大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委员和列席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我市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参会纪律参加各次会议和分组讨论,会中如有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会议期间不得私自开车外出、不得带随行人员和与会议无关人员上会。
2.请区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请认真做好大会发言、会议讨论、提交提案等准备工作。
3.请与会人员着正装(深色西装、系领带、白色衬衣)或职业装出席会议,请委员、列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席会议的,先由所在团组负责人签字,报大会秘书长、主席审批,区政协办公室备案。
政协新城区委员会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