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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03 10:53点击量:
来源:人大办公室
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高飞同志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9日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因工作调整,接受高飞同志辞去新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新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