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5年4月累计收入总计295.812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25年4月累计支出总计295.8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1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中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92.31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2.1879万元、津补贴49.9931万元、绩效工资19.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费用9.0109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6.21万元、社保支出40.4392万元、住房公积金33万元、奖金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4.038万元、抚恤金37.6182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公用经费3.4938万元(其中办公费0.063万元、会议费0.1608万元、差旅费0万元、职工福利费3.27万元、劳务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维护费0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4月累计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大额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4月累计财政拨款大额资金支出0.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4月累计发生政府采购行为共计0万元。
新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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